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
一、合同编号:N5111012025000261-1
二、合同名称:2025-2028年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261
四、项目名称:2025-2028年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
联系方式:0833-2272224
供应商(乙方):峨眉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峨眉山市名山东路187号
联系方式:0833-55452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5-2028年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项目
1(项)
¥3,729,840.00
¥3,729,840.00
无
合同金额: 3,729,84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玖仟捌佰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01日至2028年09月30日
履约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 1336 号及乐山市市中区青果山街123号(城北校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2028年校园安保及学生宿管服务项目合同(1).pdf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09月28日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2028年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N5111012025000261甲方: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乙方:峨眉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签约地点: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签约时间:2025年9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现按照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5111012025000261”,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采购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相关条款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经双方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基本情况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位于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占地面积814亩。学校在校师生约13000人,建筑物41栋(均为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全校有4个水景喷泉池、1个水源热泵系统、3个大门、8个入口、8个停车场,室外有2个4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23个篮球场、9个排球场、23个羽毛球场、4个网球场、1个地掷球场及1个单双杠场;游泳场馆(含泳池和跳水池等)。校园绿化面积约15万平方米,乔木、灌第1页共14页木合计约12000颗,草坪(含麦冬)面积约14万平方米,草坪内含有绿化隔离带、绿化带等地被植物。二、服务范围、主要内容、岗位要求及其他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一)服务内容及要求乙方以完全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整体承担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安全、公共秩序、交通消防、学生宿舍管理及校内大型活动服务保障(由学校组织举办的含报告讲座、迎新、毕业、体育赛事、疫情防控等重要工作)、应急处置等安全保障及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二)服务方式1.负责按照招标文件条款提供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劳动薪酬等费用、设施设备及物资用品。同时,甲方现有设备设施,乙方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保持车辆完好,正常安全运行。如因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使用过程中承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保险及车辆油费等。乙方服务期满,经双方对乙方对车辆查验后无异议,移交学校。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进场前一周内,应在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装设人脸识别的考勤设备供其校园安保及宿舍人员考勤所用,并每月上报考勤表备甲方核查。同时,甲方有权采用不同的督查方式核查考勤情况。3.乙方拟派的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穿着工作服、佩戴含公司名称、个人姓名资料的工牌。乙方应为全部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人员提供工作服,设计不同类别岗位的形象服装。乙方至少须提供春秋季工作服2套、夏季工作服2套、冬季工作服2套,配置遮阳帽2顶;若在服务期间工作服等破损、污渍须及时更换。第2页共14页(三)人员配置(按照招标文件“岗位人员配置”要求执行)1.所聘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师生,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能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情服务,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所有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人员须经过相关工作技能及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服必须保持干净、整洁。须全职在岗工作并接受考勤考核,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须安排值班值守能及时响应并处理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服务范围内的突发事件。2.所有人员均为专门服务本项目的定岗固定人员,只针对本项目提供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服务。本项目所有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均为全职不得兼职,不得与本项目外的人员轮换。为做好甲方持续稳定的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不得更换现有主管人员,差额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条件表现良好的现有员工,上述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现有员工收入水平,所聘人员须经甲方审核通过。3.乙方遵守双方约定的用工人数,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所有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人员考勤情况和更换人员信息备案,人员不得空缺,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条款开展工作。每月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在岗人数须达到70人,少一人甲方从每月支付的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费用中扣除相同岗位同等劳动报酬发放的同等相关费用,以此类推。如乙方无法完成本项目工作任务需增加人员,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投标文件中本项目的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人员在整个服务期内应满足各岗位具体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岗位设置。按照岗位要求,须满足招标文件岗位设置要求。其余人员年龄在18-60岁之间。第3页共14页5.乙方须每月向甲方上交所聘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人员的考勤表、劳动报酬发放表、社保凭证等资料,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应买尽买人员所在地社保)等费用应符合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聘人员全部签订劳动(劳务)合同。6.乙方在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前一周,须提供本项目派驻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人员名单、身份证、联系方式、健康证以及人员配置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交甲方逐一核定,复印件交甲方存档。甲方不提供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人员的住宿场地。(四)其他要求1.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条款和要求,制定乙方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安排并报备甲方,自觉接受甲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热忱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实现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目标。同时,做好其他属于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工作及甲方临时指令性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保障工作。2.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活动,密切保持与甲方的沟通联系。在校园内对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要进行制止,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协助处理。3.负责校园治安、公共秩序、交通消防、设施设备等校园安全网格化全覆盖巡查机制,建立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管理期满时,向学校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全部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4.按照绿色低碳、节能降耗、生活垃圾分类等要求开展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相关工作,实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开展节能巡查管控工作,杜绝“长明灯”“白昼灯”“无人灯”等现象,杜绝跑、冒、滴、漏等情况。空调设置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第4页共14页20℃。三、考核要求及结果运用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以及《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服务考核细则》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1.考核形式:(1)随机考核。(2)每月/年度考核。2.考核部门:甲方有权对乙方管理服务开展监督检查,保卫处、1学生工作部对乙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其他部门及二级学校对乙方的管理服务可进行情况反馈,并提出建议意见。3.考核等级:考核满分为100分,甲方于次月汇总上月考核情况,得出上月最终考核得分,作为拨付乙方管理费用的依据。(1)考核结果在85分及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在85分及以上,正常支付管理服务费;考核结果在85分以下的,按分值,每减少1分,扣除当月管理服务费的1%,不足1分按1分计算。(2)乙方要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进行整改。一年中有3次或连续2次月考核结果在85分以下,学校有权终止合同。(3)次年在合同签订前15日内,考核小组对乙方上一合同周期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小组成员根据上一合同周期每月考核情况的平均值进行评分,考核结果在85分及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终止合同。4.考核运用(1)每月上旬,由甲方考核小组对乙方上月管理工作进行月度考核,考核小组成员按考核内容,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按照考核等级拨付考核月费用。(2)合同续签前,考核小组对乙方已完成的合同周期内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小组成员按考核内容,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评第5页共14页分。(3)费用支付。乙方应保证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甲方每月对乙方管理服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标准甲方有权扣减费用,核定实际结算支付费用。每月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费用由甲方报市财政局审批通过后支付乙方,乙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劳动报酬等足额支付给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人员,不得挪用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专项资金或以任何理由拖欠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人员劳动报酬等。四、合同期限及费用支付1.合同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合同周期三年,一年一签,在合同签订前15日内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开展次年合同续签工作)。2.本项目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服务费用为包干总价(按照招标文件条款执行),合同金额3729840.00元/年(大写:叁佰柒拾贰万玖仟捌佰肆拾元整)。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上报市财政审批后,甲方在30日内预付乙方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金额1491936元月(大写:壹佰肆拾玖万壹仟玖佰叁拾陆元整)。签订合同后,若乙方无法实现合同内容或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全部预付款。乙方已发生服务的费用,据实结算。3.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费用按照中标金额平均分配310820元/月(大写:叁拾壹万零捌佰贰拾元整),作为每个月的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费用结算标准依据。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合法财务票据签署付款凭证,经市财政审批后支付,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及乙方开票票据时间而定。如乙方延期开票,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4.次月支付上月的物业管理费用(签订合同进场开展物业工作的第6页共14页5个月内,其物业管理费用在预付款中抵扣,抵扣完毕再另行支付。在此期间,若乙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或未完成甲方规定的管理目标或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按照预付款的月平均金额据实结算后,追回预付款),具体支付金额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经市财政审批后支付。服务期限的最后一个月,需在当月15个工作日内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甲方报市财政审批后全额支付乙方最后1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用;考核不合格,按考核办法对应扣除相关款项后支付乙方。5.每一次合同时间结束前一个月,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考核评定,作为是否续签下一次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服务合同的重要依据。考核评定结果合格,甲方与乙方续签下年度合同;考核评定结果不合格,甲方与乙方的合同约定终止,乙方退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乙方不能参与甲方以后的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招标工作。五、履约保证金1.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交纳时间及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乙方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甲方将重新确定乙方,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非现金方式(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提交,收款信息以中标后甲方提供的为准。2.退还方式、条件、时间:乙方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事项,完成本项目履约验收工作后,乙方凭甲方出具的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凭证材料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申请退还,第7页共14页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在收到乙方申请(含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凭证材料)后30日内,以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3.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情形:①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的;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擅自分包、转包、变相转包本项目以及人员配置不达标、拖欠员工劳动报酬、未依法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况、造成重大安全损失、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等:③乙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④履约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⑤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⑥其他因乙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逾期30日未完成服务的,或者其他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的;⑦采购合同中不退换的约定条款。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技术履约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招标文件的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商务履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开展商务履约验收。3.双方对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要求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按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要求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乐市财政采(2018)16号文件)和关于沿用《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1〕8号文件)、招标文件的服务质量要求和技第8页共14页术指标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标准执行。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和采购合同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为了做好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服务管理工作,甲方与乙方共同议定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预算、人员人工成本核定及合同签订内容、社保购买、考勤考核、财务决算报告等工作,在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监管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上述相关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资料,乙方应如实及时提供。2.甲方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和服务承诺进行督查考核,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招标文件条款和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有权对乙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人身安全、财产损失或管理失误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3.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服务质量有问题或不满意时,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给予纠正、预防并改进。对甲方提出的情节较严重的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问题,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能改进的,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利延付相应部分的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费用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4.甲方无偿提供用于开展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工作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库房,乙方对甲方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甲方承担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项目使用的水电费用。第9页共14页5.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通过宣传使甲方人员爱护和珍惜乙方服务人员的劳动成果,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6.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应协商或根据合同约定解决管理服务费用结算、交接等后续手续,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已产生费用进行结算。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等,接受主管部门及甲方的监督,依法依规经营,做好相应工作的保密要求。在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服务管理中,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2.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的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招(投)标条款的要求,上岗之前按照要求须提供身份证、健康证、无犯罪记录和相关上岗资格证等资料报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备案(查验原件)。乙方加强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人员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法纪法规等教育,加强生产安全和业务工作培训,并进行有效的考核及检查。对不称职的员工及时开展教育,对违反双方管理制度屡教不改的或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要及时更换。3.建立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按要求提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相关检查资料等。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出各项专业化建议和措施,供甲方参考。甲方工作人员对乙方工作提出异议而乙方认为不合理时,有权向甲方提出申诉并合理解决。4.对安全、疫情、消防等的突发事件开展应急处理(如盗窃、火灾、水涝、地震、意外伤害等),及时报告甲方相关部门,及时提交第10页共14页各类重大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报告,并配合甲方做好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如出现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情况,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乙方内部疫情防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承担校内和其他社会性事务产生的疫情防控费用。5.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甲方用房及设施设备,并改变其使用功能。对甲方免费提供的房屋、设备设施和水电能源等节约使用(仅限于校:6园安保及学生宿舍公用项目,不能用于私有项目),加强员工节能降耗、降本增效的意识。同时,将各类物资用品、设施设备存放在甲方指定地点(含乙方采购的),未经甲方审核同意,不得擅自搬离甲方。6.对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服务范围内的甲方资产设备负有管理、维修维护及监督责任,因乙方管理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而导致甲方的物资用品、设施设备及其他物品直接损失时,乙方应做出相应赔偿。7.乙方在施工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环境和操作过程的安全。如果由于乙方的疏忽或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乙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8.依法依规与所聘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人员签订劳动(务)合同,并按时支付其人工成本,缴纳社保等费用,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和劳资纠纷责任。乙方支付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2200元/人.月,本项目预算经费中包含有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人员200元/人.月的人员餐费。上述相关费用的计算时间为12月/人.年(含寒、暑假同等支付)。9.乙方招聘的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人员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有关部门对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时应遵守双方规章制度、校园治安和公共卫生管理等要求。因乙方任何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人员第1页共14页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等情况对甲方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由乙方全权承担所有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补偿或赔偿。10.在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服务管理中,乙方应承担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全部责任和义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福利、疾病以及人身安全、劳动(务)纠纷、意外伤害等事项,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所聘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人员发生工伤、生病住院、上下班交通事故等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11.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故意等过错原因给甲方及第三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及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对任何第三人的法律责任等,或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善后事宜,乙方对此均应依法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取消其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服务资格,不再向乙方支付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费用,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及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12.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发生合同解除或终止情形,乙方必须在10日内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用房,以及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相关档案资料。资料不得有毁损、擅自涂改和遗失情况;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1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和采购合同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1.在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乙方违反招标文件相关条第12页共14页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节第四条款第四小点)以及本合同,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乙方未履行投标文件中对实质性要求的承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7日内整改并兑现约定或承诺。逾期未解决的,或整改不符的,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取消其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服务资格,不再向乙方支付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费用,已产生的合理服务管理费用,据实结算。同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须承担本年度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及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应给予甲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因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2.在合同履行中,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因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3.如果甲方在查验审核中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视为虚假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要求执行。九、其它事项1.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5.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第13页共14页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相关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判决另有规定外,一切涉诉合理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合同一式拾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乐山市财政局及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各备案壹份,以上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开户名: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山高新区支行账号:51001690043052500536联系电话:0833-2502110服务务乙方:峨眉山市饰安有限公(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81733419597U地址:峨眉山市名山东路187号开户名:峨眉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峨眉山支行账号:983900241310501公司联系电话:0833-5545200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易杨梅18608071817第14页共1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园安保及学生宿舍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