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1264544720251
二、合同名称:2025年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822025CCS00045
四、项目名称:2025年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政府大院西楼二层
联系方式:0358-7333710
供应商(乙方):汾阳市祥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文峰街道(国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院内)
联系方式:1823483108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购买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74976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通过购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机制,对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民营经济服务工作效率进行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如下:(一)发展和改革:增强公共服务方面的公共信息和公共公益宣传服务,增加行业管理的行业规划服务和行业调查服务以及行业咨询服务。(二)粮食和物资储备:着重加强公共安全服务方面,增强粮食信息和粮食宣传服务,增加粮食安全监测服务。(三)民营经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增加民营企业综合、咨询、公益服服务要求: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用于支撑对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挂牌机构的日常运行、业务管理等工作。承接供应商制定人员年度计划、招聘方案,公开、公正、公平组织招聘工作,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薪酬并办理社保。根据服务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规范运行流程和标准;按照服务协议提供满足要求的工作人员。通过购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机制,对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民营经济服务工作效率进行提升。主要服务目标如下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2.合同金额(元):74976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年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合同(11N01264544720251).pdf
展品展品分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甲方(购买主体):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政府机关大院西楼乙方(承接主体):汾阳市祥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文峰街道(国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院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2025年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2025年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内容:通过购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机制,对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民营经济服务工作效率进行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发展和改革:增强公共服务方面的公共信息和公共公益宣传服务,增加行业管理的行业规划服务和行业调查服务以及行业咨询服务。2、粮食和物资储备:着重加强公共安全服务方面,增强粮食信息和粮食宣传服务,增加粮食安全监测服务。3、民营经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增加民营企业综合、咨询、公益服务,增强民营企业技术交流与合作的服务及行业规划服务。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自2025年05月01日起至2026年04月30日止。(三)服务时间:自2025年05月01日起至2026年04月30日止。(四)服务人数:20人。(五)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六)提供服务的地点:汾阳市永和西大街政府机关大院西楼。(七)提供服务的形式:在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导下,通过购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机制,对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民营经济服务工作效率进行提升。三、合同金额1.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749760.00元)。2.本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所有费用。3、从合同签订开始日期计算,如因政策调整或甲乙双方所在地区劳动力价格及用工成本进行了显著调整(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发生变化、工会经费和残保金收取等原因)导致费用不足时,由乙方向甲方申请追加费用,甲方应予支付。四、付款方式(一)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每季度支付一次,甲方在每个付款周期的第一个月预付3个月的相关费用,因服务周期为本年度5月到明年4月,为保证下一年度费用正常发放,到本年度12月份,可预支下一年度2到4月相关费用,以保证乙方能及时支付员工工资和缴纳社保。(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汾阳市祥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汾阳文峰路支行账号:139260841369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通过购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机制,对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民营经济服务工作效率进行提升。主要服务目标如下:1.提升工作效率增加信息、宣传、咨询、规划服务,使信息收集快速完整,宣传活动开展速度提高,确保各项服务分工明确,更加规范标准,从而提升工作效率。2.优化工作机制增加粮食安全监测服务:强化粮食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全方位地对粮食生产、储备、流通等实施监测,及时精准地掌握粮食市场的供需状况、价格波动以及质量安全水平等关键信息,进而使粮食安全得以稳固保障。增加民营企业技术交流及合作服务:促进民营企业之间的深度互动与紧密合作,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助力民营企业攻克技术难题,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乙方为甲方提供20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以满足甲方的服务需求。2.质量指标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服务人员的出勤情况、上岗着装、日常行为、工作态度、服务态度以及对本岗位的所需要掌握的业务知识等)。同时,20名人员的服务标准应符合合同约定、甲方要求及其他要求。3.时效指标在服务期内,乙方提供的20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4.成本指标根据合同费用总金额控制总成本,同时根据乙方每月实际提供的服务人员数量计算当月产生的实际费用。5.满意度指标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创造较好的社会效益。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甲方综合分析评价,在目标设定、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监督、验收,以保证购买服务的质量。(二)结果应用通过对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和归纳,找出项目验收结果不良的原因,对产生的原因再分析,项目验收的目的才能得到很好的实现。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明确告知乙方需从事服务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指定其工作人员工作。甲方指定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乙方保质保量完成;如有工作人员不能满足任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该工作人员上岗;如工作人员不能按工作规范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工作人员;甲方对工作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有最终决定权。2、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对于首次上岗的员工,乙方应对其进行岗前培训,甲方应将相关培训资料和要求发给乙方;3、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乙方及其员工应配合甲方的抽检;4、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1)乙方员工违反工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2)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3)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虛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4)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5)乙方员工侵占、盗窃甲方财产,或有其它侵害甲方利益行为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各项费用。6、甲方有权对乙方就服务项目所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7、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工作人员发放工资和社保缴纳等情况。(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为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复印件;2、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指导原则;3、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4、乙方应为提供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留存员工的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历表、毕业证、身份证、退伍证等),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5、乙方教育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6、乙方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的相关费用,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7、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制度进行人员管理,建立员工劳动、人事相关的制度,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员工离职和违纪处理办法等;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随意调换其员工的工作岗位,更不得随意召回其员工(乙方员工辞职除外);9、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问题。10、如因乙方提供服务的人员不能胜任甲方指定的工作岗位或违反甲方工作纪律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换人要求,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提供可选择人员名单并交由甲方审定。11、乙方及其提供的工作人员因违约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给甲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乙方及其提供的工作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12、乙方与所雇工作人员如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纠纷,以及工作中与服务对象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最新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的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九、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提供的服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十、违约责任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如乙方提供虛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留存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子以赔偿;4、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甲方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清费用后乙方拖欠员工工资,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并承担合同总费用5%的违约金;5、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用超过15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6、乙方提供的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提供的服务未达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人员,乙方拒不调整或者调整次数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并承担合同总费用5%的违约金;7、乙方不得转让其所享有的合同权利或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且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分包给其他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所有损失。8、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十二、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双方经友好协商,可以允许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就新的合同履行约定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四)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泥石流等),以及国家政策调整、甲方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要求等非甲方恶意违约情形。十三、争议解决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汾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展品展品金商车一品十四、其他分分B(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且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单位名称: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18835792509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单位名称:汾阳市祥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13934362007签约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府购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