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报器采购合同公告(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5)



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防空警报器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300000202502000104A_001_001
二、合同名称: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防空警报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300000202502000104
四、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防空警报器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地址:张店区联通路106号
联系方式:0533-2721620
供应商(乙方):南京厚华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云密城G栋6楼
联系方式:180688118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通信设备
JDSK-2000WB(37)
1
2
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联通路106号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5-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9-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防空警报器采购项目合同.pdf

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项目名称: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防空警报器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300000202502000104A_001计划编号:37030000009400120250004采购人: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供应商:南京厚华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京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采购人(全称):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供应商(全称):南京厚华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防空警报器采购项目(SDGP370300000202502000104)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采购文件B.响应文件C.中标(成交)通知书D.投标报价表E.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F.成交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G.其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三、产品的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1电声警报一体机厚华JDSK-2000WB(37)台6334500.00四、合同金额本合同总价为:(大写)贰佰壹拾柒万叁仟伍佰元整(小写:2173500.00元)。本合同单价为:(大写)叁万肆仟伍佰元/台(小写:34500.00元/台)。本项目合同结算价款根据中标单价×实际数量,据实结算。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本项目为统采分签项目,由甲方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牵头进行统一采购后,由各采购人(牵头采购人及联合采购人)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分别与乙方另行签订,并各自承担款项支付、履约验收等事宜;各单位之间互不承担连带责任。采购人名单见附件1。六、交付日期及质保期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七、甲方责任1.为乙方的组织供货提供便利条件,保证合同顺利履行。2.乙方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如发现产品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证明产品有缺陷,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为符合要求的全新产品。所有因产品功能不符、质量不符、损坏而造成的项目延误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出现任何问题的,甲方均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八、乙方责任1.乙方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响应文件中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包括附件、配件和专用工具以及技术说明书。3.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九、验收1.乙方必须保证所送产品的质量,并与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相同。乙方交货时,须附有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或相关检验报告等资料。2.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采购文件要求以及响应文件的响应。3.乙方所供货物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不予接收结算,且乙方须在五日内按照该批次供货量重新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若再次调换仍不合格,甲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可以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更换货物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所有检测费、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十、质量保证1.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的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2.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3.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必须保证派出技术人员,满足用户技术咨询,做好技术培训,能够及时到安装现场处理异常问题。4.货物安装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用户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有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对采购人所反映的任何问题,接到通知后及时响应,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使用。6.货物及主要配件乙方应负责维修。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备品备件投标人应以优惠的价格提供)。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货物,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扣除合同款项。除迟交货物以外,乙方若出现其他违约行为,每次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扣除合同款项。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在合同款项中扣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除相应违约金后,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2.若出现乙方拒不履行合同或履约验收不合格被取消成交资格等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合同总金额30%预付款外,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将乙方不良行为记录上报至信用信息平台。3.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不可抗力条款1.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2.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争议解决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附件1:采购人名单本项目所采购货物数量的计划需求约63台,由以下采购人联合采购。牵头采购人: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联合采购人:张店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淄川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周村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临淄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博山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桓台县国防动员办公室、高青县国防动员办公室、沂源县国防动员办公室、淄博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淄博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最终合同签订由牵头采购人及联合采购人分别与成交单位签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空警报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