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山市林业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02630014202580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美丽林相提升项目作业设计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jshjzf-20250708
四、项目名称:2025年美丽林相提升项目作业设计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山市林业局
地 址:江山市江滨四区115号
联系方式:0570-4046407
供应商(乙方):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安市
联系方式:1333616330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美丽林相提升项目作业设计服务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5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58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9.2 2025年美丽林相提升项目作业设计服务采购.pdf

9.22025年美丽林相提升项目作业设计服务采购.pdf

江林合(2025)43号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美丽林相提升项目作业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shjzf-20250708甲方:江山市林业局乙方: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9月16日2025年09月02日,江山市林业局以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对2025年美丽林相提升项目作业设计服务进行了采购。经评审小组评定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江山市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服务内容对项目约总任务34700亩进行作业设计服务,其中人工更新6000亩、退化林修复8000亩、森林抚育15000亩、美丽林相提升5700亩。1.资料收集收集包括各级政策文件、计划实施地块、森林资源分布图、规划图及其他项目设计过程所需底图等工作资料,结合申报地块和往年实施地块,根据集中连片、示范性强、基础夯实等原则,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并划定重点实施地块。2.逐地块外业调查依据地块实际进行外业核查,利用GPS定位、无人机航测影像勾绘、遥感影像勾绘等方法剔除地块内因地形、树种不符、农户不同意施工或其它原因而无法实施的面积,更新各地块的矢量数据。根据外业核查的地块现状,逐个地块明确建设方式。3.出具作业设计成果包括作业设计文件、作业设计表、作业设计图纸三部分,作业设计文件含设合计思路,分类型、分乡镇建设面积,林木间伐、林地清理、栽植、管护等技术要求、苗木工程、投资测算等,并附项目实施效果图。作业设计表含小班(地块)基本情况表、分小班(地块)树种配置表、分小班(地块)苗木需求表、测算依据表、人机材料表、造价测算表、总投资测算表。作业设计图含分区块索引图、施工设计图等。4.完成作业设计合理性评价和落地上图根据要求针对用地、用苗(种)、措施合理性进行自查。完成最终成果的系统落地上图。第1页共4页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元整;(¥580000.00元)。三、技术资料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方案。四、知识产权本项目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采购内容,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质量保证完成面积和资金目标双达标,并在项目工作完成后1年内,根据采购人及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免费完善项目成果内容与报告。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传1.履行时间:按照甲方要求。2.履行方式:按照甲方要求。1503.履行地点:按照甲方指定地点。九、款项支付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40%的合同款项,服务成果完成并经过甲方终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1)预付款: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合同款:满第2页共4页足合同支付条件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账户。(2)因甲方向财政部门申报支付手续可能造成的时间延误不视为甲方违约。2.乙方收款银行:交通银行杭州临安支行3.乙方收款账号:302068570010141033874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可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对相关进行指导。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用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第3页共4页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鉴证方鉴证,财政局备案(备案前必须公示)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局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市财政局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进行解释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代理机构执一份。甲方:江山市林业局乙方: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江山市江滨路115号地址:杭州市临安区农林大路352号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经办人:姜延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代理方:周动经办人:签字日期:7年第4页共4页江林合(2025)43号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美丽林相提升项目作业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shjzf-20250708甲方:江山市林业局乙方: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9月16日2025年09月02日,江山市林业局以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对2025年美丽林相提升项目作业设计服务进行了采购。经评审小组评定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江山市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服务内容对项目约总任务34700亩进行作业设计服务,其中人工更新6000亩、退化林修复8000亩、森林抚育15000亩、美丽林相提升5700亩。1.资料收集收集包括各级政策文件、计划实施地块、森林资源分布图、规划图及其他项目设计过程所需底图等工作资料,结合申报地块和往年实施地块,根据集中连片、示范性强、基础夯实等原则,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并划定重点实施地块。2.逐地块外业调查依据地块实际进行外业核查,利用GPS定位、无人机航测影像勾绘、遥感影像勾绘等方法剔除地块内因地形、树种不符、农户不同意施工或其它原因而无法实施的面积,更新各地块的矢量数据。根据外业核查的地块现状,逐个地块明确建设方式。3.出具作业设计成果包括作业设计文件、作业设计表、作业设计图纸三部分,作业设计文件含设合计思路,分类型、分乡镇建设面积,林木间伐、林地清理、栽植、管护等技术要求、苗木工程、投资测算等,并附项目实施效果图。作业设计表含小班(地块)基本情况表、分小班(地块)树种配置表、分小班(地块)苗木需求表、测算依据表、人机材料表、造价测算表、总投资测算表。作业设计图含分区块索引图、施工设计图等。4.完成作业设计合理性评价和落地上图根据要求针对用地、用苗(种)、措施合理性进行自查。完成最终成果的系统落地上图。第1页共4页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元整;(¥580000.00元)。三、技术资料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方案。四、知识产权本项目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采购内容,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质量保证完成面积和资金目标双达标,并在项目工作完成后1年内,根据采购人及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免费完善项目成果内容与报告。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传1.履行时间:按照甲方要求。2.履行方式:按照甲方要求。1503.履行地点:按照甲方指定地点。九、款项支付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40%的合同款项,服务成果完成并经过甲方终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1)预付款: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合同款:满第2页共4页足合同支付条件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账户。(2)因甲方向财政部门申报支付手续可能造成的时间延误不视为甲方违约。2.乙方收款银行:交通银行杭州临安支行3.乙方收款账号:302068570010141033874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可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对相关进行指导。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用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第3页共4页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鉴证方鉴证,财政局备案(备案前必须公示)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局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市财政局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进行解释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代理机构执一份。甲方:江山市林业局乙方: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江山市江滨路115号地址:杭州市临安区农林大路352号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经办人:姜延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代理方:周动经办人:签字日期:7年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作业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