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绿化补植苗木采购合同公告(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025)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 苗木类

一、合同编号:11NMB1G15444202592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公路绿化补植苗木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BTS-2025010
四、项目名称:2025年公路绿化补植苗木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9号
联系方式:0574-59129186
供应商(乙方):象山红枫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天安路天力大厦1007室
联系方式:1896985709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 年公路绿化补植苗木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342597.6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规格型号:详见公告附件

2.合同金额(元):342597.6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具体以甲方指定为准,1年内分批次供货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苗木合同.pdf

2025苗木合同.pdf

合同会签审批单甲方科室:公路养护与应急抢险中心编号:鱼山具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乙方免山红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合同名称2025年公路绿化补植苗木采购合同价(元)342597.6合同主要内容豆服标的货款结算、保修与售后服穷。经办人杨柳科(室)长货八财务科长审核意见和车205年月11日分管领导意见叶信信2202年g月1日主要领导意见o年月月11日注:合同会签审批单连同合同文本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存入档案室。合同甲方: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乙方:象山红枫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2025年公路绿化补植苗木采购结果的规定,中、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对事宜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5年公路绿化补植苗木采购2.项目内容:2025年公路绿化补植苗木采购(采购清单详见附件)3.项目实施地点:里方指定地点4.实施周期:1年(分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的供货通知为准)二、本合同总价i、人民币金额(大写)叁拾肆万贰仟伍佰玖拾柒元陆角(小写:342597.6元)(按实际供应的货物数量按实结算)2、本合同价包括苗木类植物的采购费、人工费、运输、相关技术服务、利润、税金和乙方认为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三、项目总体要求1、质保期内非甲方人为因素出现的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更换苗木类植物,确保苗木类植物的成活率达到100%。2、乙方必须按照本部分的品种、数量、规格等要求进行全部报价,不得漏报、少报,但最终供货数量以甲方的供货通知为准,结算单价以中标人的投标单价为准。如遇数量增加或减少,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单价。结算时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3、质量标准:所供的苗木类植物必须符合采购清单中的规格和数量,苗木类植物生长健壮、饱满、无病枝叶。4、乙方所供的苗木类植物必须符合本部分的要求,如有偏离,必须在技术文件中作相应的说明,甲方不接受有负偏离的投标文件。5、验收5.1乙方在供货前须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在供货前至乙方的苗场对苗木类植物进行1现场选定,最终供货苗木类值物以甲方指定为准,如乙方所供的苗木类植物达不到投标时承诺的要求,甲方可以拒收乙方的苗木类植物。5.2甲方须于乙方将苗木类植物交付使用后会同有关专业人员对苗木类植物按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记,年方有权拒收,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约如数更换到位,并保证验合格。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更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5.3验收费用由方负责。四、项目实施时间、地点和供货方式及安全责任1、实施时间:各类芮木供货分别按“采购清单”1年内分批次供货。县体供货时间以甲方的供货通知为准。甲方至少提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按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批次、种类、数量供货。甲方的通知包括口头通知、书面通知(传真)和电子邮件,通知(传真)或邮件发送至乙方工作人员时,视为乙方已经收到,具体实施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2、项目实施地点:具体以甲方指定为准。乙方须负责办理运送苗木类植物车辆的通行证,在实施过程中不得以此理由延误苗木类植物的供应。3.乙方承担货物衣送达指定地点并卸货前及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等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等风险和安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4、供应商派遣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做好相关安全工作,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穿反光衣。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包括上下班过程中的交通伤亡事故)等,由供应商按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政策、规定处理。由于作业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导致任何第三方的财产、经营损失或人身伤害、死亡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5、乙方苗木到货后,经甲方验收后,不符合采购需求的,须在6小时内进行调货与采购需求规格一致并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如经过调货仍旧不符合采购需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合同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得转让或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七、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21、预付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采人支付供应商合同总价金额40%的预付款。2、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采购人将分2个季度预付款全部扣回,在年度实际供货未完成到合同价60%产值时,扣回方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供货进度的情考虑扣回金额。3、付款方式:采购人将按季度与供应商进行货款结算,在每个季度末由供应商提供供货清单及发票与采购人办理货款结算手续。4、支付条件:结算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苗木验收单》,数量按实结算,合同中已有适用项目单价的,按合同中已有的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类似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杭州市场信息价发布的羊价确定。最终以审计为准。5、乙方银行账号信息账户名称:象山红枫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1000088652119.开户行: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城信用社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由甲方向乙广尝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投心文行中供货清单的数量,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代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九、不可抗力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相应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出现上述情况不受合同有关逾期责任制约;2、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30日以上时,甲乙双方应及时解除合同;3、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及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地震等。十、争议裁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32、如果检测结果证明确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检测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3、如果检测结果证明没有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接受货物,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4、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商未果的,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下列关于政府采购号的投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2)服务承诺:(3)甲乙双万商定的具它文件。.2、本合同未尽事宜,护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乙方:象山园林绿化有限公AT地址:地址:浙江省定波市象山县安路天力大厦1007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25年9月11签订日期125年9月1日4合同会签审批单甲方科室:公路养护与应急抢险中心编号:鱼山具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乙方免山红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合同名称2025年公路绿化补植苗木采购合同价(元)342597.6合同主要内容豆服标的货款结算、保修与售后服穷。经办人杨柳科(室)长货八财务科长审核意见和车205年月11日分管领导意见叶信信2202年g月1日主要领导意见o年月月11日注:合同会签审批单连同合同文本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存入档案室。合同甲方: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乙方:象山红枫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2025年公路绿化补植苗木采购结果的规定,中、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对事宜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5年公路绿化补植苗木采购2.项目内容:2025年公路绿化补植苗木采购(采购清单详见附件)3.项目实施地点:里方指定地点4.实施周期:1年(分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的供货通知为准)二、本合同总价i、人民币金额(大写)叁拾肆万贰仟伍佰玖拾柒元陆角(小写:342597.6元)(按实际供应的货物数量按实结算)2、本合同价包括苗木类植物的采购费、人工费、运输、相关技术服务、利润、税金和乙方认为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三、项目总体要求1、质保期内非甲方人为因素出现的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更换苗木类植物,确保苗木类植物的成活率达到100%。2、乙方必须按照本部分的品种、数量、规格等要求进行全部报价,不得漏报、少报,但最终供货数量以甲方的供货通知为准,结算单价以中标人的投标单价为准。如遇数量增加或减少,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单价。结算时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3、质量标准:所供的苗木类植物必须符合采购清单中的规格和数量,苗木类植物生长健壮、饱满、无病枝叶。4、乙方所供的苗木类植物必须符合本部分的要求,如有偏离,必须在技术文件中作相应的说明,甲方不接受有负偏离的投标文件。5、验收5.1乙方在供货前须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在供货前至乙方的苗场对苗木类植物进行1现场选定,最终供货苗木类值物以甲方指定为准,如乙方所供的苗木类植物达不到投标时承诺的要求,甲方可以拒收乙方的苗木类植物。5.2甲方须于乙方将苗木类植物交付使用后会同有关专业人员对苗木类植物按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记,年方有权拒收,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约如数更换到位,并保证验合格。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更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5.3验收费用由方负责。四、项目实施时间、地点和供货方式及安全责任1、实施时间:各类芮木供货分别按“采购清单”1年内分批次供货。县体供货时间以甲方的供货通知为准。甲方至少提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按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批次、种类、数量供货。甲方的通知包括口头通知、书面通知(传真)和电子邮件,通知(传真)或邮件发送至乙方工作人员时,视为乙方已经收到,具体实施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2、项目实施地点:具体以甲方指定为准。乙方须负责办理运送苗木类植物车辆的通行证,在实施过程中不得以此理由延误苗木类植物的供应。3.乙方承担货物衣送达指定地点并卸货前及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等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等风险和安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4、供应商派遣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做好相关安全工作,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穿反光衣。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包括上下班过程中的交通伤亡事故)等,由供应商按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政策、规定处理。由于作业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导致任何第三方的财产、经营损失或人身伤害、死亡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5、乙方苗木到货后,经甲方验收后,不符合采购需求的,须在6小时内进行调货与采购需求规格一致并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如经过调货仍旧不符合采购需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合同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得转让或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七、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21、预付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采人支付供应商合同总价金额40%的预付款。2、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采购人将分2个季度预付款全部扣回,在年度实际供货未完成到合同价60%产值时,扣回方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供货进度的情考虑扣回金额。3、付款方式:采购人将按季度与供应商进行货款结算,在每个季度末由供应商提供供货清单及发票与采购人办理货款结算手续。4、支付条件:结算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苗木验收单》,数量按实结算,合同中已有适用项目单价的,按合同中已有的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类似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杭州市场信息价发布的羊价确定。最终以审计为准。5、乙方银行账号信息账户名称:象山红枫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1000088652119.开户行: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城信用社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由甲方向乙广尝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投心文行中供货清单的数量,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代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九、不可抗力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相应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出现上述情况不受合同有关逾期责任制约;2、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30日以上时,甲乙双方应及时解除合同;3、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及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地震等。十、争议裁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32、如果检测结果证明确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检测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3、如果检测结果证明没有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接受货物,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4、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商未果的,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下列关于政府采购号的投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德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2)服务承诺:(3)甲乙双万商定的具它文件。.2、本合同未尽事宜,护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乙方:象山园林绿化有限公AT地址:地址:浙江省定波市象山县安路天力大厦1007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25年9月11签订日期125年9月1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绿化补植苗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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