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阿瓦提县教育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阿瓦提县教育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越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阿瓦提县教育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71101000023658019
五、合同编号:11N01056343X2025168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11200
112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阿瓦提县教育局
联系人:蔡方源
联系电话:18299587625
传真:/
地址:阿瓦提县棉纺路5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阿瓦提县英艾日克镇中学食宿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服务合同.pdf
合同书项目名称:阿瓦提县英艾日克镇中学食宿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编制服务甲方:,阿瓦提县教育局乙方:,新疆越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地点:阿瓦提县签订日期:2025年8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阿瓦提县教育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新疆越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阿瓦提县英艾日克镇中学食宿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编制服务专项技术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内容、地点、期限及质量要求1、技术服务的内容完成阿瓦提县英艾日克镇中学食宿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并完成符合规范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备案审批工作。2、技术服务地点阿瓦提县甲方项目所在地。3、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编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等技术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5、技术服务的方式乙方自行调查、分析、汇总、编写报告,甲方配合工作。第二条甲方对乙方成果服务进度、质量要求及执行标准1、技术服务进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资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获得县水利部门的审批备案资料。2、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5个工作日内。3、执行技术标准:执行技术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缴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要求,进行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第三条甲方需提供的资料1、提供技术资料:(1)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水保方案及批复;(2)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区地理位置图、项目区平面布置图)施工图;(3)由乙方根据项目特点进一步提出完成项目的具体资料清单交由甲方。2、提供工作条件:(1)协助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工作;(2)协助乙方进行现场勘查收集资料等。第四条付款方式(一)技术服务费含税总价为11200元(大写:壹万壹仟贰佰元整)。该含税总价包含:税金、编制费、专家论证费、评审费等,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提交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额的100%,即11200元(大写:壹万壹仟贰佰元整)。第五条双方保密义务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和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任何形式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财务信息、项目相关文件、工作成果、未公开的技术方案、经营计划、合作计划等。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这些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2、双方同意仅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使用保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3、保密义务的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结束后五年内持续有效。即使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双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七条验收方式乙方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形式:1、《阿瓦提县英艾日克镇中学食宿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3份(其中甲方2份,编制单位存档1份)、提供一份电子版。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回执文件。第八条成果归属权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利用由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新的技术成果。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五、七、八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原合同继续履行,如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大于壹万元,应当承担实际的损失额,小于壹万元的按壹万元承担)。2.逾期提交报告,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第十条双方指定项目负责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蔡方源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张鹏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项目正常开展时,双方出现问题时进行解决的负责人;(2)监督、执行合同的临时代理人。第十一条其他事项1、双方确定,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不能如期付款或不付款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因违约方导致双方发生诉讼的,由此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及鉴定费、评估费等实现权利的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3、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阿瓦提县英艾日克镇中学食宿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备案审批文件后,将无偿协助甲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获得相关备案审批资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5、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页,以下无正文。甲方名称阿瓦提县教育局(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蔡方源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浙江西路电话18299587625传真/乙方名称新疆越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人张鹏通讯地址新疆阿克苏中天星河湾电话15276672842传真/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市南大街支行帐号107698212864邮政编码843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