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2025)



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304111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广州集采)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599622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_广州市_南沙区大岗镇农业农村技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20-84935346
供应商(乙方): 广州城连诚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升平路3号(自编9栋)之7-25-27
联系方式:139242281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项)
30,000.00
30,000.00

合同金额: 30,000.00元,大写金额:叁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01日至2026年09月30日
履约地点:南沙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2025年09月19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广州集采)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304111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供应商(乙方):广州城连诚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30000.00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设备维护项目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计单价购数量量单位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第1页-服务内容:(一)维修质量按《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故障、机械事故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负责维修车辆的中标供应商承担。(二)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为:1)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2)整车维护: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3)小修及专项修理: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三)在合同期内,按照与采购方的约定提供公务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并提供24小时拖车服务、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四)在维修质量保证方面,将广拓进货渠道采购零部件、配件等材料,配件均符合国家或部分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五)车辆本项目定点车辆为广州市南沙维修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出厂区大岗镇农业农车辆必须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村技术服务中心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国的公务车辆,定家安全技术标准和车辆维修标点维修包括车辆准。责任保险期限及车辆质量保C23120301日常维修保养、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车辆维修和保养总成修理,以及1项30000.0000标准执行。维修实行三级检验制¥30,000服务《机动车维修管度,将车辆返修率控制在5%以理规定》规定的内。(六)凡是定点单位的车辆,应热情并按照政府采购电子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平台做好日常维修接待,并按要修和新购车辆的求建立车辆维修档案,认真记录免费保修项车辆维修情况,并定期向采购方目)。提供维修车辆的维修费用数据。(七)努力为到店客户创建舒适的消费环境,厂内实行5S管理。车间作业流程清晰,人员职责分明,维修设备齐全。(八)依法经营,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日常运作(接车、维修、交车、结算、投诉、索赔)努力做好规范化、制度化,并实行定人定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形成岗位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生产管理活动有序进行。(九)所有车辆的维修作业必须征得送修人的同意(签名确认)方可施工。(十)车辆维修收费按规定执行,公开、透明。接车后制单需按流程详细向送修人解释说明。(十一)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的,承诺返修或承担相应的责任。合计¥30.000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勒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损见费用等。商务需求:-第2页-序号商务需求商务需求响应内容(一)车辆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1心的公务车辆。(二)服务起始时间:自合同履约开始日期起计算,服务期为1年。全部响应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维修费用按季度计算,乙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维修费用正规发票、维修清单等报账所需材料提供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维修费用正规发票、维修清单等报账所需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上季度服务费支付手续。如存在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延迟办理财政支付手续:(一)乙方延迟提交相关资料:(二)甲方报销审批流程过长,并告知乙方。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或维修费用累计到壹万贰仟元时合同终止,若甲方在服务时间内使用金额未达到30000元的,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明细表据实结算。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升平路3号(自编9栋)之7-25-27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维护项目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质量验收,服务质量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和投诉。八、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第3页-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本条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2.乙方在甲方通知整改【3】次后,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剩余合同金额不再支付且有权追讨已支付的合同款项。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6份,由甲乙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以下无正文)岗镇甲方(盖章):沙区大岗镇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020-84935346合同签订日期:2028y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10-0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09-30乙方(盖章):广州城连诚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5211642000000184乙方联系人:李水良联系电话:13924228159合同签订日期:205.9.9-第4页-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广州集采)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304111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供应商(乙方):广州城连诚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30000.00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设备维护项目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计单价购数量量单位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第1页-服务内容:(一)维修质量按《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故障、机械事故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负责维修车辆的中标供应商承担。(二)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为:1)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2)整车维护: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3)小修及专项修理: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三)在合同期内,按照与采购方的约定提供公务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并提供24小时拖车服务、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四)在维修质量保证方面,将广拓进货渠道采购零部件、配件等材料,配件均符合国家或部分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五)车辆本项目定点车辆为广州市南沙维修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出厂区大岗镇农业农车辆必须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村技术服务中心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国的公务车辆,定家安全技术标准和车辆维修标点维修包括车辆准。责任保险期限及车辆质量保C23120301日常维修保养、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车辆维修和保养总成修理,以及1项30000.0000标准执行。维修实行三级检验制¥30,000服务《机动车维修管度,将车辆返修率控制在5%以理规定》规定的内。(六)凡是定点单位的车辆,应热情并按照政府采购电子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平台做好日常维修接待,并按要修和新购车辆的求建立车辆维修档案,认真记录免费保修项车辆维修情况,并定期向采购方目)。提供维修车辆的维修费用数据。(七)努力为到店客户创建舒适的消费环境,厂内实行5S管理。车间作业流程清晰,人员职责分明,维修设备齐全。(八)依法经营,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日常运作(接车、维修、交车、结算、投诉、索赔)努力做好规范化、制度化,并实行定人定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形成岗位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生产管理活动有序进行。(九)所有车辆的维修作业必须征得送修人的同意(签名确认)方可施工。(十)车辆维修收费按规定执行,公开、透明。接车后制单需按流程详细向送修人解释说明。(十一)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的,承诺返修或承担相应的责任。合计¥30.000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勒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损见费用等。商务需求:-第2页-序号商务需求商务需求响应内容(一)车辆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1心的公务车辆。(二)服务起始时间:自合同履约开始日期起计算,服务期为1年。全部响应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维修费用按季度计算,乙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维修费用正规发票、维修清单等报账所需材料提供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维修费用正规发票、维修清单等报账所需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上季度服务费支付手续。如存在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延迟办理财政支付手续:(一)乙方延迟提交相关资料:(二)甲方报销审批流程过长,并告知乙方。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或维修费用累计到壹万贰仟元时合同终止,若甲方在服务时间内使用金额未达到30000元的,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明细表据实结算。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升平路3号(自编9栋)之7-25-27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维护项目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质量验收,服务质量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和投诉。八、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第3页-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本条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2.乙方在甲方通知整改【3】次后,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剩余合同金额不再支付且有权追讨已支付的合同款项。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6份,由甲乙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以下无正文)岗镇甲方(盖章):沙区大岗镇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020-84935346合同签订日期:2028y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10-0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09-30乙方(盖章):广州城连诚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5211642000000184乙方联系人:李水良联系电话:13924228159合同签订日期:205.9.9-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