浮标布放、回收及运维船舶租赁服务 码头租赁费 防碰耗材 码头系缆费 吊车费 系固耗材 拖缆耗材 浮标布放船租赁费采购合同公告(国家海洋局东海预报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CG-2025-32
二、合同名称: 浙江海域10米浮标布放、回收及运维船舶租赁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4250131221745826455187
四、项目名称: 东海海域10米浮标布放、回收及运维船舶租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国家海洋局东海预报中心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168号
联系方式:18344728892
供应商(乙方):象山俊杰船舶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215室
联系方式:135868946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海域10米浮标布放、回收及运维船舶租赁服务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提供相应浮标布放、回收及运维船舶,并在船舶使用期间做 好大、小型浮标布放前的准备、海上布放、回收及运维辅助工作,同 时包括设备和人员运输等其他海上作业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4
主要标的单价:325000.00
合同金额: 13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浙江海域(不仅限于该海域)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CG-2025-32,浙江海域10米浮标布放、回收及运维船舶租赁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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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CG-205-3浙江海域10米浮标布放、回收及运维船舶租赁服务合同合同各方:甲方:自然资源部东海预报减灾中心(自然资源部上海海洋中心)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金桥路1168号邮政编码:200136电话:021-56636280传真:021-58611647联系人:**乙方:象山俊杰船舶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215室邮政编码:电话:13586894608联系人:郑海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甲方要求及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二、服务内容、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1.服务内容主要提供相应浮标布放、回收及运维船舶,并在船舶使用期间做好大、小型浮标布放前的准备、海上布放、回收及运维辅助工作,同时包括设备和人员运输等其他海上作业工作。2.服务地点浙江海域(不仅限于该海域)。3.服务期限本服务的服务期限:2025年6月起至2026年5月。三、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船舶必须按有关规定持有有效的适航证书、船员证书。如乙方无证作业,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2.船舶性能要求:船舶结构必须牢固,确保机器、设备正常,处于适航状态;3.对工作生活环境要求:服务船舶必须配备必要的导航和通讯设备(AIS、卫星定位导航设备、高频、对讲机等),保证海上作业期间的通讯畅通。服务船舶应具备可供不少于5名调查人员同时在船上进行工作和生活的基础设施和条件。4.安全设施要求:服务船舶必须具备齐全、完好的安全设施(救生衣、救生圈、太平斧、防火设备、应急救生绳等工具),夜间具有醒目、明显的标志保障船舶停泊和工作安全。5.布放及回收服务船舶应具备十米浮标的拖带、布放能力,能容纳不少于6节锚链的作业甲板或锚链舱;具有46锚链及ST丹福尔大抓力锚的收放能力;6.布放及回收服务船舶续航能力不少于30天,能够在水深150米以内的水域内开展浮标的布放等工作:7.服务船舶应配备熟悉浮标布放、拖带、巡航等各个流程的作业人员,能够熟练的开展海上浮标的各种作业。四、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得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利。2.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五、保密乙方就因履行本合同知晓的甲方相关的信息以及本合同相关的3内容、履行情况等负有保密义务。六、付款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1)付款内容:根据浮标布放船舶核准价格(见附件)和实际工作量计算服务价格,作业完成后,甲方与乙方完成结算并收到正式发票后办理全额支付手续。作业期间出现不可抗力影响作业情况,其相关费用双方协商解决。(2)合同价款及付款条件:合同的价款根据中标单价与实际船舶租赁情况按实结算,据此计算所得的价款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可取得的全部报酬,此外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根据航行日志、值班日志、航迹图等,经双方确认船舶租赁的时间,按照当时市场实际燃油价格进行计算,确定最后船舶租赁及布放各环节总经费(包含耗材、值班费、码头费等其他费用)。七、甲方的权利义务1.在出海前一天,甲方根据出海外业计划通知乙方备用船只要求,若因天气条件等原因可临时变动用船计划;2.在海上作业期间,甲方项目负责人按照安全与作业的要求确定航线、作业区域、靠泊(抛锚)时间等,及时告知乙方。3.甲方以及甲方雇佣人员在乙方船上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自行负责。4.甲方原因引起的损失或损坏由甲方负责。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外1.保证提供的船舶和配员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要求;2.根据甲方要求准备所需的工作、生活设施,配备所需的消防、救生设备;乙方负责船只本身的安全;3.船舶在航行、停靠码头等非施工期间安全由乙方负责。施工作业时,船长或当班驾驶应坚守岗位,并有义务告知作业人员安全隐患;4.船长对船上观测仪器设备及锚链、锚系负有保管责任。作业人员离船后,乙方应加强仪器设备的看管,积极预防观测仪器设备受海水或雨水的侵蚀,否则由此造成仪器设备及锚链、锚系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原因引起的损失或损坏除外。5.船舶作业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带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和允许闲杂人员上船。确因工作需要所配汽油、氧气、乙炔等危险品上船时,需经乙方同意,并必须做好安全防范;6.甲方施工作业时,如需乙方船员配合,乙方船员必须听从现场甲方负责人的安排;如甲方要求,乙方需派专人留驻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其他有关问题。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本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7.乙方人员因自身原因或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事故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九,履约延误1.在天气海况许可情况下,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十、误期赔偿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5000元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超过十天的,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十一、不可抗力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承担违约责任。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7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或恶劣天气、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抢险救助行为,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十二、争端的解决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向甲方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违约终止合同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33((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十五、合同附件1.本合同附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浮标布放费用核准价表1、浮标布放费用核准价表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十六、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签约各方:甲方(盖章):自然资源部东海预报减灾中心tllnv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章):上湖合同签订地点2256.6日期::乙方(盖章):象山俊杰船舶有限公司却酒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上合同签订地点:日期:,,V附件1:浮标布放费用基准价表序号费用名称数量基准下浮5%单位单价(元)单价(元)1码头租赁费1天23102194.52防碰耗材1次23102194.53码头系缆费1次1050997.54吊车费1天23102194.55系固耗材1次32553092.256移标费1次252023947拖缆耗材(大标)1次57755486.258拖缆耗材(小标)1次23102194.5备注:以上报价不含税,按投标文件下浮5%附件2:浮标布放费用基准价表序号费用名称数量基准下浮5%单位单价(万元)单价(万元)1浮标布放船租赁费(工程船)800-1200(含)马力天1.891.79551200-2000(含)马力天2.312.19452000-3500(含)马力天3.6753.491253500马力以上天5.254.98752浮标布放船租赁费(渔船)130-180(含)吨天0.840.798180-250(含)吨天1.371.3015250-350(含)吨天1.891.7955350吨以上天2.312.19453航行燃油费船时马力.小时175g*燃油市价*船时备注:以上报价不含税,按投标文件下浮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浮标布放、回收及运维船舶租赁服务 码头租赁费 防碰耗材 码头系缆费 吊车费 系固耗材 拖缆耗材 浮标布放船租赁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