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双年展采购合同公告(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400-FW2025-06002
二、合同名称:中吴墨象——2025新常州画派学术双年展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5-06002
四、项目名称:中吴墨象——2025新常州画派学术双年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画院
联系方式:13861155110
供应商(乙方): 钟楼区永红木公文化艺术创意中心
联系方式: 1333788842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中吴墨象——2025新常州画派学术双年展
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5-06002
比选方式: 邀请比选
服务品目: 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展览服务/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项目预算: ¥305800.0
项目地点: 丹青路28号常州画院
采购单位: 常州画院
联系人姓名: 陈主任
联系电话: 13861155110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80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28 08:53
合同.pdf

中吴墨象——2025新常州画派学术双年展项目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常州画院地址:丹青路28号常州画院供应商(乙方):钟楼区永红木公文北艺术创意中心地址:钟楼区永红街道永红村委潘家村号签订日期:日2025年月25日,常州画院在网上服务商城以邀请比选对虫吴墨象——2025新常州画派学术双年展进行了采购。经评定,钟楼区永红木公文化艺术创意中心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常州画院(以下简称:甲方)和钟楼区永红木公文化艺术创意中心(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通知书。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比选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比选文件。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合同标的内容1.项目名称:中吴墨象——2025新常州画派学术双年展2.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中吴墨象——2025新常州画派学术双年展(中国画)展览布置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展览作品的运输、装裱、拍摄、布撤展以及海报标签设计制作,书画宣传服务、展览宣传册制作及组织评审服务等。三、项目内容1.展览服务1.1提供“中吴墨象——2025新常州画派学术双年展(中国画)”,展览作品的运输、装裱、拍摄、布撤展以及海报标签设计制作,书画宣传服务、展览宣传册制作等。1.2负责展览借展作品的收件退件工作,包括包装、运输、保险等。1.3负责展览实施方案,包括施工方案、进度、展览保证及展厅保护措施、布撤展方案等。2.策展服务2.1提供展览策划、平面及展陈设计策划等服务。2.2提供展览数字化设计策划服务。3.组织评审服务本次展览将评出优秀奖5名,提名奖5名,负责组织展览的评审工作。4综合保障服务4.1人员组织、团队职责安排、增值服务、流程把控及安全施工保障。4.2安全保障预案,包括展览相关的现场安全、应急、保险及其他综合保障。5.具体内容项目内容数量与内容展览服务、展览作品布置、运输等费用54件展览作品展览作品装裱费用54件展览作品展览作品画框展板费用54件展览作品评审(监审)费用初评和复评共6位省市级专家展览宣传册制作和作品拍摄等费用500本、500个54件展览作品创作材料费用5名优秀奖、5名获奖提名、44名入选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元。该价款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设备、运输、税费、利润等。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待该次展览项目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结算剩余款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内容。六、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1.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同时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2.验收方式:由甲方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现场验收。七、保密要求1.由甲方收集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2.7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八、甲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有权间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在合同期内,若不能达到文件要求,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二)甲方义务1.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2向7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科。九、乙方权利与义务(一)乙方权利: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二)乙方义务:1.应按照本项目比选文件、乙方响应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工作。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作质量满足相关验收相关标准。3.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十、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3.合同的解除:如遇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本合同可解除:(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2)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3)乙方不履行比选文件和本合同,经甲方两次书面整改通知仍不改正的;(4)服务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产生恶劣社会影响。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的,则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2、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甲方(盖章):常州画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02年9月2月乙方(盖章):钟楼区永红术公文化艺术创意中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05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术双年展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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