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西昌市农业农村局(西昌市乡村振兴局)2025)



一、合同编号: N5134012025000206-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度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
三、项目编号: N5134012025000206
四、项目名称: 2025年度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西昌市乡村振兴局)
地 址: 三岔口东路192号
联系方式:0834-2170390
供应商(乙方):河南恒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四路192号陆港园区(电商仓库)
联系方式:132131758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度西昌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3786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37.8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5年度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合同.pdf

2025年度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25年度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4012025000206履约地点:西昌市签订日期:2025年9月16日签订地点:西昌市采购人(甲方):西昌市农业农村局地址:西昌市东城街道三岔口东路192号供应商(乙方):河南恒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四路192号陆港园区(电商仓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5年度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1.项目名称:2025年度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2.项目基本情况: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按照上级对农产品及相关产品的抽检工作的总体部1署要求,结合西昌市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以及近年来突出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制定西昌市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产品(农药、化肥)质量监督抽检计划。二、服务要求(一)农产品抽检任务(288个样品,每个样品一式三份)蔬菜40个、水果65个、食用菌14个、猪肉(肝)48个、禽肉23个、禽蛋22个、牛肉30个、水产品41个。(二)农药抽检任务35个样品,每个样品一式三份。(三)肥料抽检任务50个样品,每个样品一式三份。(四)抽检批次和检测项目调整总体上抽检批次和检测项目依据2025年度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的《磋商文件》进行,为更好发挥农产品安全抽检的监管作用,及时发现农产品安全隐患,抽检批次和检测项目甲方有权根据相关要求和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六)服务内容乙方对整个项目交付负责,承担项目交付主体工作,包括样品抽样购置、样品送样、样品接收、样品确认、样品检验、出具检测报告、样品保管、评价分析工作。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根据中标通知书,甲方就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小写:¥378600.00元),该2费用包含7方所承担的样品抽样购置费、样品送样、样品接收、样品确认、检验、出具检测报告、样品保管费、评价分析费等采样及检测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2、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乙方抽样人员进驻后)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即人民币(大写)柒万伍仟柒佰贰拾元整(小写:¥75720.00元):乙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审核无误后应尽快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实际付款到账时间以支付单位支付时间为准。3、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即人民币(大写)叁拾万零贰仟捌佰捌拾元整(小写:¥302880.00元);乙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审核无误后应尽快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实际付款到账时间以支付单位支付时间为准。4、甲方将合同全部费用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河南恒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5.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支行户名:河南恒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账号:1702000619100052168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检验项目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标准。3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甲、乙双方交接样品确认后,乙方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检测成果。八、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1个工作日,按应支付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0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3.乙方未在限定期内提交检测成果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按应支付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逾期达到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检测费用。九、不可抗事件处理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解除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通过诉讼解决争议,诉讼管辖法院约定为甲方所在地法院。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甲方:(盖章)西昌市农业农乙方:(盖章)河南恒晟检测技村局术有限公司器E7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地址:西昌市东城街道三岔口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东路192号四路192号陆港园区(电商仓库)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开户银行: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支行账号:账号:1702000619100052168签订日期:2025年9月16日签订日期:2025年9月16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