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信息化建设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2025)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基层派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THXZB2025-1059
二、合同名称:
基层派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
THXZB2025-1059
四、项目名称:
基层派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政法巷21号
联系方式:029-86757826
供应商(乙方):陕西泰达开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长安北路91号富城大厦10605室
联系方式:153536288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基层派出所信息化建设
1(批)
¥9,199,878.76
¥9,199,878.76
YMS2100、DS-KBM6001、DS-VM21S-B、DS-B31-04H08H等定制产品
合同金额: 9,199,878.76元,大写(人民币):玖佰壹拾玖万玖仟捌佰柒拾捌元柒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5年09月22日至2026年11月11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货物合同.pdf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
2025年09月22日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基层派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货物合同甲方: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盖章)乙方:陕西泰达开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合同主要条款甲方:(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住所:西安市未央区方新村政法巷21号乙方:(陕西泰达开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91号富城大厦10605室一、合同内容(标的、品牌、质量等):序号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是否进口产地质量1YMS2100、DS-KBM6001、DS-VM21S-B、DS-B31-04H08H等定制产品亿联、优盾、海康威视、好会通等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优盾通信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好会通科技有限公司等否中国厦门、杭州、江苏、深圳等合格二、合同价款1、项目名称:基层派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2、合同总价:(小写:¥9199878.76元)(大写:玖佰壹拾玖万玖仟捌佰柒拾捌元柒角陆分)3、合同总价包括:施工机械使用费、人工费、材料与设备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施工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税金、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包含的所有费用。4、合同有效期内,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国家政策性调价或第1页原材料价格变化及外汇汇率变化的影响,并作为最终结算的唯一依据。三、合同结算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乙方完成项目供货,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待甲方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四、交货期、质保期、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项目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验收合格。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五、运输1、乙方负责完成产品、设备及相关物件的运输、保管、施工、安装及调试,直至其产品、设备在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与项目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2、所有货物在运输、搬运、施工、安装、调试的过程中,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为甲方修复或更换。3、配送要求:乙方在供货期内须按照甲方要求将产品、设备配送至指定地点。4、乙方在根据甲方提供的花名册进行设备配送、安装、调试时,需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待配送完成后统一交至甲方处。第2页六、质量保证1、乙方提供设备的型号参数必须与磋商响应文件所投产品一致,其余任何有出入的设备甲方均不接受。2、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应提供清单,并在到货2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检验核实(具体方式在合同中明确)。3、乙方应当保证所供货物的来源渠道正常,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技术指标等要求,并在质保期内、外应对由于设备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4、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技术指标等存在与合同中任何一项不符,甲方应在最短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索赔,同时通告采购代理机构。5、乙方应保证所有设备的完好无损包括配套包装,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6、甲方使用设备过程中因设备质量、设备缺陷及安装质量等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7、乙方应对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损坏设备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对人为因素损坏可提供有偿服务。除个性化定制设备外,应承诺7天无理由退换货。8、乙方应当明确售后服务公约,承诺免费维修服务条件。9、包装要求9.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9.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10、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第3页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七、技术服务1、对技术服务的要求:2、技术资料:2.1设备合格证及检验报告;2.2设备使用说明书(中文);2.3其它资料。3、技术培训:3.1培训内容:3.2培训地点:3.3培训时间:3.4培训人数:3.5培训费用:受训人员的食宿费、资料费、培训场地费、耗材(包括水电费等)费等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4、售后服务4.1所有设备由乙方负责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并培训操作人员。4.2电话咨询:乙方或厂家应当为甲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甲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甲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现场响应甲方遇到的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或厂家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8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无法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使甲方能够正常使用。4.3质保期外服务要求:4.3.1质量保证期过后,乙方或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第4页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修服务。4.3.2质量保证期过后,甲方需要继续由乙方或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乙方或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5、伴随服务5.1乙方应随同每套货物提供相应的中文的技术文件。5.1.1完整的操作使用手册和维护、修理技术文件,图纸、保修卡等。5.1.2制造厂的检验、测试报告、检验合格证书,计量合格等级证书,质量保证书等文件须随设备装箱提供。5.1.3必须的其它技术资料。5.2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八、验收1、到货验收:货物到货后,由甲方、乙方与监理方共同进行外观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外包装的完好性,货物品牌、规格、数量及产地与合同要求的一致性。2、货物运行验收:乙方安装调试合格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必要时可聘请相应专家或委托相应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使用验收合格证明。3、最终验收:最终验收结果作为付款依据,乙方填写验收单,并向甲方提交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甲方日后管理和维护。4、质保期满后:由乙方出具质保期运行质量报告,作为质保金支付依据,若存在质量问题,应按相应规定协商处理。5、验收依据:5.1合同文本、合同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5.2国内相应的标准、规范。第5页九、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乙方履约延误2.1如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并得到甲方的谅解而单方面延迟交货,将按违约终止合同。2.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对乙方加收误期赔偿金。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终止合同。3、因甲方原因导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4、处罚条款:若乙方在实际供货过程中出现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4.1所供设备与投标设备参数不符;4.2所供设备与投标时提供的样品不一致;4.3未按甲方指定地点供货;4.4因设备质量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5、违约终止合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甲方会同监督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第6页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十、合同组成1、中标通知书2、合同文件3、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4、供货设备技术规格及参数表5、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1)种争议解决方式(1)甲、乙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西安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双方分别执贰份,备案壹份。3、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为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4、生效时间:205年9月22日第7页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尔(盖章)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陕西泰达开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西安市未央区方新村政法巷21号91号富城大厦10605室法人或法人代表(签字):法人或法人代表(签字):电话:029-86757826电话:15353628898开户银行:工行西安未央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安南大街支行帐号:3700023609089300786帐号:129916428610002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