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综合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岱山县委宣传部2025)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 | 广告宣传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0264131120252801
二、合同名称:中共岱山县委宣传部新媒体(浙江)综合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DSZFCG2025 - DYLY - 005
四、项目名称:中共岱山县委宣传部新媒体(浙江)综合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岱山县委宣传部
地 址:中共岱山县委宣传部
联系方式:0580-4400177
供应商(乙方):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
联系方式:0571-8531056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共岱山县委宣传部新媒体(舟山)综合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8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谈判文件-附件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附件服务时间:1年(详见谈判文件)服务标准:详见谈判文件-附件
2.合同金额(元):8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宣传合作合同.pdf
宣传合作合同.pdf
宣传合作合同甲方:中共舟山市岱山县委宣传部乙方: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9月甲方:中共舟山市岱山县委宣传部乙方: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共岱山县委宣传部新媒体(浙江)综合服务项目[招标编号DSZFCG2025-DYLY-005]”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1条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元)人民币。第2条宣传合作内容2.1在《浙江日报》刊登岱山内容3个专版;2.2浙江日报新媒体端(潮新闻客户端)刊出宣传内容至少65篇;第3条服务内容及承诺3.1由甲方提供专版思路,并提供相应素材。由乙方派员撰写,完成后期排版刊登。3.2所刊登专版内容要以图文的方式展现岱山社会经济法治民生等各领域的发展成果,标题中要出现“岱山”字样。3.3乙方须积极派人参加岱山县中心工作、重大活动,并做好宣传。3.4新媒体上加强对岱山县的中心工作、亮点工作的宣传。第4条服务期间委托服务期间自2025年9月26日至2026年9月25日止。第5条付款方式本项目分批支付款项。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大写):肆拾捌万元整(¥480000元)人民币。2、2025年12月底前支付合同余款(大写):叁拾贰万元整(¥320000元)人民币。3、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及时开票相关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与当期付款金额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票据并审核无误后,应及时支付合同款的当期金额,未及时支付按照双方约定执行。第1页共3页第6条知识产权产权归属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7条保密7.1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7.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由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等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7.3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乙方的财产。如果乙方有要求,甲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乙方。第八条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8.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8.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8.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8.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9条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意一方第2页共3页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10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11条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12条其它12.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2.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12.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12.5合同期满前,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结案报告相关材料。第13条合同生效13.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13.2合同一式四份。甲方(盖章):中共舟山市岱山县委宜传部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日期:202J.925日期:2029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0039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建国北路支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1202022209900023703第3页共3页宣传合作合同甲方:中共舟山市岱山县委宣传部乙方: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9月甲方:中共舟山市岱山县委宣传部乙方: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共岱山县委宣传部新媒体(浙江)综合服务项目[招标编号DSZFCG2025-DYLY-005]”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1条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元)人民币。第2条宣传合作内容2.1在《浙江日报》刊登岱山内容3个专版;2.2浙江日报新媒体端(潮新闻客户端)刊出宣传内容至少65篇;第3条服务内容及承诺3.1由甲方提供专版思路,并提供相应素材。由乙方派员撰写,完成后期排版刊登。3.2所刊登专版内容要以图文的方式展现岱山社会经济法治民生等各领域的发展成果,标题中要出现“岱山”字样。3.3乙方须积极派人参加岱山县中心工作、重大活动,并做好宣传。3.4新媒体上加强对岱山县的中心工作、亮点工作的宣传。第4条服务期间委托服务期间自2025年9月26日至2026年9月25日止。第5条付款方式本项目分批支付款项。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大写):肆拾捌万元整(¥480000元)人民币。2、2025年12月底前支付合同余款(大写):叁拾贰万元整(¥320000元)人民币。3、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及时开票相关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与当期付款金额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票据并审核无误后,应及时支付合同款的当期金额,未及时支付按照双方约定执行。第1页共3页第6条知识产权产权归属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7条保密7.1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7.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由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等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7.3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乙方的财产。如果乙方有要求,甲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乙方。第八条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8.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8.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8.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8.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9条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意一方第2页共3页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10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11条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12条其它12.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2.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12.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12.5合同期满前,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结案报告相关材料。第13条合同生效13.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13.2合同一式四份。甲方(盖章):中共舟山市岱山县委宜传部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日期:202J.925日期:2029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0039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建国北路支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1202022209900023703第3页共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媒体综合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