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配套设备设施项目预算编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



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龙湖区轻化大厦机关分食堂配套设备设施项目预算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龙湖区轻化大厦机关分食堂配套设备设施项目预算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5077436674202509031383

项目业主:

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服务机构:

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龙湖区轻化大厦机关分食堂配套设备设施项目预算编制服务

合同编号:

4405077436674202509031383

合同总金额:

¥2,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9月19日至2025年09月24日

服务内容:

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轻化大厦,投资额385000元,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清单编制预算造价并出具预算编制报告书。

合同附件

轻化配套合同.jpg

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09-24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委托单位(甲方):汕头市龙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受托单位(乙方):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项目的预算造价进行编制,为明确双方职责,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执行:第一条委托项目概况(一)工程名称:龙湖区轻化大厦机关分食堂配套设备设施项目(二)工程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1、负责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或工程数量表等有关资料给乙方,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及合法性等负责;2、派员与乙方进行工作衔接并给予工作上的配合;3、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二)乙方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全部有效资料,根据汕头市住建局、定额造价站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的定额及文件及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工程预算造价进行编制,对结果的质量负责;并负责提交《工程预算书》四份给甲方;2、乙方对在服务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及其资料负责保密;3、保证在收到施工图纸或工程数量表等有关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造价的编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配套设备设施项目预算编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