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乌恰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腾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恰县农业农村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41101000024056998
五、合同编号:11NB1816722R20259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审计服务
详见附件

1.00
345000
34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巴合提古丽
联系电话:15709086532
传真:/
地址:新疆乌恰县平安路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审计业务约定书(腾辉).pdf

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乌恰县农业农村局,住所地:乌恰县玛纳斯西路7号院单位负责人:阿塔库力·木尔扎库力联系方式:15709084455受托方(乙方):新疆腾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住所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90号天际大厦12层法定代表人:王家洪联系方式:17799150151项目名称:2021-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任期经济责任及2024年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收支审计一、审计的目标与范围(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被审计单位(30个村)2021年-2024年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2024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二)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审计以下具体事项及内容,并提出审计意见:1.村级财务日常收支情况。村集体财务日常收支是否收支“两条线”,有无坐收坐支;集体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土地承包费等有无长期游离于账外未入账,私设“账外账”、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问题;各项支出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履行民主理财程序,有无超标准发放村干部报酬、奖励和补贴行为,有无以奖励、补助等为名私分、滥发村集体收入,能分红未分红或分红比重低等问题;有无违规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问题;有无利用职务便利,长期借用款项不归还,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或虚列开支、虚开发票、重复报账套取村集体收入等问题。2.村级债权债务情况。是否在催收集体债权方面不作为、消极应付,造成死账、呆坏账增加;是否严格控制村级债务,有无违规举债问题,是否存在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导致新增债务;举债从事经营活动是否纳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有无擅自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集体或人员提供担保、抵押等问题。3.村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财政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扶贫救助、乡村振兴等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有无违规截留、挪用、侵占等问题。各级已进行专项审计的财政资金,可直接运用审计结果,不再重复审计。4.村集体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有无工程项目不履行“四议两公开”和公开招投标程序,招投标过程中“暗箱操作”、违规干预、吃拿卡要等问题;有无村“两委”成员直接承包、变相承包,违规要求转包、分包优亲厚友,违规变更项目内容,拆分项目规避招标等问题;有无虚增工程量、虚增报价等套取工程项目资金等问题;有无工程项目验收流于形式、走过场,履职缺失,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甚至出现安全隐患等问题。5.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有无对资产的日常监管不到位,造成资产非正常原因毁损、丢失;有无长期无偿或低价占有、出借,盲目购置、高价购置、低价处置农村集体资产,导致集体资产流失;在撤村并居、集体企业改制、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中,有无非法转让、出售和侵吞集体资产行为;有无侵占村集体耕地、林地、草地、宅基地、牲畜等资产,在经营性资产资源的出租、入股、发包过程是否民履行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和招投标,并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有无未按照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细则》规定管理和处置经营性帮扶资产;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分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6.民主监督程序履行情况。是否运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和新疆阳光村财小程序落实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村级劳务用工是否执行民主决策程序,用工标准及费用明细是否公示公开。7.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任期内村(社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改善;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债务是否下降;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有无违规决策,给村集体造成重大损失或潜在损失的行为。二、甲方的责任(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被审计单位及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甲方应要求被审计单位确保其所提供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3.甲方协助乙方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在乙方到场审计三日内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亦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被审计单位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5.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6.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乙方将于外勤工作开始前5个工作日提供主要事项清单。7.委托单位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8.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三、乙方的责任(一)乙方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二)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三)由于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适当地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仍不可避免地存在财务报表的某些重大错报可能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四)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乙方认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被审计单位治理层或管理层通报。但乙方通报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进建议。被审计单位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进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被审计单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沟通文件。(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应于2026年2月28日前出具审计报告。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被审计单位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四、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元整(¥345000)。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二期支付乙方。乙方分二期开具发票。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50%,即人民币壹拾柒万贰仟伍佰元整(¥172500);(2)审计报告提交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剩余的50%,即人民币壹拾柒万贰仟伍佰元整(¥172500)。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红旗路支行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90号天际大厦12层账户名:新疆腾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账号:512020100100311965纳税人识别号:91654221458345967W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乌恰县农业农村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653024MB1816722R发票内容:审计服务*审计费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伙食费等)由乙方承担。住宿由甲方进行协调提供(周转宿舍)。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一)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二)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两份。(三)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财务报表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七、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如涉及审计工作量实质性增加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报酬,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或调整,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方为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八、终止条款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在本约定书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九、违约责任1、乙方未尽审慎义务,且因乙方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报告存在重大错漏,乙方应就甲方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如乙方原因导致报告未按期作出,则逾期一日应按照已收费用的日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3、甲方未按约定付款,甲方应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基于甲方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按期作出报告,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收取费用不予退回。4、其他违约行为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5、因一方违约导致双方产生纠纷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送达费、差旅费等费用。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协商确定,无法协商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乌恰县农业农村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乌恰县农业农村局(盖章)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二O二五年九月十九日乙方:新疆腾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二O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