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管理咨询服务 管理采购合同公告(遂溪县社会福利院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遂溪县社会福利院
项目编号:ZJZB-2025-16824

一、合同编号

ZJZB-2025-16824

二、合同名称

遂溪县社会福利院2025-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ZJZB-2025-16824

四、项目名称

遂溪县社会福利院2025-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遂溪县社会福利院
地址:遂溪县福利院
联系方式:0759-7762573
供应商(乙方): 广东乐禾食品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横沙村平乐中街18号4001房401室
联系方式:183191322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遂溪县社会福利院2025-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2,352,000.00
2,352,000.00

合同金额: 2,352,000.00元,大写金额:贰佰叁拾伍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01日至2027年09月30日
履约地点:遂溪县社会福利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zip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遂溪县社会福利院
2025年09月26日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尊敬的客户: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我公司名称自2025年9月10日起由“广东乐禾食品经营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悦民食品经营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我公司《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相应进行了变更。2、我公司更名后,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3、仅公司名称发生变化,银行账户和税号不变。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特此通知!广东悦民食品经营有限公司2025年9月15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穗云市监内变字【2025】第11202509091376号广东悦民食品经营有限公司经审查,申请变更(备案):名称,认缴出资数额,章程备案,经理监事备案,董事备案,股东,法定代表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决定准予变更登记(备案)。登记机关:广州市白去区市场监餐管理房月10日1详细变更(备案)内容变更(备案)事项原登记变更(备案)事项登记变更(备案)事项名称变更广东乐禾食品经营有限公司广东悦民食品经营有限公司经理备案崔木林华杰监事备案梁钻媚董事备案崔木林华杰股东变更广州乐创十号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乐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乐创三号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乐创三号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乐创九号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乐创十号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定代表人变更崔木林华杰变更前组织机构情况组织机构成员名称职务职务产生方式是否法定代表人崔木经理聘任否崔木董事选举是梁钻媚监事选举否变更后组织机构情况组织机构成员名称职务职务产生方式是否法定代表人林华杰经理聘任否林华杰董事任命是具体变动申报内容申报事项原申报事项现申报事项认缴出资数额认缴出资数额备案章程备案准予章程备案原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440101MA59T07FX6原执照注册号:重要提示:重要提示:1、查询企业公示信息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2、本营业执照不作为申报住所、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的证明:如涉及违法建设,由有关部门依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尊敬的客户: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我公司名称自2025年9月10日起由“广东乐禾食品经营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悦民食品经营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我公司《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相应进行了变更。2、我公司更名后,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3、仅公司名称发生变化,银行账户和税号不变。公司名称:广东悦民食品经营有限公司税号:91440101MA59T07FX6银行账户:714669180430联行号:104581012025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钟村支行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特此通知!广东悦民食品经营有限公司12025年9月17日C0MMS1222509011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823-2025-01744项目编号:ZJZB-2025-16824项目名称:遂溪县社会福利院2025-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甲方:遂溪县社会福利院电话:传真:地址:乙方:广东悦民食品经营有限公司电话:传真:地址:根据遂溪县社会福利院2025-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贰佰叁拾伍万贰仟元整(¥2352000.00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对遂溪县社会福利院进行食堂食材配送购买服务,具体服务以遂溪县社会福利院2025-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需求书为准。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货款。2)在送货日前一天的17:00之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明确包括订购食品的品种、规格、数量、配送时间以及其他要求。3)根据乙方的送货单做好货物验收,妥善保管验收凭证,以供查阅。4)如乙方未按照订单配送食品或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可要求退货或无偿换货。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保证具有食品配送的经营资质,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保证配送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甲方的要求,可提供食品来源证明,以备查验。3)按照甲方订单与时间要求配送货物,确保食品在贮存、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安全和卫生。4)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并及时收取货款。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2025年10月至2027年9月止。五、付款方式不(1)成交供应商在完成一个月供货订单后,于第二个月开始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及所需资料文件后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结算支付手续。(2)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向采购人申请结算:①合同;②双方签字认可的供货订单;③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及清单。如因成交供应商无法按时向采购人提供发票而导致支付延期的,采购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3)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采购人向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进行支付结算。六、知识产权归属七、保密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1.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由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2.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乙方的财产。如果乙方有要求,甲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乙方。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H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2林鲜杰代表: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年9月23日签订日期:70年开户名称:广东悦民食品经营有限公司银行帐号:714669180430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钟村支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管理咨询服务 管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