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交通影响评价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2025)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
二、供应商名称:成都天佑衡致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61101000024228360
五、合同编号:11N45762987X20259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交通影响评价
详见附件
项
1.00
80000
8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
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15022956268
传真:/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西二巷19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交通影响评价合同-乌鲁木齐第一中学.pdf
合同登记编号: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受托方(乙方):成都天佑衡致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河马泉校区)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签约日期:年月日(委托方)甲方:,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受托方)乙方:,成都天佑衡致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河马泉校区)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咨询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项目总用地面积:69464.00m2;项目总建筑面积:58260.97m2第一条本合同咨询项目的要求如下:1.技术目标:分析研究建设项目对研究范围内路网的交通影响,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道路服务水平,保障交通安全,方便居民出行;分析项目内部停车需求,合理配置停车位,合理安排机动车与行人交通;分析公交线路及容量,改善出行条件。2.技术内容:背景交通量预测,项目交通产生预测,研究范围内路网通行能力分析,研究范围内路网服务水平分析评价,项目动静态交通组织方案研究,公交线路及容量分析,使居民的公交需求得到保证。3.技术方法和路线:通过对研究范围内交通量调查及预测背景交通量,根据项目性质及规模研究项目交通产生预测,运用交通规划理论进行交通量分配,对研究范围内路网服务水平分析评价,运用交通工程的基本理论对项目动静态交通组织方案进行研究,分析交叉口服务水平,提出缓解交通拥挤状况的建议与措施。第二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期限为30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2.合同履行地点是乌鲁木齐。3.乙方承诺合同期限内完成《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撰写、审核和装订工作(若甲方设计方案变动,时间则进行相应顺延),且在合同期限内向评审机关提交报告,并通过该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评审会。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1.技术资料清单:项目概况(设计说明)、项目规划总平图(CAD格式)、第1页共5页地下停车场平面立面图(CAD格式)、项目规划设计条件(CAD格式)、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规划建筑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项目建议书、鸟瞰图或者报建图册等,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负责保密。2.提供时间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三日内;3.其他协作事项:甲方配合乙方进行现场勘查、交通调查;第四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1.涉及项目所在地保密条令的图纸资料按保密规定执行。2.乙方同意将所有甲方提供之资料及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转让甲方的任何资料。3.本项目各阶段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供给第三方。第五条验收、评价方法在在合同期限内由乙方将编制完成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报送评审机关,并负责该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评审会的汇报工作,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评审机关等待批复(若因当地政策、评审机关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时间则进行相应顺延),同时提供乙方向甲方提供已批复的交通影响报告2份及电子文件。第六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1.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80000元整(大写:捌万元整)。2.支付方式本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通过评审机关的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即人民币:80000元整(大写:捌万元整)。3.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等额的正规发票,否则导致的甲方付款延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不得因此怠于履行本合同。4.乙方的账户信息为:帐户:,成都天佑衡致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帐号:,5105018808360000166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第七条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第2页共5页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2.因甲方责任未能按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定的费用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0.01%作为违约金;逾期付款期间,乙方有权暂停工作,合同的履行期限相应顺延。3.因乙方责任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相应的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减收合同总额0.01%作为违约金。4.甲方无故解除合同的或因甲方责任致使合同被解除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的咨询费用。5.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或因乙方责任致使合同被解除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额。6.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准确,未及时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资料及工作条件而造成交评工作的窝工、修改资料及对项目基地区域重复调查,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内外业工作量支付费用;因甲方变更设计等因数使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甲方责任造成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交评资料,应另行增加交评技术费用。7.由于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与甲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内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通过评审机关的审核。第八条不可抗力及政策制约1.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将情况通知另一方。2.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疫情、自然灾害、暴动、战争、内乱、爆炸、火灾、洪水。4.因国家或当地政策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时履行的,合同期限顺延。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双方选择向第3页共5页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第十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委托方、受托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第4页共5页双方信息及签约盖章页委托人甲方公司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税号开户银行帐号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称成都天佑衡致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秦兵杰联系人荣东东地址成都金牛区五里墩支路212号1层178号联系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帐号51050188083600001669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影响评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