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皮卡电子卖场 皮卡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327255
二、合同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皮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2025-2553223
四、项目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市本级樟木头镇景福路11号(樟木头交警大队)
联系方式:13790693993
供应商(乙方):东莞市顺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寮步镇寮城中路霞边段52号
联系方式:133777287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小型客车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辆
主要标的单价:179800.00元
合同金额: 17.9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樟木头镇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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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合同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皮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327255甲方: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乙方:东莞市顺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179800.00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皮卡锐骐,锐骐7电动皮卡行政版,ZN1033U5PBEV行政版;锐骐7电动皮卡行政版车系:中国车辆颜色:银色发动机型号:ZN1033U5PBEV变速箱类型:自动变速箱车身尺寸(mm):5287x1850x1832车厢尺寸(mm):1510*1562*475座位数:5座排量(ml):0油耗(L/100km):0轴距(mm):3150防抱制动ABS+制动力分配系统EBD:有最小离地间隙(mm):180最高车速(km/h):130百公里加速(s):11.7整备质量(kg):1970安全气囊:2最大功率(Kw):120最大扭矩(N.m):420排放标准:纯电动车0排放变速器形式:单级减速器驱动形式:后驱悬架系统:前悬:双叉臂+稳定杆后悬:钢板弹簧整车质保:三年或10万公里电机(新能源车):磷酸铁锂电池电池(新能源车):60kwh电子辅助制动系统(EBA):无车辆稳定系统(ESP):有有无胎压监测:有轮胎规格:255/60R18车辆主要配置:方向盘角度可调+音响控制空调自动(花粉过滤)司机座椅(棕色)仿皮6向手动调节副司机座椅(棕色)仿皮4向手动调节第二排头枕型式2个,独立式、上下可调多功能信息显示屏(3.5寸)单色:READY、电压(充电显示)、电流(充电显示)、档位(PRND)、SOC、续航智能钥匙(无钥匙进1-第1¥179800.0000页-¥179800.00皮卡入+一键启动)前风挡玻璃(绿玻+防紫外线+防热)引擎盖气动支撑地图灯+室内灯四门电动车窗+司机侧电动车窗一键升降/防夹犀牛角天线外门把手/后箱门把手镀铬铝轮毂亮黑前格栅带充电口(直流+交流)前/后保险杠车身同色双安全气囊(司机+副司机)ESP电子手刹自动驻车功能胎压监测外后视镜手动折叠+电动调节+转向灯(LED)防眩目内后视镜手动其他配置(导航系统,可视倒车雷达,CD/DVD,自动大灯,疝气灯等内容):后箱宝(喷涂)防护架标准型(带外绳钩功能)内绳钩侧踏板电动高度可调+自动点亮前大灯前雾灯+后雾灯LED日间行车灯高位制动灯倒车影像倒车雷达门锁自动回防功能行驶落锁+熄火解锁+碰撞感应自动解锁功能定速巡航前排安全带(三点式+高度可调)第二排安全带(三点式)儿童安全锁MP5多媒体影音系统10寸:蓝牙+手机互联+语音控制(语音操控打开空调、听歌等)+WIFI模块+OBD显示扬声器4个工具充电枪生产企业批次:https://app.miit-eidc.org.cn/miitxxgk/gonggao/xxgk/queryCpParamPage?dataTag=Z&gid=X1153890&pc=379包装清单:有产地:河南1-第1¥179800.0000页-¥179800.00合计¥1798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合同总额包括货款、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车辆品目的购置税,车船税,上牌费、保险费除外)。二、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2025-09-26之后3个工作日内。2.交货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市本级樟木头镇景福路11号(樟木头交警大队)。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3.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四、验收标准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2.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3.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或者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五、付款方式甲方货物验收通过后,收到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第2页-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七、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八、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九、其他1.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甲方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790693993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市本级樟木头镇景福路11号(樟木头交警大队)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09-18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12-17乙方(盖章):东莞市顺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银行账号:2010028219000207760乙方联系人:陈淑贞联系电话:13377728706单位地址:寮步镇寮城中路霞边段52号合同签订日期:-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皮卡电子卖场 皮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