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拉曼和米散射气溶胶激光雷达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C112508016
二、合同名称: 拉曼和米散射气溶胶激光雷达
三、项目编号: ZQCD-25174
四、项目名称: 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建设项目-拉曼和米散射气溶胶激光雷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浙江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
地 址: 杭州11号大街8号
联系方式:057186783391
供应商(乙方):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00号C座
联系方式:137765007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激光雷达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YLJ1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500000
合同金额: 45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杭州8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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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建设项目-—拉曼和米散射气溶胶激光雷达合同编号:C112508016甲方:浙江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乙方: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9月28日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浙江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乙方(全称):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建设项目-拉曼和米散射气溶胶激光雷达采购项目编号:ZQCD-25174(2)采购计划编号:4700802871751519520011(3)项目内容: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型号、产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拉曼和米散射气溶胶激光雷达中科光电、YLJ1(三波长八通道)、中国1套4,500,000.004,500,000.00含:8年维保、巡检、维护及辅助设备(供电、防雷、通信等)和建筑安装;含:中科光电多波长偏振拉曼大气探测激光雷达采集控制软件V1.0;中科光电多波长偏振拉曼大气探测激光雷达分析软件V1.0:合同金额: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4,500,000.00元)(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回政府集中采购口部门集中采购口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回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口询价口单一来源口框架协议口其他(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回是口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口是回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回是口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是回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口是回否(7)合同是否分包:口是回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口大型企业口中型企业口小微型企业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监狱企业口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口是回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口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口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口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回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口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口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口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回是口否口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4,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回固定总价口固定单价口固定费率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口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口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回分期付款:合同生效后付款:双方签署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5%,即人民币叁佰捌拾贰万伍仟元整(¥3,825,000.00元);设备到货且具备安装条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整(¥225,000.00元)。口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口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5年9月28日,完成日期:2026年月31日。(合同签订后160天内交货,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2)履约地点:浙江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指定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回是口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1%,即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履约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设备质保结束止(保函有效期:自开具之日起2年,乙方履约保函到期前乙方重新开具为期2年的履约保函进行替换,直至质保期满。乙方应保证履约保函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持续有效)。(4)分期履行要求:/忠(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H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回自行组织口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浙江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回是口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回是口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口是,抽查比例:回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口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回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口一次性验收回分期/分项验收:出场验收时间: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设备发货时间:2025年12月25日前完成;现场测试时间:2026年1月30日前完成;业务试运行时间:2026年2月1日-2026年5月30日;业务准入测试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合同验收时间: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4)履约验收程序:出厂验收→现场验收→准入验收→合同验收;(5)展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6)属约验收标准,参照《拉曼和米散射气溶胶激光雷达功能需求书》《拉曼和米散射气浴胶邀光达测大纲》和《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测试大纲》以及中国气象局最新业务官埋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检验考核。(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否(8)展约验收其他事项,本合同项下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乙方将产品父付给中万指定收货人局立品的损永失的凤险转移至甲方,但由干乙方产品本身原因或者乙万原因导致产品致狈、灭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块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文,应妆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9月28日合同订立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浙江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1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裴宇儇拥有者性别男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11号大街8号住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00号C座联系人韦兆伟联系人裴宇儇联系电话19703656090联系电话13776500765通信地址杭州市钱塘区11号大街8号通信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00号C座邮政编码310018邮政编码214000电子邮箱zw_6090@163.com电子邮箱yuxuan_pei@cas-pe.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000470080287C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579517104U开户名称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无锡新吴支行银行账号10635001040218928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面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万有权对7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9用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7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用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9用7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万有权招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仃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7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拈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宄乙万的违约责任。(5)7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改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田7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7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7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住何弟二人的知道产权笙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贡任,甲方依法向第二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用7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宓的信自均有保密义务日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个止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9对干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文付到合同约定的7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同中未视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7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父。139加里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于退还:如果G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展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资金,以洮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7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日未提供话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万造成的损失。(3)7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用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7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万的违约贡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线展行格损事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7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7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笛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啊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中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万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7日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甲方有权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直至终止本合同。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说明文件等材料。其他详见合同条款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地点交付符合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2、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质保期进行质保;3、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甲方指定地点的现场服务工作;4、乙方负责组织设备的交付和验收工作;5、乙方必须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且满足合同约定的响应要求;6、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检查;7、乙方对派出人员的薪酬、福利、保险、安全等负责;8、乙方在服务期内,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加强消除现场风险隐患,全力确保现场安全。9、乙方作为本项目服务的提供方,承担全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其他详见合同条款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乙方先履行,甲方后履行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指定现场按甲方要求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甲方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设备正式交付运行,并通过合同验收次日起质保期为8年。乙方对所有设备提供自验收合格后8年的免费维护维修服务。按照业务运行规范要求执行,确保设备可稳定运行,主要工作包括:汛前巡检、周维护、月维护、年维护等巡检巡查工作,以及关键器件及系统故障的维修等。故障维修和巡检巡查等需按照《2022年度补短板工程新上设备建设及质保指导意见(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要求执行。乙方应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的服务方案,并按规定执行。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响应。1、在质保期内,乙方服务时间应为7×24小时,当设备或软件遭到损坏或出现故障时,要在甲方报修之时起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维修维护工作,视情况双方协商设备恢复正常运行时限。2、设备正式交付运行,并通过合同验收次日起质保期为8年。维保包括设备维护维修、相关附属软件及附属设备维护维修,保证每年至少1次的现场巡检和4次远程维护检查,设备发生故障时在业务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维护保障或更换组件,乙方应提供7(天)×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电话:400-607-1800。乙方应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售后服务方案,并按方案严格执行。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甲、7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日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合同生效后付款:双方签署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5%,即人民币叁佰捌拾贰万伍仟元整(¥3,825,000.00元):设备到货且具备安装条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整(¥225,000.00元)。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干履约完成后30日内无息退还。逾期退还: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保函金额每天0.3%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在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按照合同条款要求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1、乙方所交付的设备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设备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质量问题,并按以下方式处理:(1)修理:轻微瑕疵的修复期限不超过【7】工作日;(2)更换:严重缺陷的换货期限不超过【15】工作日;(3)重作:无法修复时重新生产的完成期限不超过【45】自然日。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延期交货,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每天3%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天3%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浙江省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2)向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乙方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支持服务,具备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技术支持、备品备供应、维护维修服务、定制化的培训服务和售后咨询。培训要求:1、应有定制化的培训,具备专业的培训团队,通过培训,使甲方工作人员掌握本项目各系统设备的基本结构和原理、操作规范和流程、软件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具备常规操作、日常维护、中小故障排除、软件使用和系统管理的能力;熟练掌握所负责业务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方法和措施;掌握本项目进一步开发、应用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讲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事该设备技术工作至少2年;2、乙方对投标产品提供至少2次技术培训,培训课时不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少干1个课时(每课时为1小时),培训人数不少于1人。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安装、使用、日常维护、观测原理及产品应用,培训时间及地点双方协商确定。产品软件兼容性要求:设备软件兼容性强,设备数据传输模式、数据格式、数据通讯协议满足国家局下发的《拉曼和米散射气溶胶激光雷达功能规格需求书》,设备观测数据通过内网可以接入天擎平台,完全符合甲方相关要求和规范,保证其系统的兼容性和功能的完整性。附件:技术性能指标一、基本要求拉曼和米散射气溶胶激光雷达以三波长激光器为光源,同时发射355nm,532nm和1064nm的激光光束,光束通过扩束镜扩束整形后经过反射镜反射进入大气中。望远镜系统对视场内的激光光束的米散射和拉曼散射信息进行接收,通过光电转换和信号采集处理后经过相应的雷达反演算法,通过计算得到气溶胶消光系数、气溶胶后向散射系数、气溶胶粒子退偏振比、云信息、光学厚度、污染物混合层高度、能见度、颗粒物浓度廓线、水汽混合比廓线等数据产品。二、技术指标要求表2-1拉曼和米散射气溶胶激光雷达主要性能指标要求系统名称指标指标要求发射系统工作波长355nm,532nm,1064nm#激光能量W1mJ@1064nmW0.5mJ@532nmW0.3mJ@355nm脉冲宽度≤50ns发射激光脉冲线宽≤0.2nm发射激光的偏振比W100:1激光发散角川1mrad接收系统望远镜类型采用透射式或反射式望远镜工作波长300~2000nm望远镜口径W①250mm接收视场角川1mrad接收通道355nm垂直,355nm平行,532mm垂直,532mm平行,1064nm,386nm氮分子拉曼,407nm水汽分子拉曼,607nm氮分子拉曼光电转换和数据采集系统光电探测器类型APD/PMT光电探测器模式模拟或光子计数数据采集器采样频率W10MHz采样位数模拟通道:W12bit(有效位)光子计数通道:200Mc/s干涉滤光片带宽抑制W0D4滤光片带宽≤1nm#不同波长之间的串扰≤1%#偏振平行到偏振垂直的串扰≤1%#米散射到拉曼散射通道的串扰≤0.01%性能指标#有效探测范围晴空干洁大气下,夜间W10km,白天W5km性能指标连续工作时间可24小时连续工作空间分辨率7.5m及其倍数时间分辨率1-30min可调数据产品种类气溶胶消光系数、气溶胶后向散射系数、气溶胶粒子退偏振比、云信息、光学厚度、污染物混合层高度、能见度、颗粒物浓度廓线距离测量精度不大于其空间分辨率#气溶胶后向散射系数精度米散射:0.5-2km:不大于20%,满足后向散射系数>1X10-7时,2-5km:不大于40%(不计入激光雷达比误差)#气溶胶后向散射系数精度拉曼散射:0.5-2km:不大于25%,2-5km:不大于30%#气溶胶消光系数测量精度米散射:0.5-2km:不大于20%,满足后向散射系数>1X10-7时,2-5km:不大于40%(不计入激光雷达比误差)#气溶胶消光系数测量精度拉曼散射:0.5-2km:不大于30%,2-5km:不大于40%;数据格式按照中国气象局统一要求标校项目系统线性度W95%接收横截面四象限均匀性2km~5km:至少有三个象限的平均相对偏差≤20%偏振通道增益比偏振系统光轴一致性:相对偏差≤10%增益比稳定性:相对偏差≤15%大气瑞利信号拟合一致性相对偏差≤15%重叠因子(与标准雷达比)0.2km~0.5km:平均相对偏差≤50%距离平方校正信号0.5km~2km:平均相对偏差≤10%,0.5km~2km:平均标准偏差≤10%;2km~5km:平均相对偏差≤20%,2km~5km:平均标准偏差≤20%。自动标定系统标定内容校准光信号的动态范围大于10,能够对激光雷达的动态范围、信噪比、偏振通道的串扰、偏振增益比等进行校正,同时能够模拟晴空、有云和沙尘等多种天气条件下的大气回波信号。数据质控系统数据质控和反演可以实现对激光雷达数据进行预处理、异常数据剔除、数据分级、实时反演,可实现原始数据质量控制、反演结果质量控制等工作。标准输出控制单元#监控和控制内容具备雷达及附属设备监测、维护维修痕迹管理、远程控制、雷达性能在线分析及产品前期质控等功能。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产品通过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测试、浪涌抗扰度测试、静电放电抗扰度测试、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测试,满足产品电磁兼容性要求。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W1000h工作温度舱外装置:-40℃~+50℃,舱内装置:+10℃~30℃电源要求单相,AC220V±15%,50Hz±5%激光器寿命W3000H二、拉曼和米散射气溶胶激光雷达采集控制软件1)采售控制,能够采集355nm,532nm,1064nm等多路信号,可选择将不同通道的信号全部显示或单独显示,能够对信号曲线进行缩放。(参设,能对站占信自数据存储路径、采集时间间限、每组采集脉数进行设置。(3)状态是示,界面上可实时显示激光器、采集卡模块工作状态;可显示采集日志和系统错误提示信息。(4)软件白恢复,软件具有自动恢复监测功能,能够在设备故障重启后使用上一次有效监测模式进行监测。3.3.2拉曼和米散射气溶胶激光雷达数据分析软件(1)数据展示:实时展示雷达当前24小时采集的数据结果。(2)数据产品:气溶胶消光系数、气溶胶后向散射系数、气溶胶粒子退偏振比、云信息、光学厚度、污染物混合层高度、能见度、颗粒物浓度等。(3)数据导入:可将历史数据进行导入加载,反演展示。(4)参数设置,可实现对数据路径、位置信息、算法参数等参数的配置。四、拉曼和米散射气溶胶激光雷达配置要求编号项目1拉曼和米散射气溶胶激光雷达主机2拉曼和米散射气溶胶激光雷达内置软件包3观测天窗及其附属件4备用电源(UPS)及其附属件5工具包6包装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拉曼和米散射气溶胶激光雷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