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林地园地空间治理建设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



一、合同编号: N5114212025000208-1
二、合同名称: 采购仁寿县耕地林地园地空间治理“一张图”建设技术服务
三、项目编号: N5114212025000208
四、项目名称: 采购仁寿县耕地林地园地空间治理“一张图”建设技术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 仁寿县嘉南路二段1号
联系方式:028-36202598
供应商(乙方):四川国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第5栋2单元5层2号
联系方式:028-873116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采购仁寿县耕地林地园地空间治理“一张图”建设技术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556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155.6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仁寿县耕地林地园地空间治理“一张图”建设技术服务合同.pdf

仁寿县耕地林地园地空间治理“一张图”建设技术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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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92j-205-046仁寿县耕地林地园地空间治理“一张图”建设技术服务合同书甲方: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乙方一:四川国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二: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合同主要条款甲方: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乙方一:四川国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二: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仁寿县耕地林地园地空间治理“一张图”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内容及要求1.全面摸清耕地林地园地等资源家底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2025年0.5米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整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管理数据形成工作底图,通过技术单位内业分析、乡镇外业摸排等方式,全面摸清耕地林地园地等农用地资源家底。2.系统分析耕地林地园地管理矛盾冲突在摸清耕地林地园地资源家底的基础上,依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同业草原、农业、水利等政策法规,厘清自然资源部门管理数据(永久基本农田、已审批建设用地、已备案设施农用地等)、生态环境部门管理数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等)、水利部门管理数据(河湖[库]管理范围、水网规划等)、农业农村部门管理数据(高标准农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林草部门管理数据(天然林、公益林、国有林、退耕还林、林权、原森林资源“一张图”等)与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间的矛盾冲突,以及各部门管理数据之间的矛盾冲突,研判解决思路,为制定矛盾冲突处理规则奠定基础。13.开展耕地林地园地管理边界试划参照全省管理边界划定工作指引,结合本地实际,在全面摸清耕地林地园地现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耕地林地园地管理边界试划工作,形成全县耕地林地园地管理边界试划成果。4.优化完善耕地林地园地管理边界试划成果按照国家层面明确的地类认定标准、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规则以及耕地林地园地管理矛盾处理规则,进一步处理管理边界矛盾冲突,在实事求是、征求农户意愿和尊重农户权益前提下,优化完善耕地林地园地管理边界试划成果。5.编制耕地林地过渡期恢复方案对“恢复一批”范围内的耕地、林地,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结合仁寿县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编制过渡期恢复方案。第二条成果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成果组织,项目汇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准。1.各部门参考数据包;2.管理边界划定成果数据;3.汇总表格;4.证明材料;5.划定成果分析报告;6.电子成果刻盘形式或U盘拷贝1份,分析报告纸质2份。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四川省耕地林地园地空间治理“一张图”建设总体方案》所含的内容实施,采用《四川省国土调查遥感影像综合管理系统V1.0》(软件登记号:2021SR0490013)严格规范使用监测遥感影像底图,采用《四川省国土调查举证成果管理共享系统V1.0》(软件登记号:2021SR0487760)严格规范项目成果管理,采用《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成果知2识化智能分析软件V1.0》(软件登记号:2022SR1616912)严格开展数据智能分析评价,确保耕地园地林地划定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第三条履约时间及地点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全面完成止(预计120日历天)。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一)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固定总价为(含税价)¥155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陆仟元整),其中乙方一合同金额为¥1089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捌万玖仟贰佰元整),其中乙方二合同金额为¥4668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陆仟捌佰元整),该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劳务、印刷、差旅、设备投入、利润、保险、风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的一切费用。(二)服务费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进场开展工作后,甲方向县财政申请资金拨付,待县财政解决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622400.00元(大写:陆拾贰万贰仟肆佰元整)。其中,向乙方一支付¥435680.00元(大写:肆拾叁万伍仟陆佰捌拾元整),向乙方二支付工行¥186720.00元(大写:壹拾捌万陆仟柒佰贰拾元整);2.乙方完成优化完善耕地林地园地管理边界试划成果工作,试划成果数据上报并通过省级审查后,甲方向县财政申请资金拨付,待县财政解决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466800.00元(大写:肆拾陆万陆仟捌佰元整)。其中,向乙方一支付¥326760.00元(大写:叁拾贰万陆仟柒佰陆拾元整),向乙方二支付¥140040.00元(大写:壹拾3肆万零肆拾元整);3.乙方根据合同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向县财政申请资金拨付,待县财政解决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466800.00元(大写:肆拾陆万陆仟捌佰元整)。其中,向乙方一支付¥326760.00元(大写:叁拾贰万陆仟柒佰陆拾元整),向乙方二支付¥140040.00元(大写:壹拾肆万零肆拾元整);4.乙方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等资料进行支付相应款项;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延迟提供票据导致的逾期付款责任;甲方向财政申请资金拨付即视为积极履行义务,甲方不承担因财政付款流程导致的逾期付款责任。第五条履约验收标准甲方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执行验收。第六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甲方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在支付费用时优先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因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成果的保密和使用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原始资料、中间及最终成果归甲方所有。42.乙方应对从事项目所获得的资料及成果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发表或向第三方披露提供,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3.乙方不得复制、丢失或者涂改甲方的原始资料和电子数据。4.乙方在数据成果通过验收后,其成果连同原始资料一并移交甲方。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承担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3.及时向甲方通报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接受并配合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6.乙方自行安排人员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用人责任和用工风险。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5常履行。2.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应负责及时整改,直至成果质量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因成果质量未达到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成果提交时间不及时,因此造成甲方被通报批评等,每发生1次,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价的5%。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在仲裁期间,乙方不得停止服务,并应保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执行中涉及服务费用和服务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依法依规签6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玖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叁份,乙方一贰份,批侧桥代理机构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乙方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电乙方一:四川国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仁寿县嘉南路二段1号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第5栋2单元5层2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红星路支行账号:账号:4402259009006881907签约时间:202年年9月28日省卫星立用技术中心)(盖章)签约时间:202年年9月28日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华大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万丰路189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大道支行账号:4402245509100099016签约时间:1025年9月28日7附件:联合体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适用)四川国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仁寿县耕地林地园地空间治理“一张图”建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14212025000208)采购活动。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四川国地信总技术有限公司为本联合体的牵头单位。2、联合体牵头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以及签署、递交、澄清、修改、接收上述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参与上述项目的相关投标及签署合同等,处理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本项目投标阶段及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各方承诺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项目合同(含各类附件)等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义务,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1)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责如下:四川国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资本项目的全面摸清耕地林地园地等资源家底、系统分析耕地林地园地管理矛盾冲突、开展耕地林地园地管理边界试划、优化完善耕地林地园地管理边界试划成果等各项工作的内业分析处理和外业调查举证等工作(占合同总金额70%)(2)联合体其他成员的职责分别为: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技术研发、质量检查、数据分析、报告编写及成果验收等工作(占合同总金额30%)。85.若联合体各方因自身原闪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由联合体各方协商解决,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7、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联合体各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如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则同时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下无正文)牵头单位(公章):国地信息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装(签字或盖章联人休其他方公音,四川省国十科学技术研院四川省星应用技术中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9月1日9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N5114212025000208四川国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09月05丘就采购仁寿县耕地林地园地空间治理“一张图建没技术服务(项目编号:511212025000208)进行竞争性商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成交),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合同包号合同包1中你(成交)合同包名称合同包中标(成交)全额(元)1,566,000.00元)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09月08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林地园地空间治理建设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