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供配电系统维保服务 设施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100-JSQC-G2025-0029001
二、合同名称: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供配电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100-JSQC-G2025-0029
四、项目名称: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供配电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34号楼
联系方式:13400057874
供应商(乙方):江苏中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婆婆庙285号A座2楼205室206室
联系方式:1505189108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项目维保方式为整包,含人员驻场服务。维 保范围主要包含集中办公区供配电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年 1 次配 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防雷检测,维保范围内所有设备的维修更换及日常 耗材供应保障。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1 维保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维保方式为整包,含人员驻场服务。维保范围主要包含集中办公区供配电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年 1 次配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防雷检测,维保范围内所有设备的维修更换及日常耗材供应保障。1.2 服务地点:南京市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主要包含: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 41 号机关大院、台城大厦、成贤街 43 号大院、建邺区江东中路 259 号、建邺区江东中路 265 号)
联系方式:15051891084
主要标的数量:3
主要标的单价:1585000.00元
合同金额:475.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9-17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9-18 14:3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1. 服务期限:项目总服务期限为 3 年,合同总价款为(小写)¥ 4755000.00 元/3 年。合同按照 1 年 1 签(本合同 自 2025 年 09 月 01 日至 2026 年 08 月 31 日)。甲方根据当年政策、财政 预算下达情况以及对乙方考核情况等综合考量,甲方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 合同。 2. 第 1 年服务期限: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合同价 款为(小写)¥ 1585000.00 元/年,(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伍仟元 整/年。
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供配电系统维保服务合同.pdf
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供配电系统维保服务合同项目编号:JSZC-320100-JSQC-G2025-0029项目名称: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供配电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签订日期:2025年9月17日甲方: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乙方:江苏中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08月27日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供配电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一、项目概况1.1维保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维保方式为整包,含人员驻场服务。维保范围主要包含集中办公区供配电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年1次配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防雷检测,维保范围内所有设备的维修更换及日常耗材供应保障。1.2服务地点:南京市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主要包含: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机关大院、台城大厦、成贤街43号大院、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1.3服务期限:项目总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按照1年1签(本合同自2025年09月01日至2026年08月31日)。甲方根据当年政策、财政预算下达情况以及对乙方考核情况等综合考量,甲方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合同。二、合同价款2.1项目总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总价款为(小写)¥4755000.00元/3年,(大写)人民币肆佰柒拾伍万伍仟元整/3年。2.2第1年服务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合同价款为(小写)¥1585000.00元/年,(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伍仟元整/年。2.3本合同价款包含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该项服务所产生的日常维修费、保养费、配件费、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管理费、税费、人工费、保险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服务内容及要求3.1本合同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履行,甲乙双方通过补充条款进行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3.2补充条款:/。四、付款条件4.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以银行汇款方式通过财政集中支付,分4笔支付乙方合同款,每笔费用为每年合同价款的25%。第1个合同年的第1笔和第2笔付款,于半年后1个月内支付;第3笔和第4笔合同款付款时间于第1个合同年合同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具体时间以财政拨款情况为准),根据甲方全年对乙方考核情况支付(第2和第3个合同年付款条件同上)。五、履约保证金5.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向甲方缴纳年合同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5.2乙方可以采用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届满且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了担保责任后自动失效。如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由担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5.3履约保证金期满后,甲方应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5.4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保证金余额不足的乙方应在3日内补齐。六、项目联系人甲乙双方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履行的联络人,所有一方向对方正式知会事项的通知到达对方指定联络人即视为到达对方。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传真、邮件、电子邮件等。甲方指定联络人姓名:邱绍鹏联系方式:13851818480乙方指定联络人姓名:韩义联系方式:15952052216七、进(撤)场与交接7.1本项目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乙方应立即进驻现场开展工作。7.2乙方应在进场后,15天内和原维保单位完成项目交接工作。7.3本项目撤场日期是本项目服务期满之日。甲乙双方应在服务期满前10天内启动项目撤场移交工作。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甲方提供的资料、维保记录、设备台账清单、档案资料等。7.4甲乙双方应做好维保设备现场核查清点工作并签字确认,对于维保到期前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的设备,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所有设备运行正常。7.5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做好与下一任供应商完成维保交接相关工作,确保交接工作顺利完成。八、考核8.1乙方履约期间,甲方按月、季度对乙方进行考核。8.2月度、季度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总分为100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月度考核低于90分以下,每低1分扣1000元;季度考核低于90分以下,每低1分扣2000元。8.3本合同年内累计2个月考核不合格或1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服务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8.4具体考核表详见附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考核内容进行调整。九、甲方的权利与义务9.1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考核评定,如乙方派出的管理、服务人员三次(含)以上受到服务对象投诉或服务质量不达标,乙方无条件更换人员。9.2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支持以及所必需的资料、水电。9.3甲方酌情根据乙方要求提供房间用于办公、人员休息和工具及用品的存放。9.4协助乙方做好有关项目管理的宣传教育,审核乙方服务项目的年度计划、工作安排,并监督履行。9.5协助乙方处理原维保公司所遗留的人员、档案、物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问题。9.6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十、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0.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本项目提供高质量的驻场维保服务。负责制定本项目维保服务管理制度、计划、规范及各项表单,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承担相应责任,每半年/季度/月向甲方出具维保书面报告,接受甲方及上级部门的管理、检查、考核。10.2乙方保证其对为履行本合同交付工作成果而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在履行本合同时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10.3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对所管理的甲方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10.4乙方须本着高效、专业的原则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文明操作,爱护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10.5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驻场维保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保密、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培训教育。10.6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用工,负责乙方员工的生产、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在服务期内,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包括第三方的人员和设施),其责任由乙方承担。10.7乙方在维保服务期内对甲方其他设备造成损害的,应及时修复,如无法修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0.8乙方负责将维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油漆桶、废油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十一、违约责任11.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一个合同年内累计2个月考核不合格或1次季度考核不合格(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赔偿费用从合同款、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补足。11.2乙方在服务期间,甲方委托乙方的项目维保工作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视作考核不合格;在上级(主管)部门专项检查或年检中,因乙方原因每有1次不合格,甲方扣除乙方合同款人民币20000元,由此造成甲方被罚款的,该罚款由乙方承担。11.3服务期内,因乙方不能按约定完成维保服务目标,或因维保不当、重大失误等原因,其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年合同价款的30%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1.4乙方按合同履约,甲方按期付款,若甲方无合理原因,延迟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1天,以逾期款项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违约金。11.5乙方若在本合同期限内超过2次(含)以上,未能按要求出具维保书面报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年合同价款的10%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1.6乙方若在本合同期限内超过3次(含)以上,未能按规定时间到场服务且事先未经甲方同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年合同价款的10%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1.7乙方若在本合同期限内超过3次(含)以上,未能按规定时间解决故障且未取得甲方同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年合同价款的10%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1.8符合下列情形时,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1)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服务;(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错;(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致使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1.9如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超过2个月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提出索赔。11.10乙方不得将该项目整体或部分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年合同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11.11因乙方原因,甲方解除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其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甲方购买其他供应商的服务费用超出本合同价款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十二、保密条款12.1乙方不得泄露、擅自使用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任何信息。所维保设施设备的相关信息数据,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改、保存、转发、毁坏等。所维保的设施设备的相关用户数据,乙方不得进行再加密,甲方能在通用制式条件下实现备份、可传输。此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如违反本条款规定,乙方应当承担如下责任:除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外,另需向甲方支付年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仍应继续遵守保密约定。十三、不可抗力13.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洪水、台风、骚乱、戒严、暴动、战争以及其他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情形。13.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并出具事件发生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十四、合同纠纷处理14.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作如下第2种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2)提起诉讼。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5.1合同在甲方、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5.2本合同一式陆份,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执贰份,壹份按要求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十六、合同鉴证16.1招标代理采购机构应当在本合同上签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相符并且未对采购服务和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修改。十七、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7.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以下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1)合同文本;(2)招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5)投标文件。甲方: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盖章)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法定代表人:张小平委托代理人:邱绍鹏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乙方:江苏中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盖章)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婆婆庙285号A座2楼205室206室法定代表人:邵静委托代理人:韩义开户行信息:单位名称:江苏中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账号:125904828610903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供配电系统维保单位工作考核表单位:,年月序号检查内容及标准评分方法扣分扣分情况描述备注1乙方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不弄虚作假,不推诿本职范围内的职能工作。达不到要求扣2设备档案、台账健全,账物相符、资料详实。达不到要求扣3对涉及供配电改造工程,参加竣工验收并提出意见建议。达不到要求扣24根据设备维保情况,制定月、季、年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规定每月25日前上报甲方设备主管。达不到要求扣5设备巡查和维护保养记录及时准确、清晰完整,并有责任人和审核人签字。达不到要求扣6设施设备故障维修必须有书面记录表单,内容至少包含维修情况、维修人员、审核(主管)人员、开始和结束时间等。次达不到要求扣17每年对甲方人员培训不少于4次,并进行考核出具考核结果,必须使甲方人员熟练掌握相关设备操作和应急预案处置等。(除特种设备)达不到要求扣38积极配合甲方人员,对维保范围内的设备制定完善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应急预案等,并根据国家规定定期更新调整。达不到要求扣9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端正,按时到岗,严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统一着装和佩戴工作牌,无喝酒、睡觉、打牌和串岗、离岗等现象。达不到要求,发现1次扣2分10重要岗位人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岗位资格证书,必须熟悉各类设施设备的工艺流程、保养方案及应急处理方案,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确保设备安全。无证上岗扣3分;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扣511因维保不当导致服务对象受到损失或受到服务对象投诉。每次扣5分12设备外观洁净完整,防腐油漆覆盖完好、无严重锈蚀部位,保温及外壳无破损,仪表清晰、无浮尘,无漏电、漏油、漏水、漏气现象;各类线槽、桥架和控制箱、配电箱整洁无尘,接口无松动。1处达不到要求扣113大型设备临时用电必须向甲方申请,在取得同意后方可在指定位置搭接。作业完毕后必须恢复原样,并做好绝缘处理。达不到要求扣1分14全年安排技术人员24小时待命,并确保24小时维保热线畅通,在接到采购人报障通知后,供应商应在1分钟内响应,3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维修。未按时响应或到达现场1次扣5分15配件费用在1000元及以下的故障,2小时内解决,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1次达不到要求扣5-10分16配件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故障,配件到场后24小时内解决,最长不得超过72小时。1次达不到要求扣5-10分17维修时应设警示牌,维修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未设警示牌扣1分;未清理现场扣1分18在进行大型维护保养和抢修等重要工作前,要做好相关事项的协调工作,并上报甲方。达不到要求扣5分。19遇紧急突发事件,维保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第一时间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互相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20因维护保养不当导致设备故障,一个月内同样设备出现重复故障。扣10分21配电设备出现重大事故(如导致园区大范围停电、主要设备损毁等),查出原因属于维保单位责任的。扣20分22各种设备、巡视、检查、检修、维护保养记录和各类报表齐全、及时准确。缺项者,每项扣1分23制定月度、季度、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未按计划执行扣2分24每年2次出具设备运行评估报告,对问题设备定期提交整改方案。1次达不到要求扣3分25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夏季用电高峰前,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巡检记录,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不达要求扣2分26乙方人员应持证上岗,维保项目应有1名项目主管负责该区域的维保项目管理,做好与甲方的配合,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各项维保管理工作。1处达不到要求扣2分27在安全月和局安保处以及消防质检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查出原因属于乙方责任的。1处达不到要求扣5分28防汛、防寒期间配合中心做好设备正常运行,参加突击抢险抢修确保办公区正常运每次加1~2分28转。每次加1~2分29因服务保障好受到服务对象书面表扬。30积极参加甲方管理区域设备的安全检查、新接楼宇的设备验收查验等并提供相关检查、验收报告。31带电作业时,必须做好绝缘处理,并在监护人监护下工作。达不到要求扣5分32严格按维保计划开展工作,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应予以书面说明,并得到甲方认可。达不到要求扣3分33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制(1人操作,1人监护),按规范填写工作票和操作票(双票制),并做好倒闸记录。达不到要求每次扣5分。未通知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10分;造成财产损失每次扣20分;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的,除每次扣30分之外,并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罚。34合闸投入、分闸撤出或停电检修状态均有明晰的指令标识牌。停电拉闸、检修拉闸或停电检修必须事先通知甲方(除特殊紧急情况外),并挂警示牌。35计划内停电必须确认电梯在无人状态下方可进行操作。(线路停电除外)36停、送电应在15分钟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37配电柜操作开关设明显标志,各类标识清晰;各类指示灯完好无缺,各类仪表完整、指示正确。1、设备外观清洁卫生不达标,每处扣0.5分。2、设备存在故障,每发现一处扣2分。38各级开关工作正常,无发热、过载、短路痕迹,高低压开关柜前后门锁完好无损,钥匙管理符合管理要求。39配电室内有完整的高压、低压配电系统图,配电柜高压进线和低压馈电回路应有明确的“回路标识”名称。40直流屏工作正常,电池保养正确,补偿电容柜运行正常,各电容器组完好无损,电容器维修有依据。41高压操作绝缘工具齐全,绝缘手套、绝缘鞋检验合格且有检验合格证,放置恰当。42变压器设备区域内干净、无浮尘,电缆、母线及变压器表面无浮尘,门槛及母线电缆桥架穿越楼板部分,有效阻火、阻水措施。43变压器无过载、超温,变压器台架无锈斑。高压电缆进线位置应有“高压危险”的警示牌。44配电房设备或线路改变,须报甲方批准。45各类标识明显,台账清晰,各项记录完整。46电缆桥架及大电流母线槽支架稳固,各类线槽无破损,电缆绑扎稳固,插接箱完好,孔洞封堵良好,电缆井道无积水。47电源开关、接触器、指示灯、转换开关和按钮等能正常使用,无积灰。48各连线无损坏和过载过热痕迹,动力箱T接口和总开关接口无过载过热。49高压操作绝缘工具齐全,绝缘手套、绝缘鞋检验合格且有检验合格证,放置恰当。50太阳能光伏卫生是否干净,是否运行正常。51每年按规定时间进行1次防雷检测,每年按规定时间进行1次预防性试验,每年按规定时间出具2份设备运行评估报告。未按规定时间完成,1次扣20分。注:1.月度、季度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总分为100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月度考核低于90分以下,每低1分扣1000元;季度考核低于90分以下,每低1分扣2000元。2.每个合同年内累计2个月考核不合格或1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服务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3.未取得甲方同意,因私自修改设备技术参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且当月考核为0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4.特殊情况奖励项: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处理得当,减少损失,保护甲方或服务对象的财产,奖励1~5分(该分可用来抵扣全年考核不合格分数);5.对于预判断失误带来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并且当月考核不合格;6.考核内容如有变动或调整,以甲方要求为准。测评人签字:得分:扣款金额:维保服务供应商监管考核评分细则序号考核项考核内容分值考核细则备注1资质动态管理(10分)项目经理、项目主管及驻场人员信息、职业能力、资质证书等符合招标文件约定要求1.现场在岗人员资质、职业能力与约定不符的,每有1项扣2分;2.供应商未经定点责任人审核,擅自更换人员的,每有1项扣3分。2现场规范公示资质信息、人员证书、试验合格证明等,确保无过期失效、与实际不符1.各类信息现场未公示,每有1项扣2分;2.公示信息与招标文件、合同要求不符的,每有1项扣2分;3.各类公示过期的,每有1项扣1分。3备品备件(10分)规范存放足够数量、类型且品质合格的备品备件1.无专用库房或库房管理混乱的,每有1项扣1分;2.备品备件品类、数量、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及使用需求的,每有1项扣1分;3.备品备件存放不符合专业标准、行业规范、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每有1项扣2分。4遵守仓库管理制度,各类进出库登记台账齐全、内容详实、责任到人1.仓库无专人负责、未制定管理制度的,每有1项扣1分;2.无进出库登记记录的,或填写不规范的,每有1项扣1分;3.抽查备品备件,发现实际库存与清单不符的,每有1项扣1分。5维保服务(50分)执行、落实机关物业设施设备维保相关管理办法、制度、维护标准。201.未按要求制定年度、月度维保计划的,每有1项视情扣0.5~2分;2.各类维保计划与实际结合不紧密,生搬硬套、实操性不强的,每有1项视情扣0.5~2分;3.未经定点责任人审核,无客观原因,未按计划执行落实闭环的,每有1项视情扣0.5~2分。6重点设施设备落实常规维护、专项维护、预防性维修、第三方检测等。101.重点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落实常规维护、专项维护,或落实情况与记录不符的,每有1项视情扣0.5~1分;2.重点设施设备未制定预防性维修计划或计划未落实的,每有1项视情扣0.5~1分;3.重点设施设备未提前组织自检、年检、强检及其他行业检测的,每有1项视情扣2~5分;造成影响的,本项不得分。7各类设施设备操作培训、驻场人员值班值守、应急预案及演练、运行故障、工单报修、投诉处理闭环落实情况101.各类设施设备操作培训未按年度计划开展的、未进行月度培训、培训方式内容简单、实操性不强的、记录缺失的,每有1项视情扣0.2—0.5分;2.全年围绕设施设备维保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少于4次,每少1次扣1分;演练内容不全,参与度不高,台账记录不完善的,每有1项视情扣0.5~2分;3.经发现,维保单位驻场人员不落实值班值守的,每有1次扣1分;造成影响的,视情扣5~10分;4.各类工单、投诉响应处理超时、未形成闭环每有1项视情扣0.5~1分;5.故障处置、维修、问题整改等未定人定时定责的,每有1项视情扣0.5~1分。8各类机房、设备间、设备平台等运维现场标识标牌设置、操作登记、用具摆放、整洁卫生等实行标准规范管理。101.各类标识标牌使用错误、缺失、老旧损坏的,每有1项视情扣0.5~1分;2.各类机房、设备间、操作间环境脏、乱、差的,每有1项视情扣0.5~1分。9表单记录(30分)各类维保表单填写及时、规范,上墙公示备查,登记归档。301.各类表单未按要求规范填写、漏填或填写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字迹潦草、表达不清的,每有1项视情扣0.2—0.5分;2.各类表单维保巡检人员、管理人员未签字、无签字日期等问题的,每有1项视情扣0.2—0.5分;3.各类表单未规范现场放置,未按时分类归档的,每有1项视情扣0.2—0.5分;4.各类表单存在补写、代填代签的,每有1项视情扣0.5~1分;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符、相互矛盾、真实性无法追溯的,每有1项视情扣1~2分;经检查发现上述问题,一个季度内累积问题超过5次(含)的,扣10分。5.维保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维保项目各类档案收集、汇总、调整、更新、归档不到位的,每有1项视情扣0.5~2分;6.维保单位各类台账资料使用填写,未统一规范的,每有1项视情扣0.5~2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配电系统维保服务 设施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