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泰顺县竹里畲族乡人民政府2025)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 | 其他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2542057E20251401
二、合同名称:泰顺县竹里畲族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TSCG202508004
四、项目名称:泰顺县竹里畲族乡环卫一体化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泰顺县竹里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竹里畲族乡竹里村
联系方式:0577-59280567
供应商(乙方):浙江大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2号大街22号2幢1102室
联系方式:1875816455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泰顺县竹里畲族乡环卫一体化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5982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5982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服务合同.pdf
服务合同.pdf
泰顺县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泰顺县竹里乡智能垃圾分类及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编号:TSCG202508004甲方:泰顺县竹里畲族乡人民政府乙方:浙江大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二0二五年八月甲方:泰顺县竹里畲族乡人民政府方:浙江大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8月19日泰顺县竹里畲族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编号:TSCG202508004)的招标结果和有关招投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服务范围1、负责泰顺县竹里畲族乡竹里村(包括游客中心内部及外围停车场、竹里范围内观光道、跑道、游步道的保洁)、茶石村和何宅垟三个村内所有街道路面(包括广场、公园、背街小巷)和河道(包括河道和清水平台)保洁,公厕的保洁及管理(公厕维修费用由采购方另外负责),包括政府大楼内卫生及政府大楼内厕所保洁:清扫频次为每日2-3次。2、负责室外分类垃圾桶内垃圾分类清运、垃圾桶清洗,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垃圾桶数量约为300个:3、负责对垃圾收集点内(垃圾屋)的垃圾进行定期分类清运:4、负责主要道路清洗1)气温3-30℃,路面冲洗每周不少于2次,路面洒水每天不少于2次:气温30℃以上时,路面洒水每天不少于3次:气温低于3℃停止冲洗和洒水:作业时间为晚上或清展,冲洗后由采购人进行验收(路面见本色),并无条件服从采购人整改要求:采购人要求冲洗市场等其他区域时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2)交通早晚高峰期间禁止路面冲洗,洒水作业。3)负责出车前要进行检查后方可上路,禁止带故障运行。作业时应适当控制水压,行车速度最高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避免把水溅到路边的行人:上路作业时,必须打开警示灯;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礼让行车,注意行入的安全:严格按照范围、路线、时间、次数、车速进行作业,不得随意变更。作业完毕后及时清洗干净入库,做好作业车辆行车、维修保养记录。5、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的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6、负责垃圾中转站管理与太阳能垃圾减量化处理管理房;7、负责泰顺竹里畲族乡垃圾分类宜传,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达到各年度考核要求。注:往年建城区内外总的日常垃圾清运数量约1吨,春节期间约2吨。(参考)。所有垃圾均运至竹里畲族乡垃圾中转站后统一转运罗阳静脉产业园。第二条合同价款合同总价:598000元,包含运输工具营运费用(含燃料费、折旧费、维修费)、垃圾消纳费用、车辆保险费、人工费及人员保险费、福利费、装卸费、税金、利润、管理费用及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招标内容的一切费用。第三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025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4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第四条支付方式1、在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向采购人支付成交价1%的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有权拒签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2、签订合同且具备支付条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中标供应商需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项目服务期到期之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中标供应商需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或保函自动失效)。第五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的责任条款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提供的清运计划进行审定确认:2、协助乙方办理进场的相关手续:3、双方约定甲方应承担的其他工作。第六条乙方的责任条款1、乙方接到甲方有关部门的通知,必须立即安排清运车辆、作业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清理,并及时将垃圾清理前后对比照片发至甲方相应的管理工作群中。同时,必须保证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2立方米(含)及以下日产日清,2立方米(不含)以上3立方米(不含)以下的建筑垃圾要求在48小时内完成清理。2、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应自觉将其周围清扫彻底到位,并保证清运沿途无垃圾撒落,保证无二次污染,污水无滴漏,清运完毕后必须将场地清扫、清洗干净:3、背街小巷建筑垃圾清运时,运输车辆不能进入的,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作业人员、车辆进行清理,并保证清运沿途无垃圾撒落;4、乙方应科学合理安排收运路线,避免噪音扰民等现象;5、服务期间若遇上级检查或其它突击任务等特殊情况,应无条件服从甲方调配和安排:6、乙方必须定期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垃圾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通知甲方相关人员;7、乙方应建立针对本项目服务的相应管理制度;8、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应为参与建筑垃圾清运及消纳服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人员以及第三方)投保,以保证在服务期间人员和财产以外遭受损失时得到补偿。9、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在服务期内,乙方应为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第七条不可抗力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展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展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第八条违约终止合同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在报请监管科同意后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规定和甲方的标准(详见附件)(2)乙方没有按合同承诺的时间提供服务;(3)乙方没有按合同承诺的价格为甲方服务;(4)乙方无故不提供合同服务范围内的内容;(5)违反本合同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甲方在提出终止合同的同时,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2、甲方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招标之名为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乙方提出超越合同服务范围的其他要求。3、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采购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4、如果乙方在展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存在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请示上级予以明确,如仍不能解决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第十条本次招标活动中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内容,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签订后,乙方将合同原件交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四条文件构成本合同由下列文件构成:(1)双方在展行本合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合同或其他类似文件;(2)中标(成交)通知书;(3)询标记录;(4)投标文件;(5)招标文件;(6)其他合同文件。解释顺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上述第所述各文件之间存在差异或牙盾之处,则应按上述所述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解释。11M.甲为盖章)泰顺县你里畲族乡人民政府0乙方(盖章):浙江大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30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印示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桥支行账号:账号:2010002292196211泰顺县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泰顺县竹里乡智能垃圾分类及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编号:TSCG202508004甲方:泰顺县竹里畲族乡人民政府乙方:浙江大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二0二五年八月甲方:泰顺县竹里畲族乡人民政府方:浙江大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8月19日泰顺县竹里畲族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编号:TSCG202508004)的招标结果和有关招投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服务范围1、负责泰顺县竹里畲族乡竹里村(包括游客中心内部及外围停车场、竹里范围内观光道、跑道、游步道的保洁)、茶石村和何宅垟三个村内所有街道路面(包括广场、公园、背街小巷)和河道(包括河道和清水平台)保洁,公厕的保洁及管理(公厕维修费用由采购方另外负责),包括政府大楼内卫生及政府大楼内厕所保洁:清扫频次为每日2-3次。2、负责室外分类垃圾桶内垃圾分类清运、垃圾桶清洗,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垃圾桶数量约为300个:3、负责对垃圾收集点内(垃圾屋)的垃圾进行定期分类清运:4、负责主要道路清洗1)气温3-30℃,路面冲洗每周不少于2次,路面洒水每天不少于2次:气温30℃以上时,路面洒水每天不少于3次:气温低于3℃停止冲洗和洒水:作业时间为晚上或清展,冲洗后由采购人进行验收(路面见本色),并无条件服从采购人整改要求:采购人要求冲洗市场等其他区域时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2)交通早晚高峰期间禁止路面冲洗,洒水作业。3)负责出车前要进行检查后方可上路,禁止带故障运行。作业时应适当控制水压,行车速度最高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避免把水溅到路边的行人:上路作业时,必须打开警示灯;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礼让行车,注意行入的安全:严格按照范围、路线、时间、次数、车速进行作业,不得随意变更。作业完毕后及时清洗干净入库,做好作业车辆行车、维修保养记录。5、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的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6、负责垃圾中转站管理与太阳能垃圾减量化处理管理房;7、负责泰顺竹里畲族乡垃圾分类宜传,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达到各年度考核要求。注:往年建城区内外总的日常垃圾清运数量约1吨,春节期间约2吨。(参考)。所有垃圾均运至竹里畲族乡垃圾中转站后统一转运罗阳静脉产业园。第二条合同价款合同总价:598000元,包含运输工具营运费用(含燃料费、折旧费、维修费)、垃圾消纳费用、车辆保险费、人工费及人员保险费、福利费、装卸费、税金、利润、管理费用及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招标内容的一切费用。第三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025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4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第四条支付方式1、在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向采购人支付成交价1%的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有权拒签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2、签订合同且具备支付条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中标供应商需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项目服务期到期之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中标供应商需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或保函自动失效)。第五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的责任条款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提供的清运计划进行审定确认:2、协助乙方办理进场的相关手续:3、双方约定甲方应承担的其他工作。第六条乙方的责任条款1、乙方接到甲方有关部门的通知,必须立即安排清运车辆、作业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清理,并及时将垃圾清理前后对比照片发至甲方相应的管理工作群中。同时,必须保证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2立方米(含)及以下日产日清,2立方米(不含)以上3立方米(不含)以下的建筑垃圾要求在48小时内完成清理。2、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应自觉将其周围清扫彻底到位,并保证清运沿途无垃圾撒落,保证无二次污染,污水无滴漏,清运完毕后必须将场地清扫、清洗干净:3、背街小巷建筑垃圾清运时,运输车辆不能进入的,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作业人员、车辆进行清理,并保证清运沿途无垃圾撒落;4、乙方应科学合理安排收运路线,避免噪音扰民等现象;5、服务期间若遇上级检查或其它突击任务等特殊情况,应无条件服从甲方调配和安排:6、乙方必须定期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垃圾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通知甲方相关人员;7、乙方应建立针对本项目服务的相应管理制度;8、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应为参与建筑垃圾清运及消纳服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人员以及第三方)投保,以保证在服务期间人员和财产以外遭受损失时得到补偿。9、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在服务期内,乙方应为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第七条不可抗力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展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展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第八条违约终止合同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在报请监管科同意后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规定和甲方的标准(详见附件)(2)乙方没有按合同承诺的时间提供服务;(3)乙方没有按合同承诺的价格为甲方服务;(4)乙方无故不提供合同服务范围内的内容;(5)违反本合同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甲方在提出终止合同的同时,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2、甲方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招标之名为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乙方提出超越合同服务范围的其他要求。3、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采购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4、如果乙方在展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存在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请示上级予以明确,如仍不能解决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第十条本次招标活动中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内容,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签订后,乙方将合同原件交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四条文件构成本合同由下列文件构成:(1)双方在展行本合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合同或其他类似文件;(2)中标(成交)通知书;(3)询标记录;(4)投标文件;(5)招标文件;(6)其他合同文件。解释顺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上述第所述各文件之间存在差异或牙盾之处,则应按上述所述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解释。11M.甲为盖章)泰顺县你里畲族乡人民政府0乙方(盖章):浙江大正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30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印示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桥支行账号:账号:20100022921962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一体化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