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服务 会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哈密市伊州区城北街道办事处2025)
一、采购人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城北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哈密市创优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城北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81101000024258959
五、合同编号:11N010613716202534827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创优财务公司:代理记账服务、会计服务
详见附件
件
1.00
1500
15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城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城北街道办事处阳光社区
联系电话:18399889202
传真:/
地址:天山北路31号(20-3)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记账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613716202534827).pdf
2025年第三季代理记账合同编号:11N010613716202534827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城北街道阳光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单位(乙方):哈密市创优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市创优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市创优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市创优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创优财务公司:代理记账服务、会计服务--产地:伊州区1件1500.001500.00合同总价(元)15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仟伍佰元整二、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三、服务条款1.委托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服务。2.业务范围:(A)建立和完善会计账簿;(B)代理记账(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装订会计凭证/账簿等);(C)提供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建立健全的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保证资产的完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每月3日前为乙方提供前一月完整的会计资料。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或不能真实反应相关业务的会计记录,从而导致相关部门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同时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进行合理合规性审查,如发现疑点应及时反馈甲方,协助甲方完善凭证。1/32.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3.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日记账账簿登记,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账面数额相核对;4.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5.负责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授权签字人名单;6.及时向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经手人及授权人签批的原始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7.对于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8.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9.因甲方以前年度财务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但乙方在代理期间发现遗留问题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未及时告知或处理不当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10.不得以任何方式指示、干预乙方进行违法、违规的账务处理。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如因乙方工作失误、疏忽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甲方被行政处罚或遭受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损失、相关费用。2.做好凭证传递及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3.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上报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会计报表、部门决算报表等,并于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甲方书面确认。4.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行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5.乙方应配合协助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审计、检查等工作;6.乙方应提供专业的代理记账服务团队,专人负责甲方业务,乙方更换团队成员时,核心岗位人员更换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其他人员更换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团队成员,乙方应重新安排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转包给第三方。如需分包部分非核心服务,应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六、争论解决方式1.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协商或诉讼期间,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项下服务义务,不得以争议为由中断或停止服务,除非甲方书面同意。2.一方因相对方违约而支出的案件受理费、邮寄送达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七、保密条款1.双方及双方的相关人员对合作内容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内容及本合同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32.本条款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撤销而失效。八、生效1.本合同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①乙方连续两个月未能按时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②乙方的服务质量严重不符合甲方要求,经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仍未改正。出现上述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乙方承担服务费用总金额5%的违约金以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向对方支付服务费用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如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工行哈密天山西路支行账号:账号: 301100240920007558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代理记账服务 会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