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黑灯区路灯加装采购合同公告(泰州市海陵区市政园林养护服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202-FW2025-02724
二、合同名称:2025年黑灯区路灯加装项目代理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02-FW2025-02724
四、项目名称:2025年黑灯区路灯加装项目代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泰州市海陵区市政园林养护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3062963366
供应商(乙方): 江苏经纬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516106723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2025年黑灯区路灯加装项目代理
项目编号:JSZC-321202-FW2025-02724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采购代理服务
项目预算: ¥2500.0
项目地点: 迎春西路656号
采购单位: 泰州市海陵区市政园林养护服务中心
联系人姓名: 泰州市海陵区市政园林养护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13062963366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500.0
3.履行时间(期限): 12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18 14:33
2025年黑灯区加装项目代理合同(2).pdf
.泰州市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泰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制甲方(委托人):泰州市海陵区市政园林养护服务中心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56号联系电话:18112196500乙方(受托人):江苏经纬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莲花6号小区A幢-8室联系电话:0523-8633077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泰州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服务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的2025年黑灯区路灯加装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按本协议办理。2.甲方委托乙方采购政府采购项目,应保证项目的预算或计划以及须办理的相关报批手续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3.甲方具体委托采购时,甲方注明采购需求,乙方据此办理采购事宜。4甲方指定本协议的经办人为政府采购工作的联系人,同时代表甲方与乙方办理具体采购事宜。5甲方负责审核、确认乙方拟订的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负责。6.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甲方授权代理人及相关技术、财务、纪检等部门代表必要时应出席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可指定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1/3的代表参与评标,其余代表负责监督采购全过程。甲方负责在开标前将有关人员名单交乙方。7.乙方经采购程序产生的中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甲方有权利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8甲方对评标内容及有关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职责。9.甲方应及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与项目相关的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10.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并负责及时向中标供应商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中标供应商自行按合同规定办理。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由本协议经办人统一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委托项目的实施,并按委托协议的约定组织采购工作。2.乙方将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及甲方要求确定采购方式,甲方应予以配合。3.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具体采购需求编制、发布采购文件,实施网上政府采购流程。4.乙方根据国家和省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发布相关采购信息。5.乙方负责依法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并负责采购活动现场的组织工作。6.乙方根据评标委员会评选结果,经甲方确认后,公示中候选供应商名单,定标后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甲方。7、如有需要,乙方可作为甲方与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见证方;或协助甲方与中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乙方负责相关采购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并接受甲方的查询。9、乙方配合甲方参与项目的履约验收。10.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50%计取,计费以成交价扣除暂列金额为付费基数。11.乙方对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全部内容及商业秘密保密,并且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保密义务。12.乙方代理政府采购的全过程接受甲方监督,满足甲方就委托的项目提出的合法、合理的要求。同时乙方应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维护甲方合法权益。13.乙方不得将代理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转委托给任意第三方。14.甲方交乙方使用的全部资料的知识产权仍归甲方所有。除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之外,乙方不得复制、使用及提供给第三方。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服务的全过程及最终成果不侵犯任意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15.乙方应履行的其他合同义务应以甲方公开评选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所作承诺为准。第三条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发生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黑灯区路灯加装项目。4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开展至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并交付全套档案资料并由甲方确认验收通过之日止。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6.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甲方乙方(公)经办我:2000015523签订日期:2025年4月29日签订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黑灯区路灯加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