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养护及水毁处治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襄汾县交通运输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1281006X2025601

二、合同名称:襄汾县2025年县乡村道路养护及水毁处治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0232025BCS00108
四、项目名称:襄汾县2025年县乡村道路养护及水毁处治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襄汾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襄汾县新汽车客运站
联系方式:13934342330
供应商(乙方):襄汾县晋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襄汾县景毛乡西郭村
联系方式:1375353045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襄汾县2025年县乡村道路养护及水毁处治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35199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对全县的33条道路进行养护维修和水毁修复,其中养护维修道路8条,水毁修复道路25条。具体采购范围、报价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内容为准。施工工期:90日历天项目经理:赵鑫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晋2142012201328191

2.合同金额(元):351998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襄汾县2025年县乡村道路养护及水毁处治工程合同(11N01281006X2025601).pdf

襄汾县2025年县乡村道路养护及水毁处治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11N01281006X2025601鉴于襄汾县交通运输局(发包方单位全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襄汾县2025年县乡村道路养护及水毁处治工程,并已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接受襄汾县晋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单位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本项目的施工报价,现依据本项目发包人的谈判文件、承包人的谈判文件和发包人发送给承包人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经过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于2025年9月3日在襄汾县交通运输局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工程的主要内容1.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2.施工属性: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按项目实际情况填写)。3.工程内容:对全县的33条道路进行养护维修和水毁修复,其中养护维修道路8条,水毁修复道路25条。(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写)。4.技术标准:按各条路等级实施。二、合同工期自2025年9月3日开始,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90)天。项目经理:赵鑫,项目总工:胡金柱。交工验收后的缺陷责任期6个月。三、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四、合同价格1.合同总价(含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工作):人民币叁佰伍拾壹万玖仟玖佰捌拾元(大写)(¥3519980元)。2.合同执行期间,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额价:☑不调整□在省交通主管部门允许调价的时间和范围内,按定额材差进行调整。五、支付方式1.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付85%,经政府部门结算评审后支付至评审金额的97%,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付清余款。2.缺陷责任期结束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的30天内,发包人将余款支付给承包人。3.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6个月。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发包人1.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免费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1份,有关技术资料(清单另附)1份,并在适当的时候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2.按照支付方式的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应付的工程款。3.协助承包人协调好与政府有关部门、其他施工单位、当地群众之间的关系。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承包人进行履约考核(考核办法见报价人须知附件2),并将履约考核结果上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若干意见》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以及在承包人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旅游、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承包人1.严格履行合同,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按规定的工期和质量目标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按规定时间向发包人提供各项相关文件和资料。2.建立健全安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系统,配备专职安全员;配置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创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氛围,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所有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并持证上岗;所有施工机具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3.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施工工程需要办理必要的工程、人员、设备的保险。4.按规定缴纳有关的税费和规费。5.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爆破作业、事故处理等各项规定。6.妥善处理好与交叉作业的其他施工单位以及施工现场邻近群众的关系。7.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民工,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到位。8.严格执行《山西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报价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不得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为发包人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和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安排发包人人员旅游、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给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或其近新属发放红利、工资或奖金。9、承包人不得将该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该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否则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10、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七、违约处理发包人1.由于发包人未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变更通知等,致使承包人无法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导致合同工期延误,其后果由发包人负责。2.发包人未按照支付条件的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应主动向承包人做出说明,并提出支付的补充方案,与承包人达成共识后执行。3.违背廉政建设规定的条款,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承包人1.除发包人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外,承包人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发包人将向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0.1%/天的拖期损失赔偿金(赔偿金的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并从对承包人的最后支付中扣除,同时承包人需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2.经相关质监部门或项目交竣工验收组所评定的工程质量水平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时,承包人除主动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需经发包人批准)加以改进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外,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赔偿金由承包人承担。3.在施工期间,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在工程质量或工期方面存在问题,经三次提出,且改进无效,已严重到必须更换承包商才能补救时,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解除与承包人的合同,另行选择新的承包商接替承包人的剩余工程。此时的工程计量、支付均按合同解除日据实计取。承包人并不因此解除解除日前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同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赔偿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及赔偿发包人的所有损失。4.违背廉政建设规定的,依据《山西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报价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给予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山西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等处理。5.违反《山西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谈判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和履约考核办法规定的,发包人将上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将依据《山西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谈判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做出降低其信用等级等处罚的决定。八、纠纷解决1.任何一方因违约或其他问题而引起的纠纷,双方首先应按照友好的原则力求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请双方的上级机关调解解决。2.协商或调解均未奏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襄汾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文件的组成1.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报价函(含报价人在评标期间递交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4)谈判文件(含补遗书)2.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将序在先者为准。十、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按谈判文件中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供了履约担保,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收后失效。十一、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发包人:襄汾县交通运输局(单位全称)承包人:襄汾县晋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全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字)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签约地点:襄汾县交通运输局,日期:2025年09月03日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养护及水毁处治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