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
《阳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阳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7810072952782507310404
项目业主:
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服务机构:
广东省现代社会评价科学研究院
合同名称:
《阳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
合同编号:
4417810072952782507310404
合同总金额:
¥48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8月28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要求,根据国家、省委、阳江市委和阳春市委、市政府对于“十五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要求,有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紧紧围绕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强化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扣准“十五五”规划作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重要规划的内在要求,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分析“十五五”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科学研判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和各领域发展趋势,准确把握发展机遇、挑战及存在问题、突出短板,在对阳春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的基础上,系统规划“十五五”时期阳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原则、目标定位、指标体系、发展空间布局,综合提出重大发展任务、重大平台载体、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形成《阳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市“十五五”《规划纲要》)。
合同附件
《阳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合同.pdf
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09-19
《阳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合同甲方: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阳江市阳春市东湖东路46号乙方:广东省现代社会评价科学研究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01-1603号之二、之三、之四自编第二层2096-2099房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相关服务事宜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一、合作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开展《阳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要求,根据国家、省委、阳江市委和阳春市委、市政府对于“十五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要求,有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紧紧围绕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强化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1思维,扣准“十五五”规划作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重要规划的内在要求,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分析“十五五”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科学研判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和各领域发展趋势,准确把握发展机遇、挑战及存在问题、突出短板,在对阳春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的基础上,系统规划“十五五”时期阳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原则、目标定位、指标体系、发展空间布局,综合提出重大发展任务、重大平台载体、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形成《阳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甲方有权提出纠正。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检查任何原始资料,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运作。(2)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关于本项目的现有相关材料。若因甲方不按约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给乙方而直接造成项目进度延迟,则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延迟。(3)甲方按照本合同商定的费用和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4)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拥有。(5)甲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2予以协助。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工作。(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对项目的要求开展项目工作,保证该项目组成人员的及时到位,保证调研工作的质量。(3)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方式等要求提交成果,相关文书、资料、表格、问卷、数据库、分析文件以及访谈录音等,都应以纸质文档或电子文档方式存档备查。(4)乙方应保证工作实施过程及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将就此独自承担全部后果与责任。(5)乙方应组建专门的团队执行本项目工作。项目实施之前,所有参加项目的人员都应经过专门的培训。乙方负责项目成员的劳动保障义务及安全责任。(6)对于双方合作关系与合作内容,乙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及结果向第三方提供或者独自使用。对违反约定的行为,甲方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三、服务期限Y自合同签订日起至甲方验收项目成果为止,具体时间可结合甲方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四、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服务费用3本项目服务费共计含税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2.付款方式第一期服务费:合同签订且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划拨至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元整(小写¥240,000.00元)。乙方应当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第二期服务费: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经甲方验收通过且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划拨至甲方账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元整(小写¥240,000.00元)。乙方应当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3.付款账号信息名称:广东省现代社会评价科学研究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烟草大厦支行账号:44060101040003785五、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开展相关工作或未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工作成果,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应付总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无偿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4六、争议解决在本合同的具体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甲方:(章)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签订日期:00年8同28日乙方:广东省现代社会评价科学研究院(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签订日期:2025年8月28月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编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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