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工程路灯设计采购合同公告(威海市环翠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2025)



S302成威线皇冠街道至张村镇段改建工程(环山快速路二期工程)路灯设计合同公示

威海市环翠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S302成威线皇冠街道至张村镇段改建工程(环山快速路二期工程)路灯设计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002000202502000075A_001
二、合同名称:S302成威线皇冠街道至张村镇段改建工程(环山快速路二期工程)路灯设计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002000202502000075
四、采购项目名称:S302成威线皇冠街道至张村镇段改建工程(环山快速路二期工程)路灯设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威海市环翠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远遥墩路99号
联系方式:5278716
供应商(乙方):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西路576号
联系方式:176635650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工程设计服务

1
40.88
40.8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至交工验收。20天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图纸。地点:威海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9-1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9-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书.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S302成威线皇冠街道至张村镇段改建工程(环山快速路二期工程)路灯设计合同编号:SDGP371002000202502000075计划编号:37100200010300120250004采购人:威海市环翠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供应商: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威海市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采购人(甲方):威海市环翠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供应商(乙方):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威海市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S302成威线皇冠街道至张村镇段改建工程(环山快速路二期工程)路灯设计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的组成部分:1.成交通知书2.本合同书3.SDGP371002000202502000075竞争性磋商文件4.乙方在评审过程中补充、修改或澄清的文件5.乙方的响应文件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合同各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二、标的及价款:1.本合同标的为乙方为甲方提供的S302成威线皇冠街道至张村镇段改建工程(环山快速路二期工程)路灯设计服务。2.合同含税金额为:小写:¥408800.00元整;大写:肆拾万零捌仟捌佰元整。合同金额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1)本合同价包括服务费、设备使用费、交通费、管理费、招标代理费、其他附带服务及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甲方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本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凡因乙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漏项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乙方自负。(3)根据项目工作需要,如果项目需要开展第三方技术咨询、审查等工作,所需经费由乙方支付,费用也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之中。三、服务内容、服务范围1.服务内容:完成S302成威线皇冠街道至张村镇段改建工程(环山快速路二期工程)路灯设计。2.服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概预算编制、配合施工招标、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后续服务等工作。3.项目负责人:于坤四、服务期限和效率、质量标准1.服务期限和效率:签订合同后至交工验收。20天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图纸。2.后续服务期: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3.质量标准:乙方工作流程及规划成果应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同时应满足甲方的具体要求。乙方须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其成果应符合有审批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五、服务地点及双方联系方式: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威海市环翠区)。甲方联系人:李悦华;联系电话:0631-5278716;乙方联系人:窦靖时;联系电话:0531-68939955。六、工作成果1.成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和管理要求。2.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的技术文档。3.甲方引用乙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研究成果,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成果取得的知识产权、经济受益权利和其他所有权利。4.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及甲方提供的资料,其所有权均属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外泄,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5.项目设计文件根据服务期限要求按规定完成,根据评审意见完成文件修编,并协助和配合甲方向有关部门报批直至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6.提供设计图纸及文本规格为A3或A4。全部成果(包括最终图纸、图集、调査数据及其处理结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七、服务要求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甲方沟通联络,乙方须设置专职主管,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甲方日常业务联系。2.乙方需提供员工编制服务规范要求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3.乙方须主动接受甲方的合理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八、验收:1.提供服务前,乙方认为某些事项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回复乙方。如果乙方未作书面通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反之,如果甲方未按照其承诺提供配合,则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2.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应及时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乙方。验收严格按照鲁财采〔2025〕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九、《验收书》:1.服务期满验收后,甲方应当对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形成《验收书》。2.除涉密情形外,采购主体单位应当在验收意见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意见。十、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预付款;全部施工图出图审查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未能通过验收的,甲方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如遇财政拨款延迟,最终以财政拨款的时间为准。十一、知识产权归属1.甲方拥有本项目采购的所有产品的使用权。为本项目定制部分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具有对其的完全处置权。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使用权归甲方所有。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所提供的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十二、保密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十三、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时完成每个阶段的成果文件,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的违约金。2.乙方每个阶段交付的成果文件如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及甲方要求的,乙方应负责免费修改直至符合要求,如拖期同时乙方还应适用本条款第1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当提交文件达到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时,甲方应在收到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该阶段费用。3.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尚未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中抵扣。4.若因为甲方主管部门审定本协议项下相关费用时间过长,造成甲方未能按相关约定向乙方支付的,甲方应积极协调加快审核工作,乙方应理解、认同,且无权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5.乙方无法完成服务的,则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并另外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6.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合同,除本合同规定的可立即解除合同的情形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15日内改正;改正期间不排除一方因违约所应承担的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非法定情况下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到的合同款。8.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非法定情况下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因本项目发生的一切费用。十四、争议解决及法律诉讼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五、不可抗力签约各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各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六、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七、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十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各方代表签章并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十九、签约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甲方:威海市环翠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乙方: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西路576号地址:威海市远遥墩路99号乙方:威海市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地址:威海市环翠区青岛北路158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建工程路灯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