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新闻宣传合作采购合同公告(镇江市特种垃圾渣土管理服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100-FW2025-04604
二、合同名称:新闻宣传合作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04604
四、项目名称:新闻宣传合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特种垃圾渣土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3775369909
供应商(乙方): 镇江日报社
联系方式: 159528966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新闻宣传合作
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04604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新闻服务
项目预算: ¥20000.0
项目地点: 镇江市京口区京口闸以东办公用房一楼
采购单位: 镇江市特种垃圾渣土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姓名: 严淇
联系电话: 13775369909
固定电话: 0511-85600505
2.合同金额: 20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26 15:50
媒体合作合同.pdf

宣传合作协议甲方:镇江市特种垃圾渣土管理服务中心乙方:镇江日报社为借助镇江报业传媒集团平台,促进镇江市特种垃圾渣土管理服务中心综合形象塑造,提升各界对我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认知度与美誉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双方开展宣传合作,达成如下协议:一、报道计划1、合作期间,乙方指派骨干记者与甲方对接报道事务,负责采写刊发甲方认为需要见报(镇江日报和京江晚报)的宣传报道不少于4篇。2、遇有市委市政府或全市相关中心工作的宏观报道,需要基层事例承载时,乙方优先将甲方融入。3、所有见报稿件,均在今日镇江客户端同时刊发。二、相关费用1、因乙方在采访宣传出版环节产生大量综合成本,经双方商定,合作期间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支持费用2万元;2、合同签订后,甲方在2025年8月底之前将2万元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开具“镇江日报社”专用发票;三、其他事项1、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为甲方负责舆情把控,遇有相关事宜,共同商议解决对策;2、对于甲方纯新闻类报道,乙方不得提出有偿要求。同时,甲方不得提出篇幅和位置要求。3、本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乙方代表(签章)甲方代表(签章)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闻宣传合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