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一、合同编号:421202-2025-01014
二、合同名称:咸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咨询服务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XNZC-2025ZG-19
四、项目名称:咸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咨询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地址:金桂路139号
3、联系方式:13707241177
4、供应商(乙方):南京博地源空间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地址:南京
6、联系方式:182071021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咸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咨询服务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738000元
5、合同金额:73.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9月22日至2027年03月21日;履约地点:咸宁市咸安区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2-2025-0101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9-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9-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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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咨询服务项目合同.pdf

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咸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咨询服务项目甲方(采购人):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成交供应商):南京博地源空间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安区自维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地:2025年9月22日签订日期: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咸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咨询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XNZC-2025ZG-19。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2-2025-01014。4.项目概况:根据《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业园区综合整治试点助推“城市和产业双集中”的通知》(鄂土整办函(2024)10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咸宁高新区凤凰工业园区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完成咸宁高新区凤凰工业园区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现场基础调查、方案沟通汇报、实施方案编制等服务工作。咸宁高新区凤凰工业园区土地总面积41.67平方公里,现状建设用地11.69平方公里,计划园区整治规模不超过1万亩。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前期工作。1、资料收集。与项目涉及的相关部门对接收集相关规划成果、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数据、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数据、批供地数据、影园区企业分布数据、遥感影像数据等工作。2、编制工作底图。以遥感影像为基础,套合企业分布数据、批供地数据等形成工作底图。3、开展基础调查。研究范围调研、重点地块现场踏勘及上图入库、现状影像航拍采集等工作。里(二)咸宁高新区凤凰工业园区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三)方案沟通汇报。开展方案多轮沟通汇报,形成初稿成果。(四)方案上报审查。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专家论证会,获得专家论证意见。(五)成果上报。成果上报至相关单位并通过审批。(六)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1二、标的名称、数量(规模)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元)分项合计(元)1咸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咨询服务项目1738000.00738000.00合计738000.00三、服务质量按照国家、相关部委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与本服务项目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四、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履行时间: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至项目实施、验收完成。2.服务地点:咸宁市咸安区。3服务方式: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柒拾叁万捌仟元整(¥738000.00)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六、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按照项目进展节点进行付款。1.合同签订后,形成初步方案后,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40%,即贰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295200.00)。2.初步方案经汇报并形成成果后,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40%,即贰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295200.00)。3.完成成果备案后,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20%,即壹拾肆万柒仟陆佰元整(¥147600.00)。七、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21.交付标准、方法: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省厅系统备案;2.验收方案:按照咸安财采发【2024】16号“关于印发《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等文件执行。八、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免费质保期,能定期跟踪回访或函询相关情况并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和后续服务工作。九、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甲方利用乙方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均属于甲方所有。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2)若乙方人员不按本合同相关内容履行其职责,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专业人员。(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应配合乙方现场踏勘、沟通协调等事宜,并提供相关工作便利。(4)依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报酬。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及相关工作便利。(2)乙方应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遵循诚实、勤勉、尽职的原则,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规程为甲方提供相应服务。1203(3)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工作成果(包括草稿、初稿、正式稿等,如有),包括为履行委托事务而编制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及其知识产权等权益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转让或挪作他用。此外,乙方应保护甲方及本合同涉及的项目有关文件的知识产权,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转让,亦不得为合同之外的目的复制、使用上述文件,乙方也不得因对上述文件的保密而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不得侵犯其他任何3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否则,如果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依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应报酬。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及相关工作便利,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2.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十二、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以及通过上述文件、资料所形成的技术成果予以保密。未经该文件、资料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文件、资料以及通过上述文件、资料所形成的技术成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十三、其它补充条款/十四、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十六、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十七、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竞争性磋商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十八、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十九、其它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副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5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厨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署):法人代表或授权天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