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砧板 塑料砧板采购合同公告(宣恩县直机关幼儿园2025)



一、合同编号: jgy20250904
二、合同名称: 厨房砧板购销合同
三、项目编号: jgy20250904
四、项目名称: 购买厨房砧板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宣恩县直机关幼儿园
地 址: 珠山镇建设路38号
联系方式:18671859309
供应商(乙方):恩施合嘉厨房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舞阳坝街道清江新城黄金时代广场一期12幢
联系方式:133298238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厨房工作需要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个
主要标的单价:1200
合同金额: 0.12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10月04日;履约地点:宣恩
采购方式: 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0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17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砧板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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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甲方(购买方):宣恩县直机关幼儿园乙方(销售方):恩施合嘉厨房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为厨房小件事宜,经依法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合同标的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塑料砧板60*40*3块101201200.00新园6块老园4块合计1200.00二、价款塑料砧板总价款计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三、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厨房塑料砧板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全额税发票后,甲方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总货款100%。甲方应及时验收,如未及时验收。使用后视为验收。四、本合同约定的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五、本合同履行中的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宣恩只直机关幼儿国甲方:品保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周汤设备销位有乙方:入品法人或委托代理人:9月4日2025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厨房砧板 塑料砧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