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幼儿园功能室设备采购合同公告(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2025)



一、合同编号: WH15CG2025HW691401-101
二、合同名称: 鸠江区新开办两所幼儿园功能室设备采购(二次)合同备案
三、项目编号: WH15CG2025HW6914(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50386号)
四、项目名称: 鸠江区新开办两所幼儿园功能室设备采购(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                       
地 址: 芜湖市九华北路789号                       
联系方式: 0553-5864251                       
供应商(乙方): 芜湖中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芜湖市弋江区中山南路717号科技产业园4号楼8层802                       
联系方式: 0553-39321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钢琴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PD121H6               
主要标的数量: 1台                
主要标的单价:17500元                            
合同金额:638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20个日历天、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合同鸠江区新开办两所幼儿园功能室设备采购(二次).pdf

鸠江区新开办两所幼儿园功能室设备采购(二次)合同采购人: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芜湖中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名称:鸠江区新开办两所幼儿园功能室设备采购(二次)项目编号:WH15CG2025HW6914(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50386号)签订地点: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专家组评审,芜湖中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项目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①合同条款及前附表②招标文件及附属资料③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补充承诺④货物需求清单及技术规格、授权委托函中标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鸠江区新开办两所幼儿园功能室设备采购(二次)项目供货及安装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合同如下:一、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1二、合同总价款: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陆拾叁万捌仟元整(¥638000.00元)2.本合同价为固定不变价。三、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尽快提供支付材料(如提供材料不及时或不齐全,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负责完成一次性支付手续(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支付,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四、交货时间(供货期含安装):现场符合安装条件后20个日历天(自供货通知书约定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五、交货地点:鸠江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六、双方责任及义务:1.乙方所供货物数量、品牌、技术参数详见招、投标文件。如采购人有特殊要求,按照双方约定供货,约定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乙方对所供货物,在非人为损坏的条件下维保36个月,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3.乙方对所供产品和设备,负责终身无偿提供维修技术咨询和有偿配件供应服务;24.乙方按照约定时间将所供产品和设备运到需方工程现场后,由于甲方的原因,乙方不能进行安装,甲、乙双方妥善协商,甲方提供场地,供乙方保管好产品和设备;5.乙方在现场具备安装条件下2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结束。甲方委派专人与供货人安装人员协调设备安装;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乙方在所供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甲方将及时按照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货物验收办法按照芜湖市及鸠江区财政局相关货物采购验收文件精神进行。如有异议应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则视为验收合格。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2.如果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4.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3担以下违约责任: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6.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20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10%),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8.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9.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一次性整改到位,整改结束后,由乙方重新提出验收申请。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诉此次项目损失赔偿的权利,按本项目中标合同价的20%计算。九、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双方及时友好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可到鸠江区人民法院起诉。4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合计29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乙方:芜湖中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八:代理人联系方式:代理人联系方式:日期:2025年9月17日日期:2025年9月17日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附件:供货清单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幼儿园功能室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