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质量提升服务及虚拟化和定时备份维保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济南职业学院2025)



济南职业学院数据质量提升服务及虚拟化和定时备份维保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济南职业学院济南职业学院数据质量提升服务及虚拟化和定时备份维保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100000202502000768A_001
二、合同名称:济南职业学院数据质量提升服务及虚拟化和定时备份维保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100000202502000768
四、采购项目名称:济南职业学院数据质量提升服务及虚拟化和定时备份维保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济南职业学院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
联系方式:18678307272
供应商(乙方):山东博典智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绿地城一区14号2单103室
联系方式:186608175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见服务清单
1
47.6
47.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济南职业学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9-2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9-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山东博典智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济南职业学院数据质量提升服务及虚拟化和定时备份维保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100000202502000768A_001计划编号:37010000030403120250033采购人:济南职业学院供应商:山东博典智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望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采购人(全称):济南职业学院供应商(全称):山东博典智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济南职业学院数据质量提升服务及虚拟化和定时备份维保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济南职业学院数据质量提升服务及虚拟化和定时备份维保运维服务采购项目。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小3.服务内容和范围:数据质量监测系统。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平台建设,运维服务期一年。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陆仟元整(¥476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王筱洋。1六、资金来源1预算内资金0元;财政专户资金:476000.0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平台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项目整体验收合格满1年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具体付款时间以实际财政批复为准,如上级财政资金拨款迟延,采购人不承担上述损失及违约金)。□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9月28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济南职业学院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二份,代理机构二份。采购人: (盖章)供应商: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住所: 济南市历城区彩石镇旅游路5518 号(签字或盖章)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绿地城一区14号楼2-103电 话:电 话:18660817526传 真:/传 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北园支行账 号:账号:15-121201040024356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50000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平台建设,服务期一年。1.3服务内容:数据质量监测系统。具体包括:详见合同附件。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服务价款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平台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项目整体验收合格满1年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具体付款时间以实际财政批复为准,如上级财政资金拨款迟延,采购人不承担上述损失及违约金)。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违约条款12.1供应商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应以服务价款金额为基数,按延迟时间每日以千分之一计收违约金,从服务价款余款中扣除。如迟延超过5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12.2供应商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3日内进行整改,如若供应商拒绝整改或整改结果仍不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当赔偿损失。12.3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成果没有通过全部专家评审和采购人认可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剩余款项,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当赔偿损失。12.4若供应商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与第三人的权利相冲突,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当赔偿损失。12.5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信息(包括口头及书面)采取保密措施,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委托事项所涉及的资料向任何人透露或用做他处,否则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剩余合同价款,供应商应当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当赔偿损失。12.6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业务转包或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当赔偿损失。12.7供应商如在履行服务过程中造成供应商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采购人无关。12.8若因项目进行过程中有不达标等原因使采购人受到举报、信访等投诉行为,每发生一次供应商应当承担一万元罚金,并赔偿采购人受到的所有损失、协助消除不良影响。12.9因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赔偿全部损失。采购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保险保函费、采购人向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12.10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3.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1:A包服务要求序号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单位数量备注1基于成熟度模型的数据质量分析报告解读与到场支持(1)依据《职业院校数字基座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试行)》等文件和规范实施相关工作,应能够根据《职业院校数字基座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试行)》的调整而灵活调整相关平台和服务,确保所提供的平台和服务规范、准确。(2)根据相关文件、标准,为院校开展职业教育院校数字基座对接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提供标准解读、方案指导等服务,协助院校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及措施,提供人员到场支持。(3)应具备相应数据治理专业人员及信息化系统业务专业人员,配合学校要求,提供到校支持,基于质量提升报告的解读支持,协助学校相应部门和人员,就数据问题进行分析和指导,就问题整改提供详细建议和具体措施。项12诊断提升平台提供并部署相关诊断提升平台,用于承载学校开展职业教育院校数字基座对接的相关数据;(1)诊断提升平台数据库表结构应严格遵循教育部《职业院校数字基座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试行)》、《职业院校数字基座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V3.0版本修改说明文档》,具备套12诊断提升平台标准规范要求的10个数据子集、98张数据子类表,数据项与字段应与上述标准规范保持一致并根据教育部标准规范更新频率提供同步更新;(2)诊断提升平台应严格遵循教育部《职业院校数字基座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试行)》、《职业院校数字基座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V3.0版本修改说明文档》,提供标准规范内要求的10个数据子集、98张数据子类表的API数据接口,实现院校待检测数据接入;(3)诊断提升平台仅用于承载学校开展职业教育院校数字基座对接的相关数据。(4)承诺该系统提供校内本地化部署,承诺一次性给校方提供平台相关部署文档(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5)平台须采用B/S架构,客户端兼容主流浏览器版本,包括但不限于Chrome、Safari、360浏览器、QQ浏览器等。平台部署环境版本不低于rockyLinux8操作系统。(6)支持对学校上报数据整体情况进行动态展示,包括总上报数据量、已推送数据量、推送率等。(7)平台各功能模块应融通为一体,通过学校现有统一身份认证完成登录,与现有校本数据中台对接。(8)平台支持按照不同部门、人员、账号级别进行权限控制。(9)系统支持二级审核及批量审核,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数据入库,支持数据驳回操作功能。(10)支持用户管理,用户类型包含各院系教师和系统各级管理员。(11)支持配置用户角色,并分配权限,用户在所属权限下操作系统。(12)支持系统用户操作日志的数据查询,可根据操作人和操作时间进行数据筛选。套13质量提升报告投标人应按月、季度、学年为学校出具对接数据质量提升报告;(1)质量提升报告应以《职业院校数字基座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试行)》、《职业院校数字基座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V3.0版本修改说明文档》为依据,对学校提供的10个数据子集、98张数据子类表的合规数据进行全面诊断;(2)质量提升报告应采用科学的数据质量评估指标,并涵盖全面的数据质量评估维度,包括数据对接整体进展、数据完整性、上报时效性、上报数据量、关联一致性、数据合理性等维度,各维度评估应细化至相关数据表,以诊断数据精确描述质量问题,并提供问题数据项13质量提升报告清单;(3)该质量提升报告应就学校上报数据量进行评估。数据量评估应综合分析多所同类院校上报数据情况,结合学校自身业务现状,就98张数据表逐一提供合理可参考的建议指标,包括同类学校最大值、中位值以及人均数量等指标;(4)该质量提升报告应就学校上报数据的关联一致性进行检测,覆盖《职业院校数字基座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试行)》中规定的全部关联数据表,对不符合关联要求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提供问题数据清单;针对关联一致性问题显著的数据表、字段提供进一步分析;(5)该质量提升报告应就学校核心业务指标应用场景进行分析评估,针对学校专业数据、课程数据、教职工数据、学生数据等核心指标在不同业务场景下的应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提供相应提升方向给出建议;(6)该质量提升报告应就整体数据质量进行总结,并提供提升建议。项14应用场景监测评估与提升(1)投标人应按月、季度、学年为学校出具详细的应用场景成效监测与分析报告。(2)报告应以《职业院校数字基座高项14应用场景监测评估与提升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试行)》、《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监测指标》以及《职业院校智慧校园建设成熟度报告》为依据,基于学校上报数据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应用场景的实际成效,识别现存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以协助学校持续优化和提升应用场景的整体成效。(3)上述应用场景成效监测与分析报告评估维度应涵盖师生发展、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支撑条件及网络安全四个维度,提供的监测和评估关键指标至少能够覆盖《职业院校智慧校园建设成熟度报告》评估子场景的90%及以上。(4)上述应用场景成效监测与分析报告应对关键指标进行深入分析,能匹配教育部针对关键指标制定的评估维度,即从性能(可访问性、活跃性、持续性、深入性)或应用效能等维度构建监测评估模型,分析关键指标现状及存在问题。(5)上述应用场景成效评估与分析报告应包括评价指标的量化结果、评价维度的表现、问题分析和改进建议等,具体包括数字校园应用场景总体水平,各维度、主场景、子场景、关键指标的现状,并用图表方式直观展示应用场景在不同层次上的支持程度分布。(6)上述应用场景成效评估与分析报告应就监测的各关键指标在可访问性、活跃性、持续性、深入性或效能方面的支持程度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支撑程度为一般以下的关键指标,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报告解读。投标人应就出具的应用场景成效监测与分析报告提供解读服务,在解读过程中能够有效分析上报数据、业务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提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应用场景成效监测评估与提升报告样例。(7)成熟度报告解读。投标人应配合学校,就教育部发布的《职业院校智慧校园建设成熟度报告》进行解读,并就该报告中提及的前置通过率、数据质量以及应用场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提出诊改建议。提供针对教育部反馈的职业院校智慧校园建设成熟度报告的标注文档样例。(8)投标人应配合学校要求举行应用场景提升分析会议,就应用场景成效评估与整改提供建议和措施。(9)投标人应具备专业人员支持团队,可根据学校上报数据情况,就数据上报过程中遇到的应用场景等相关问题提供日常咨询。项15支持服务具备完善、稳定的技术支持服务团队,为学校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工作。项15支持服务(1)提供1名驻场工程师,提供1名驻场工程师,驻场工程师需具备数据治理工程师证书,教育技术学专业,5年以上教育行业工作经验。驻场期限为1年。驻场工程师职责包含:设备维护、故障处理、进行数据分析及提出解决方案进行技术支持。驻场工程师工作时间要求:每周5天,每天8小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紧急情况需24小时响应。(2)承诺在售后服务期内,出现软件平台故障要能及时响应处理和解决,发现问题2小时响应,4小时内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影响平台正常使用的问题在用户方提出后8小时内修复。平台安全漏洞的修复,要在用户方提出后24小时内解决。(3)提供操作使用专题培训≥2次。(4)提供1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期内技术服务不再另行收费。质保期后,本项目所涉及的诊断提升平台所有功能可正常使用,不受加密狗、使用时间、用户数等的限制。(5)承诺服务期内,《规范》数据集、数据子类表有变化,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做相应调整,项目所使用的软件或平台功能应进行升级。(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6)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或发布本项目涉及采购人的各类数据(特别是个人敏感信息),项目生成的各类报告未经采购人授权之前不对外交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7)投标人中标后须在一周内完成诊断提升平台与教育部职业院校数字基座进行数据对接测试,并出具诊断报告,包括:质量提升报告服务、数据合规检测服务、数据质量评价服务等。(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项1投标明细表服务内容单价数量总价基于成熟度模型的数据质量分析报告解读与到场支持60000.001项60000.00诊断提升平台90000.001套90000.00质量提升报告150000.001项150000.00应用场景监测评估与提升110000.001项110000.00支持服务66000.001项66000.00合计:4760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据质量提升服务及虚拟化和定时备份维保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