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采购合同公告(焦作市中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焦作市中站区中医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中财招标采购-2025-33-A

二、合同名称:焦作市中站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三、项目编号:中财招标采购-2025-33

四、项目名称:焦作市中站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焦作市中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焦作市中站区

联系人:马小敏

联系方式:18339726555

2.供应商(乙方):河南和致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65号1幢5层8527-5号

联系人:李明睿

联系方式:175133266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438553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焦作市中站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
4,385,53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9月17日

采购合同(1).pdf

采购合同需方(甲方)(采购人全称):焦作市中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供方(乙方)(中标供应商全称):河南和致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供方持签发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根据招标文件、供方的投标/报价等文件[项目编号:焦公资医疗X2025—035],按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专用条款: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1.产品清单及价格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便携式彩超迈瑞MX3T套1208000.00208000.002体外除颤监护仪迈瑞D30套248000.0096000.003电子胃肠镜上海澳华AC-1套1510000.00510000.004内镜清洗工作站(胃肠镜)三强SQ-NX-5套233000.0066000.005纯水机三强SQHD-200L个114500.0014500.006内镜存储柜(双门)三强SQ-CG21A个110000.0010000.007彩超迈瑞CconsonaN6套1350000.00350000.008DR迈瑞DigiEye330T套1400000.00400000.009移动式便携DR深图SONTU100-POR-I套1250000.00250000.0010微波治疗仪奥瑞WB-3200B台112600.0012600.0011臭氧治疗仪鼎泰DT-9C台112000.0012000.0012中药煎药机华康宏力HKHL-BL200A台111800.0011800.0013动态心电图机图瑞TR-H1200台19000.009000.0014健康一体机鼎恒DHM-T600套1135000.00135000.0015熏蒸治疗机(躺式)翔宇HYZ-IIC台149800.0049800.0016站立架翔宇XYZL-1个12000.002000.0017电动站立床翔宇XYK-1个122000.0022000.0018可调式砂磨板及附件翔宇XY-33套11890.001890.0019体操棒与抛接球(立式)翔宇XYM-1套11320.001320.0020多关节主被动训练仪翔宇XY-ZBD-IIID台1138000.00138000.0021训练用阶梯(双向)翔宇XYF-TI个24980.009960.0022多功能训练器(八件组合)翔宇XY-14-8A套123800.0023800.0023OT综合训练工作台翔宇XY-54台212000.0024000.0024OT桌(可调式)翔宇XY-46台11800.001800.0025手功能组合训练箱翔宇XY-48套11800.001800.0026盆底磁刺激仪翔宇XY-JGC-III台1398000.00398000.0027熏蒸治疗机(坐式)翔宇HYZ-IIA台159800.0059800.0028多功能牵引床翔宇JYZ-IB台112800.0012800.0029低频脉冲痉挛肌治疗仪翔宇XY-K-JLJ-3A台115800.0015800.0030神经肌肉低频电刺激仪翔宇XY-K-SISS-A台115800.0015800.0031等速肌力十件组合训练器翔宇XY-14-10套1158000.00158000.0032红外光灸疗机翔宇XY-HGJ-II台165800.0065800.0033电脑中频治疗仪翔宇XYZP-II台139800.0039800.0034深层肌肉刺激仪翔宇XY-K-DMS-102B台148860.0048860.0035经皮电神经刺激仪南翔宇XY-K-SJD-A台121800.0021800.0036湿热敷装置南翔宇XY-SRF-I台158000.0058000.0037中医艾灸床南翔宇XY-JLC-I台159800.0059800.0038制氧系统丹弗尔DFZY-10.0-P套11070000.001070000.00总价(小写):4385530.00元整总价(大写):肆佰叁拾捌万伍仟伍佰叁拾元整2.付款方式及时间:1、供方应开具名称为需方单位的发票。2、支付时间及条件:签订合同后付合同总价款的40%,供货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5%,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甲方将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乙方二、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投标文件承诺时间)。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双方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等是否一致。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交货。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4.甲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甲方协助要求;9.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10.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本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本项目质保期1年;11.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12.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以规定标准进行制造、安装;13.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试运行;14.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四、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1年。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产品质量、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4.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应当由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当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2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2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故障在检修1工作日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3日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不能修复的系统问题要以报告形式说明情况直至故障货物修复。如果设备交付使用后,缺陷多次反复出现,乙方必须提出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直到最后纠正缺陷。5.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后,收取维修成本费(备品备件乙方应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提供)。五、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货款15%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4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的5‰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款总额的20%。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为全新合格货物并按本条第1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七、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八、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双方共同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①种方式解决:①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②向焦作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诉讼审理或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九、其他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2.本合同自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甲方(盖章):焦作市中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乙方(盖章):河南和致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2025年9月15日签订日期:2025年9月15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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