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零星宣传布置 商务服务 广告宣传服务 校园零星文化宣传布置采购合同公告(丹阳市正则初级中学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181-FW2025-05160
二、合同名称:校园文化零星宣传布置等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81-FW2025-05160
四、项目名称:校园文化零星宣传布置等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丹阳市正则初级中学
联系方式:15005296322
供应商(乙方): 丹阳市云阳镇宇豪图文广告经营部
联系方式: 1385293479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校园文化零星宣传布置等
项目编号:JSZC-321181-FW2025-05160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项目预算: ¥19750.0
项目地点: 总务处
采购单位: 丹阳市正则初级中学
联系人姓名: 孔振超
联系电话: 15005296322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9750.0
3.履行时间(期限): 1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28 11:10
校园零星文化宣传布置合同1.pdf

合同,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丹阳市正则初级中学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丹阳市云阳镇宇豪图文广告经营部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委托乙方设计制作校园文化零星宣传布置等,金额19750元(清单见附件)。广告采用甲方自带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及发布。二、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二、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三、制作期间,乙方应保质保量,画面清晰整体,按时完工。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工程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五、如乙方未能完成上述约定,则甲方给予的经费应当予以退回,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甲方)广告发布或制作单位(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园文化零星宣传布置 商务服务 广告宣传服务 校园零星文化宣传布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