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供水管道工程 直供给水管网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350206]HHG[CS]2025001

二、合同名称:湖里区芙蓉苑直供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350206]HHG[CS]2025001

四、项目名称:湖里区芙蓉苑直供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西路551号
联系方式:13400679080
供应商(乙方):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563号402室
联系方式:180303025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湖里区芙蓉苑直供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1(项)
¥0.0000
¥3,348,158.16
解决芙蓉苑直供管网老化,频繁漏水问题,拟组织对湖里区芙蓉苑直供给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彻底解决给水管网漏水问题,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合同金额: 3,348,158.16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肆万捌仟壹佰伍拾捌元壹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5年09月22日至2026年02月04日
履约地点:厦门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
2025年09月16日

合同编号:[350206]HHG[CS]202500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住所地: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西路551号联系人:孙碰定联系电话:13400679080传真:电子邮箱:/乙方: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563号402室联系人:黄庆燕联系电话:18030302528传真:电子邮箱:1569188377@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206]HHG[CS]2025001的湖里区芙蓉苑直供给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工程量清单等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3,348,158.16-第1页-品目编码B06040000品目名称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采购标的湖里区芙蓉苑直供给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工期(单位)合同签订后135个日历日内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工程范围解决芙蓉苑直供管网老化,频繁漏水问题,拟组织对湖里区芙蓉苑直供给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彻底解决给水管网漏水问题,具体详见施工图纸。项目经理郑建辉执业证书信息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闽1352005200701114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肆万捌仟壹佰伍拾捌元壹角陆分(¥3,348,158.16)三、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肆万捌仟壹佰伍拾捌元壹角陆分(3,348,158.16)四、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35个日历日内通过验收交付使用。4.2交付地点:厦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4.3交付条件:磋商报价、响应文件、图纸、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五、合同标的应符合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根据各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约定,具体如下:5.1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5.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和承担建设单位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包含相关检测费用),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质量验收合格后,方交付使用。5.3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进场前,须先提供样品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采用,成交供应商应考虑必要的供货期提前供样以确保施工进度。5.4隐蔽工程必须做好中间验收工作,验收时必须有采购代表的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隐蔽项目不能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和继续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过采购代表签字确认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负。5.5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成交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5.6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建设单位需要配合的工作。5.7成交供应商必须认真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保证工程进度、计划措施、施工技术措施、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保证环保的措施。5.8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不弄虚作假和以次充好,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采购人有权对施工材料进行抽检,必要时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六、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6.1.1、验收依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6.1.2、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设备、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后,由采购人、监理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对照清单及技术服务要求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及磋商文件的要求必须无条件更换,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1.3、竣工验收: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要求及图纸进行施工完毕后,由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组织验收。6.1.4、验收过程中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检测评估(若检测出现质量问题的,相关费用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1.5、成交供应商申报验收前要提供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有关资料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材料。6.1.6、验收过程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第2页-七、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669,631.632025-09-22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进场施工,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22,008,894.902026-02-04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预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3569,186.892026-02-19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编制决算,采购人接到决算资料后15天内报市财政审核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审核完毕后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4100,444.742028-02-19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质保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八、履约保证金无九、合同有效期9.1期限责任期且无责任问题后,款项付清后本合同履行完毕。9.2工程质量保修服务要求①供应商应有完善的工程质量保修机构。厦门地区以外的供应商,在厦门有能够提供保修服务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服务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材料。属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服务机构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也可提供承诺,承诺成交后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服务机构提供本地化服务。②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工程保修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③本项目整体保修2年,若涉及防水部分保修5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或材料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④保修期内,除不可抗力外,所有施工项目任何维护或维修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非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任何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并承担修理、调换产生的相关费用,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响应并及时到场处理。十、违约责任10.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十一、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3页-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十四、合同条款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文件、合同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及规定施工,保证工期及工程质量随时处在有效的控制之中。否则一经发现,除对造成质量隐患的工程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质量要求外,分别按以下规定进行违约处罚:14.1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质保体系,配足质量管理、质量监督人员,满足质保体系正常运转的要求。应层层落实质量责任,加强技术交底及现场质量把关工作。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若质量管理混乱、质保体系形同虚设,一经查实,视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纳1~2万元的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并立即停工整改,采购人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达到整改要求。14.2成交供应商在工地现场管理上不能留有空白,处于施工中的工程必须有现场质量管理员在现场进行质量把关;14.3成交供应商应强化工序管理,坚持工序逐级检验制度和工序交接制度,以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工程质量。14.4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监理程序办事(若有),并认真执行监理指令或要求。14.5成交供应商应严把材料质量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运进施工现场。14.6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在现场上配备足够的且能保证作业质量的机械、设备。14.7为落实现场质量责任,创建文明施工的良好形象,成交供应商应在施工现场设立施工牌。14.8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者隐蔽工程缺陷未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者,将从重给以处罚,除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工整改、并处相应违约金处罚,并由责任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工程质量事故,或者隐蔽工程缺陷故意隐瞒不报者,采购人、监理工程师一旦查实,成交供应商应立即返工,直到工程合格,返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视情况进行违约金赔偿处理。14.9工程弃料等必须运至指定的弃土场或经采购人认可的地点弃置,否则除按环保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外,每次按20~50元/m3计算承担违约金。14.10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对本工程有弄虚作假行为,除扣除虚假的工程费用外,并处以虚假工程费用两倍金额的违约金。14.11本项目应按时完成峻工验收,不能按期完成的,工期每延迟一天处以相应违约金的违约处罚(具体以合同为准)。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第4页-15.3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5.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5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副本/份,/15.6其他无十六、合同附件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3.1合同总金额为(含税)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肆万捌仟壹佰伍拾捌元壹角陆分。小写:¥3,348,158.16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3046823.93元,增值税税金为301334.23元,税增值税税率:9%。最终合同金额以采购人(代建方)或采购人(代建方)委托的第三方审定,若财政审核部门抽审或财务决算,以财政审核部门审核为准。对于财政审核部门的审核结论,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以上总价为乙方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并经采购人(代建方)和有关职能部门竣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结束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设备费、安装费、施工费、工程措施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费、运输费、保险费、税费、管理费、风险费、采购代理费、检测费(含第三方检测)、各项验收费用、扬尘防治费用、人工费、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差旅费、赶工费、保修费等一切费用,就本项目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3.2本工程实行风险包干,承包人报价考虑并承担以下风险:3.2.1、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影响工程造价在±3%(含±3%)以内的;②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变化;③价格波动风险分担:可调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间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内(含)的,材料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收益。可调差的材料类别包括:钢(管)材(钢筋、钢板、型钢、钢管含镀锌钢管、焊接钢管、无缝钢管等)、铝合金型材、铝单板、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砂石、玻璃、电线电缆、铜管、铸铁管等,以及单项材料占单位合同总价1%(含)以上的材料价格变化,且变化超过材料基期价的±5%的部分。该部分的材料价差调整和计取方法详见厦财建[2021]65号文;④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3.2.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发包人按规定已考虑3%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在工程采购控制价中。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了上述风险因素并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在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将不再调整。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合同价款可进行调整。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且变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②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不符,导致基础工程发生变更的;③在施工期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人工费调整指数、厦门市建设局发布了厦门市人工费调整指数;④可调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间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内(含)的,材料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收益。具体可调材料类别参照(2021)65号文执行。3.2.3、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合同价款可进行调整:(1)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按规定程序按实核增核减。(2)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①增减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在采购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上下10%幅度范围以内(含10%)的,按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计算所增减的工程造价;②增加的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但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高于采购控制价中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0%幅度范围以外的,按采购控制价中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成交价与控制价相比降幅系数计算所增加的工程造价;③减少的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但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低于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0%幅度范围以外的,按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成交价与控制价相比降幅系数计算所调减的工程造价;④增减工程量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并按照成交价编制原则计算后乘以成交价降幅系数。成交价降幅系数=成交价/采购控制价×100%;若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市造价管理机构或工程预结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3)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①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且其材料单价在采购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上下10%幅度范围以内(含10%)的,根据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第5页-②虽然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已有,但材料单价在采购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上下10%幅度范围以外的,根据采购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乘以成交价降幅系数计算。③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厦门建设工程信息》施工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乘以成交价降幅系数计算,如《厦门建设工程信息》没有公布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发包人审定。④施工期间人工费调整指数: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厦门市建设局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指数及调整原则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⑤价格波动风险分担:可调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间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内(含)的,材料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收益。可调差的材料类别包括:钢(管)材(钢筋、钢板、型钢、钢管含镀锌钢管、焊接钢管、无缝钢管等)、铝合金型材、铝单板、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砂石、玻璃、电线电缆、铜管、铸铁管等,以及单项材料占单位合同总价1%(含)以上的材料价格变化,且变化超过材料基期价的±5%的部分。该部分的材料价差调整和计取方法详见厦财建[2021]65号文。附件1: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陈天桔项目负责人工程师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郑建辉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廖开林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造价管理温美荣造价员工程师质量管理黄志锋质量员工程师材料管理郑擎材料员工程师计划管理黄钿洪施工员高级工程师安全管理余云霞安全员工程师其他人员汤义祥施工员工程师黄和玉施工员高级工程卢炳钦施工员高级工程黄庆燕安全员助理工程任扣珍质量员高级工程朱小芬材料员助理工程附件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甲方(采购人):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代建方):中建四局(厦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6页-乙方(承包人):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湖里区芙蓉苑直供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为落实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采购人(代建方)、承包人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一)、采购人在施工开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工程安全保证体系,报采购人(代建方)备案。同时服从总承包人对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二)、采购人(代建方)通过有资质的施工安全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的文件要求,督促承包人开展创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承包人的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按有关文件的要求,接受和服从安全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三)、采购人(代建方)协调组织对承包人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考核;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采购人(代建方)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采购人(代建方)和安全监理单位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未整改的按责任违约给予人民币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采购人(代建方)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采购人(代建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时行使或建议给予一票否决权。同时,还可以按责任违约给予责任单位一次性经济的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幅度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最高至10万元人民币(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承包人责任给采购人(代建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五)、承包人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JGJ59——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人员伤亡事故。(六)、承包人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七)、承包人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干部,并报采购人(代建方)备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八)、承包人对各自单位自身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定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证件审核及培训,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九)、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十)、承包人应主动接受采购人(代建方)和安全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采购人(代建方)和安全监理三位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承包人对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采购人(代建方)等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十一)、承包人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采购人(代建方)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十二)、为确保工程项目无重大安全事故的目标,同时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消除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承包人同意采购人(代建方)制定施工现场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具体如下: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帽带不扣处罚人民币50元/次,不戴安全帽罚款人民币100元/次;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处罚人民币150元/次。2、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人民币500元/次处罚。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处罚人民币50-500元/次。4、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视情节处以人民币50-500元/次处罚。5、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处以人民币100元/次处罚。6、禁止在非吸烟区吸烟,违者视情节处以人民币50—200元/次处罚。7、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不符合保护要求或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处以人民币100元/次处罚。8、施工人员穿拖鞋进入施工区域或赤膊作业者,处以人民币100元/次处罚。9、排架高空作业立人板不符合要求处以人民币100—200元/次处罚。10、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人民币200元/次处罚。11、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人民币200-1000元/次处罚,甚至责令离开工地。12、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人民币100-500元/次处罚。-第7页-13、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予以人民币5000-50000元/次处罚。14、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及用电工具,违者予以人民币50-100元/次处罚。15、有意顶撞政府部门等相关检查人员,造成工地损失的,除赔偿损失、责令离开工地外,并视情节予以人民币2000-10000元/次处罚。16、高温期间茶水供应不及时,处罚人民币500元/次。17、电箱、电器和线路架设不符合标准,处罚人民币500元/次。18、“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到位、不及时处罚人民币500元/次。19、动火作业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动火作业不符合相关规定,处罚人民币200元/次。20、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门卫未进行登记的处罚人民币50元/次/人。21、施工机械无证驾驶的处罚人民币500元/次。22、未成年人擅自进入工地处罚人民币500元/次。23、同一问题连续出现三次将处以双倍处罚。(十三)、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承发包各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十四)、本协议作为承发包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经采购人(代建方)及承包人盖章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甲方(采购人):(盖章)甲方(代建单位):(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承包人: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秦宏建组织机构代码:913502005684046069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湖滨支行账号:35150198030109366666附件3诚信守法承诺书致: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中建四局(厦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本单位承接贵公司建设的湖里区芙蓉苑直供给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工程名称),本单位及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将坚持诚实信用守法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在此郑重承诺:一、决不索取或者收受与上述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建设、代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任何一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二、决不给予与上述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建设、代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任何一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若本单位或本单位工作人员违背上述承诺,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党纪、政纪处分,自处分确定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壹佰玖拾万元人民币违约金;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刑事追究(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拾万元人民币违约金;致使与上述工程项目有关联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刑事追究(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拾万元人民币违约金。特此承诺,自愿约定责任无期限。承包人: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宏建-第8页-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563号402室身份证号码:******************电话:18030302528日期:2025年09月08日十七、合同融资支付约定17.1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方须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号,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甲方(采购人):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孙碰定纳税人识别号:11350206004161522B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中标或成交人):中闽铭泰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秦宏建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05684046069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湖滨支行账号:35150198030109366666签订地点:厦门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管道工程 直供给水管网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