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费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2025)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租车费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500000202501002402A_001
二、合同名称:租车费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500000202501002402
四、采购项目名称:租车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地址:
联系方式:6232365
供应商(乙方):利津县鹏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津一路196号
联系方式:135610313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轿车/商务车
1
0.6189
0.618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第二阶段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9-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9-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租车费合同.pdf
客el上A3政府采购合同然H4MnG1售-1h(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服务类)项目名称:租车费合同编号:SDGP370500000202501002402A_001采购编号:37050000021000720250006A甲方(采购人):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标8乙方(供应商):利津县鹏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所需的公务用车租赁与利津县鹏泽汽车租赁有限公客el上(四)合同格式、合同条款然FAMn仟壹佰捌拾玖元。(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G□国库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1售-1预算内资金6,189.00元预算外资金0元自筹资金0h司签订第二阶段采购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A3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征集文件(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三)本项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五)入围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六)入围通知书(七)本合同及附件二、服务内容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框架协议征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189.00元,大写:陆4乙方开户单位:利津县鹏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二路分理处帐号:9050105402042050001276四、付款途径元标8五、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项目期满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6189元,大写:陆仟壹佰捌拾玖元。六、交付日期/服务期限和地点1、交付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交付(自2025年9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1日止)。2、交付地点: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113号东部办公楼A楼客七、违约责任el上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具体违约责A3本合同基于征集人与乙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签订,本合同未尽然F4AM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G1电话:6232365售-1h标8任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加以约定)。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九、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其他约定事宜以该《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约定为准。甲方: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单位名称(公章):签订日期:2025年09月17日乙方:利津县鹏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13561031377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车费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