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改革 渠系建设 渠道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民乐县丰乐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 MLZC250905-046001
二、合同名称: 民乐县2025年度农村综合改革项目-丰乐镇张满村渠系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 MLZC250905-046
四、项目名称: 民乐县2025年度农村综合改革项目丰乐镇张满村渠系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民乐县丰乐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民乐县丰乐镇
联系方式:17793694072
供应商(乙方):甘肃惠鑫意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丰乐镇张满村八组
联系方式:133693667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渠道工程3.3km,建筑物91座,具体包括:分水闸(双开)42座、分水闸(单开)47座、平板车桥(L=6m f=1.5m)2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607644.4200元
合同金额: 60.76444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民乐县丰乐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1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施工合同.pdf

施工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民乐县2025年度农村综合改革项目--丰乐镇张满村渠系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民乐县丰乐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甘肃惠鑫意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民乐县丰乐镇人民政府承包人(联合体):甘肃惠鑫意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民乐县2025年度农村综合改革项目--丰乐镇张满村渠系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民乐县2025年度农村综合改革项目--丰乐镇张满村渠系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民乐县丰乐镇张满村。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甘财农[2024]84号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5.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渠道工程3.3KM,建筑物91座,具体包括分水闸(双开)42座、分水闸(单开)47座、平板车桥(L=6mf=1.5m)2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21日(具体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中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1日(具体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中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1-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由于天气等不可抗拒力因素影响工期,按实际顺延)。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零柒仟陆佰肆拾肆元肆角贰分(¥607644.42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暂定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30%。施工过程中,甲方按照工程总造价和施工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工程结束支付工程总造价97%资金。剩余资金待工程决算结束后根据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予以支付。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姚天钰玉。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2-(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项目工程的施工设计图和协助相关手续的办理。2.在用电、用水方面,甲方为乙方提供帮助。3.工程实施期间,甲方有权就乙方在人员安全、施工规范等不合规行为发生时进行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4.工程实施期间,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工人饮酒状态下进入施工现场、开展作业。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方案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改变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不能正常施工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就工程变更书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措施和方案,工程竣工时根据工程量变更签证单,据实结算。-3-2.项目工程实施期间,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措施并设置安全提示标志,工程现场人员及工人人身安全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应当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工人施工作业时,现场所有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工程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随时提醒现场人员,以示机械正在运转,注意安全。4.乙方应当在工人生活区设置必要的安全用水、用电提示标志,不得容许工人在工程场地内饮酒。5.乙方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工程质量标准,施工期间所用的建筑材料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和甲方设计要求,不得使用劣质材料以次充好。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者。7.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除等工作,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8.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现场。9.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包或分包。八、工程质量及验收1.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4-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并提供相应的验收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九、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十、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9月19日订立。十一、订立地点本合同在民乐县丰乐镇人民政府订立。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十三、违约责任1.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2.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十四、争议解决方式-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2份发包人:(公章)民乐县丰乐镇人民承包人:(公章)甘肃惠鑫意人力资政府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签字)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11622223013929011A91620722MA74DROY6P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邮政编码:734500邮政编码:734500法定代表人:王延邦法定代表人:姚天钰电话:13909366672电话:13369366766传真:1传真:L开户银行:民乐农商银行丰乐支行开户银行:民乐农商银行丰乐支行账号:320910092011001978账号:320910122000011554-6-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交易编号:MLZC250905-046001甘肃惠鑫意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贵单位于2025年9月16日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参加民乐县2025年度农村综合改革项目-丰乐镇张满村渠系建设项目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并被我方接受,现公示期已满,确定贵单位为中标供应商。望贵单位接此通知后,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有关证明文件、本通知书及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在10日内与采购方民乐县丰乐镇人民政府办理合同签订等有关事宜。项目成交内容如下:项目名称民乐县2025年度农村综合改革项目-丰乐镇张满村渠系建设项目项目内容渠道工程3.3km,建筑物91座,具体包括:分水闸(双开)42座、分水闸(单开)47座、平板车桥(L=6mf=1.5m)2座。中标价(大写)陆拾万零柒仟陆佰肆拾肆元肆角贰分(小写)607644.42元项目业主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025年9月19日代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05年9月19日注:本通知书一式捌份,涂改无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综合改革 渠系建设 渠道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