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采购合同公告(海宁市妇幼保健院2025)



一、合同编号:11N47110368X202518801
二、合同名称:海宁市妇幼保健院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0625-25215893(重新招标)
四、项目名称:海宁市妇幼保健院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宁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水月亭东路309号
联系方式:0573-87290031
供应商(乙方):浙江物产中大医药有限公司
地 址:中大广场1号9层
联系方式:1526701185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
数量:1.00
单价(元):9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飞顿规格型号:Harmony XL

2.合同金额(元):9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院方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单位):海宁市妇幼保健院乙方(供应商):浙江物产中大医药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妇幼保健院项目(招标编号为:0625-25215893(重新招标))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及合同价格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配置要求数量单价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飞顿HarmonyXL见配置清单1套950000合同总价大写:玖拾伍万元整小写:¥950000.00金额单位:元注:1、商品型号、数量、配置要求及使用单位地址等详见附件清单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产品到达用户、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1权,否则导致甲方遭受侵权诉讼等产生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赔偿。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保期1.质保期5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照院方要求实现供货方式,最晚签订合同后60天内到货2.交货方式:货先发到院方进行验收3.交货地点:院方指定地点八、货款支付1、甲方在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收到所有证件资料后60天内,将合同总价的90%的货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同时在付款之前要求乙方开出全额发票给甲方,以便付款。2、甲方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则在1个月内付清余款。华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安装调试和验收1.交付期:乙方在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上述货物并完成2安装调试验收合格。2.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在验收日期前1年内生产的全新的货物。3.验收标准:合同及附件、标书、承诺书、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4.验收时,甲乙双方均需派人到场,如存在问题,乙方应在7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5.对技术复杂或属于强制检定的货物,乙方应邀请国家承认的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检测报告,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应提供设备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维修软件密钥、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以及电子版的简易操作说明、使用说明、维修说明、消毒说明,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报关单、属于检验检疫目录的需提供检验检疫报告,这些文件应随同设备一起发运至甲方,作为验收的一部分。7.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提供技术培训,内容包括操作、维护、消毒、维修、保养等,在使用一段时间后,甲方可要求另行安排培训。8合同总金额包含全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场所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计量、检测等,以及为保证合同货物性能所必需的配件和软件等。9.验收合格:全部货物验收合格、证件资料齐全,甲乙双方签订由甲方拟定的验收报告,质保期开始。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选择退货或换货,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处理退货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货款,或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配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所有相关费3用由乙方负担。2.乙方在保修期内应确保开机率不低于95%(每年按365个工作日计算),每年故障停机天数不得超过14天,每超过一天保修期延长10天。3.质保期指包含主机、附件等合同、标书、承诺载明的所有设备及部件的保修期,如有其他保修条款,需在合同内单独说明。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配件费、人工费、以及由设备问题导致的医院损失。4报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场时间48小时(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十二、货物包装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54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4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海宁市妇幼保健院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20年8月23日地址:乙方(盖章):浙江物产中大医药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中大应场1号9层一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城东支行开户帐号:19015101040043167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205年9月23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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