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其他会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泸州市财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 SCHT-2025-337633
二、合同名称: 泸州市财政局其他会计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509510501337345
四、项目名称: 泸州市财政局其他会计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泸州市财政局
地 址: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47号
联系方式:17380851379
供应商(乙方):四川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春景上路2号1号楼8层808号至812号
联系方式:139090860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会计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05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1.0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泸州市本级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1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泸州市财政局其他会计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泸州市财政局其他会计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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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40104510501000002征集人:泸州市财政局入围供应商:四川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同名称:泸州市财政局其他会计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5-337633甲方:泸州市财政局乙方:四川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105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零伍佰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工作内容基础单价:42000.00元报价优惠:折扣率25.00%报价单价:10500.00元数量:1服务价格:10500.00元服务内容:供应商接受征集人委托,开展或协助开展检查、审计工作。供应商按照要求派出人员,派出人员须服从征集人的统一安排。工作内容以征集人具体任务需求为准。供应商响应内容:服务内容及要求应答我司完全响应“泸州市财政局会计事务协作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一、征集项目概况:通过框架协议征集采购入围10家会计事务所提供会计、审计等鉴证咨询服务。(我司完全响应)二、采购内容(我司完全响应)1.采购清单(我司完全响应)2.采购包1(我司完全响应)2.报价要求(我司完全响应)(1)本项目按照实际配置人员单价标准结合中标折扣率折扣后价格(即除交通、住宿费外每人每天服务收费标准)及服务天数,综合考虑业务考评奖惩及常驻地外发生的城市间交通、住宿费据实结算。(我司完全响应)(2)供应商应当对配置-第1页-人员除交通、住宿费外每人每天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折扣报价。单价最高限价如下: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单价最高限价1500元/人·天;②中、高级会计师,中、高级审计师:单价最高限价1000元/人·天;③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助理人员:单价最高限价400元/人·天。(我司完全响应)(3)常驻地外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供应商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工作,住宿费按照不超过200元/人/天的标准据实报销;如产生交通费,以四川省境内为限,按公共交通标准计算常驻地与工作地之间往返一次交通费。(我司完全响应)(4)配置人员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我司完全响应)(5)本项目预防不正当竞争、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标准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我司完全响应)三、技术要求(我司完全响应)1.分包名称:泸州市财政局会计事务协作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我司完全响应)1)标的名称:泸州市财政局会计事务协作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我司完全响应)2)服务要求:(我司完全响应)1.服务内容工作内容供应商接受征集人委托,开展或协助开展检查、审计工作。供应商按照要求派出人员,派出人员须服从征集人的统一安排。工作内容以征集人具体任务需求为准。(我司完全响应)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我司完全响应)1详见其他要求:(我司完全响应)四、商务要求(我司完全响应)1.分包名称:泸州市财政局会计事务协作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我司完全响应)1)量价关系折扣: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否(我司完全响应)2)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我司完全响应)3)支付时间和条件:征集人应按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支付,并应严格按照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承诺的报价进行结算。(我司完全响应)4)考核(验收)标准方法:(我司完全响应)(1)征集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时征集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我司完全响应)(2)对于实际使用人和征集人分离的项目,征集人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如有必要,征集人邀请其他入围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我司完全响应)(3)验收合格后,征集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征集人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司完全响应)5)违约责任:(我司完全响应)(1)征集人与供应商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不得违约,任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协议。(我司完全响应)(2)如因供应商履行协议义务过程中给征集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征集人本身的损失、由此而导致的征集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我司完全响应)(3)供应商确认并同意,订立协议后,如遇主管部门调整框架协议采购事宜等情形,征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单方对协议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我司完全响应)(4)如供应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导致其不再符合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的法定条件,征集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我司完全响应)(5)在协议有效期-第2页-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征集人与供应商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我司完全响应)6)解决争议的方式:(我司完全响应)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征集人、供应商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征集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司完全响应)7)商务及其他要求:(我司完全响应)(1)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年。(我司完全响应)(2)合同款支付:(我司完全响应)①支付方式:一次性或分期转账汇款。(我司完全响应)②支付时间和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征集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征集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因征集人方面的客观原因造成委托业务中止或非正常终止的,由征集人向供应商支付业务期间产生的可量化费用。(我司完全响应)(3)费用结算:(我司完全响应)总结算费=(基本费±业务考评奖惩)+差旅费(我司完全响应)其中:①基本费=项目实际要求配置人员中标价格×服务天数(我司完全响应)②业务考评奖惩=基本费的30%×【考评系数(0.6~1.5)-1】(我司完全响应)供应商每完成一项委托业务,征集人根据《会计事务协作业务质量考评明细表》(见本章附件)中所列内容逐项打分(分值区间为0~150分),并按优(考评系数≥1.3)、良(1≤考评系数<1.3)、中(0.6≤考评系数<1分)、差(考评系数<0.6)四个等次评定。(我司完全响应)③差旅费:常驻地外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供应商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工作,住宿费按照不超过200元/人/天的标准据实报销;如产生交通费,以四川省境内为限,按公共交通标准计算常驻地与工作地之间往返一次交通费。(我司完全响应)④服务天数以开展工作现场工作时间为准,检查后续工作(包括撰写报告、集中审理、反馈意见认定等)不纳入计费范围。同一个人具备多个资格和资质的,计费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我司完全响应)五、其他要求(我司完全响应)(1)入围供应商项目确认方式(我司完全响应)按照《泸州市财政局框架协议采购会计事务协作服务暂行办法》执行:单笔业务服务费测算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委托事项,依据各协作机构入围排名序号,在管理系统中按序号自动轮流循环选定协作机构。单项服务费测算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委托事项,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协作机构。(我司完全响应)六、服务人员要求:1.(1)资质要求:我司完全响应(2)人数要求:我司完全响应2.设置一至二名联络员,建立联络制度,如有联络员联系电话有变动,应在实际发生变化时两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我司完全响应,联络员1:张颜联系电话:13018159367联络员2:李燕联系电话:13398277040)二、服务时间、地点-第3页-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47号。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方式及时间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若未提出异议,应在审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计划支付时间:2025.09.23五、违约责任无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是4.其他补充内容:无-第4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森甲方联系人:**森联系电话:17380851379单位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47号2025年09月16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王茂宇开户银行:工行泸州江阳南路支行银行账号:2304343409024905035乙方联系人:张颜联系电话:13909086071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银行行号:1026570343472025年09月16日-第5页--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会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