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市南区人民医院2025)
合同编号:Y370202039003202500005_001_001
合同名称:市南区医疗健康集团内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02000202502000061
项目名称:市南区医疗健康集团内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市南区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路29号
联系方式:18553276771
供应商(乙方):山东中联佳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莱山街道珠江路28号科技大厦5层
联系方式:15715454931
合同签订日期:2025-09-12
合同金额:70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规格型号:市南区医疗健康集团内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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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软件技术开发合同甲方(委托方):青岛市市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青岛市市南区人民医院)住所地: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29号法定代表人:洪光晨委托代理人:王宝琛联系方式:0532-68855705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29号电话:0532-68855705传真:电子信箱:H乙方(受托方):山东中联佳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华2住所地: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28号科技大厦5楼法定代表人:栾世健委托代理人:叶维波联系方式:0535-6386369通讯地址: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28号科技大厦5楼电话:0535-6386369传真:电子信箱:iiayuchina@163.com-1-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1.1项目名称:市南区医疗健康集团内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且。1.2鉴于:本合同甲方市南区医疗健康集团内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中所需软件系统经山东中青汇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公司)以SDGP370202000202502000061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特此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市南区医疗健康集团内二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并支付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1.3本软件是甲方为市南区医疗健康集团内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而开发。该软件处理对象为甲方的集团内信息化管理服务(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数据处理等)。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要求如下:1.3.1开发目标:软件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集团信息化管理(操作、管理等)系统的要求,应达到实用、效率、安全、可靠等技术指标,实现甲方要求的以下功能:建设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及评价信息系统、建设高质量运营分析和管控信息化系统、建设慢病一体化管理信息支持平台、集团财务集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面向患者(居民)智慧服务平台。1.3.2该软件系统的名称、里程碑、模块、功能、规格、版本、价格、检测标准等相关情况见附件1。-2-第二条项目开发计划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并作为本合同附件。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建设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及评价信息系统(2025-09-12至2026-03-11)2、建设高质量运营分析和管控信息化系统(2025-09-12至2026-03-11);3、建设慢病一体化管理信息支持平台(2025-09-12至2026-03-11);4、集团财务集成信息化管理平台(2025-09-12至2026-03-11);5、建设面向患者(居民)智慧服务平台(2025-09-12至2026-03-11)。第三条项目开发进度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3.1需求分析及项目准备阶段3.1.1所需时间:30日,即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10月11日止。甲、乙双方将根据甲方关于开发软件及其所需功能的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有权就其中所涉及的软件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3.1.2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按时完成需求分析书。如认可该需求分析书,甲方应在该文件上盖章、签字。如有异议,则应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告知乙方。如乙方认为不构成问题,则应向甲方出具书面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重复-3-此程序的,直至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则有权相应顺延交付时间。3.1.3甲方并不对需求分析书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3.2软件设计与实现阶段3.2.1所需时间:60日,即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止。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某些部分的请求,包括增加或减少软件的相应功能,提高或提升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3.2.2双方同意:3.2.2.1若甲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甲方应当将变更建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复,其内容应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的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在收到乙方上述回复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上述回复。如果甲方接受乙方该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3.2.2.2如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情况。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5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4-则双方对此变更建议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3.3项目交付阶段3.3.1所需时间:30日,即2025年12月12至2026年01月11日止;乙方向甲方交付1套本项目所规定的应用系统软件(包括光盘、用户使用说明、培训计划等)。交付地点为青岛市市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3.3.2乙方应在交付前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接收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根据附件所列的检测标准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的规定。3.3.3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书面文档与文件,应当同时附有电子文档。3.3.4甲方在接收上述交付件后,应立即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软件的功能和规格。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书面说明以表示接受该交付件;如有缺陷,应递交缺陷说明及指明应改进的部分,乙方应立即纠正该缺陷,并再次进行测试和评估。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认可乙方交付的软件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由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3.4系统试运行阶段3.4.1所需时间:30日,即2026年01月12至2026年02月11日止;自软件交付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5天的试运行权利。如由于乙方原因软件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5-题,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4.2乙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如该故障或问题影响软件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且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的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交付。3.5系统验收阶段3.5.1所需时间:30日,即2026年02月12至2026年03月11日止;根据项目设计方案的功能规定进行现场操作演示,确认是否满足项目设计方案:附件1软件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对该软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软件系统验收。3.5.2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15个工作日,直至软件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3.6项目维护阶段3.6.1维护期3.6.1.1项目通过验收后进入三年维护期,即2026年03月12日至2029年03月11日止,具体维护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算。3.6.1.2软件的维护和支持:乙方承诺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按照附件1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免费软件维护和支持服务。维护和支持服务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提供上述服务,甲、乙双方将依据附件另行签订维护和支持协议。-6-3.6.2技术指导和培训双方确定: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免费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培训的目标:乙方应及时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本合同所规定的目标和功能。3.6.2.1技术服务和培训内容:子系统管理员的培训、各子系统操作用户培训3.6.2.2地点和方式:集团内各医疗机构,包括集团、市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和社区。3.7售后服务阶段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承诺在三年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和升级。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确保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护和更换。乙方逾期维护或无法维护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由此产生的合理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联系人:孟泉城,联系电话:15153129362。第四条项目费用及支付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4.1项目费用(合同总价款):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596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玖拾陆万圆整)。其中:4.1.11-7-4.1.24.1.3;4.2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1788000元(大写:壹佰柒拾捌万捌仟圆整);项目进度达到50%经甲方确认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1788000元(大写:壹佰柒拾捌万捌仟圆整);项目实施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40%,即人民币2384000元(大写:贰佰叁拾捌万肆仟圆整)。4.3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4.4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接受本合同价款的账户,并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户名:山东中联佳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帐号:1539210104007689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联系人:栾世健联系电话:15853561709如乙方上述账户信息发生变更,乙方需提前向甲方发送书面通知,未能提前书面通知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5甲方支付每笔款项时,乙方应当同时提供可供审计并且符合税务规定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直至乙方能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为止。4.6甲方有权以微信、邮件、电话(定期了解项目进度、费用支出方-8-向等)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开发经费的情况,以督促项目的最终按期交付,但该检查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第五条研发财产的归属5.1本合同所涉及的软件(包括但不限于为本合同履行所开发出的平台、软件、系统、代码、源代码等)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享有使用权。5.2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甲、乙、双)方所有。第六条权利义务的转让6.1乙方原则上应亲自完成研究开发工作。若部分内容如需第三方协作,乙方应确保第三方具备相应系统开发能力,资质齐全,确保满足产品系统功能要求。各系统的全部售后服务工作由乙方承担。对于甲方在系统开发过程中明确提出的定制化功能模块,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让、销售或用于其他项目。6.2甲方有权向院内使用科室(软件使用部门)转让本合同中自身权利义务,不需要征得乙方同意。第七条开发风险7.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9-7.2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7.2.2.1标准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7.2.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7.2.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7.2.2.1确认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且该项失败在签约之前不可能预见。7.2.2.1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专家权威认定机构。7.2.2.2国家科技部认可的认定机构。7.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30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且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保密义务8.1甲方保密义务8.1.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本项目相关的及由此项目开发而新产生的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技术诀窍等:属于乙方的秘密信息。8.1.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各科室使用操作人员8.1.3保密期限:合同签署后三年,涉及医院秘密和患者个人隐私数据的应无限期保密。8.2乙方保密义务-10-8.2.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本项目相关的及由此项目开发而新产生的秘密信息、院内病历信息、患者信息等:属于甲方的秘密信息。8.2.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涉及该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8.2.3保密期限:合同签署后三年,涉及医院秘密和患者个人隐私数据的应无限期保密。8.3获取对方保密信息的一方当事人,仅可将该保密信息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获取对方秘密信息的一方应当对保密信息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加以保护,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传播或公开。8.4非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五年内,双方均不得将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秘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或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聘用本开发项目中的对方相关技术或管理人员。8.5尽管本协议书有不同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保密条款的任何约定不得限制甲方、甲方合法授权单位或该项目用户对于该软件的合法使用。第九条乙方保证事项9.1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的合法经营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具有合法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9.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将不会与乙方的章程或其他适用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或判决相冲突。9.3不会与乙方同第三人所签署的任何法律文件如保证协议、承诺、合B-11-上同等规定的义务相冲突或导致任何违约,或使双方的权利受到约束。9.4授予甲方的许可权利没有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约束或限制,也没有承担任何约束或限制性义务。9.5本软件或其授予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也没有其他针对乙方拥有本软件权利的未决诉讼,或甲方行使乙方所授予的软件权利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9.6乙方所开发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软件产品方面的规定和软件标准规范。9.7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9.8如乙方所交付和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需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完成了上述手续。9.9如有第三方声称甲方或甲方许可的他人使用本软件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财产权利,乙方将对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诉讼或法律请求进行抗辩并承担责任。乙方同意自行支付有关判决或和解所确定的赔偿金额。甲方同意:一旦发生此类诉讼或请求,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处理该诉讼或请求提供合理的帮助,以便乙方获得应有的权利,并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处理与此相关的应诉、抗辩或进行和解。甲方有权自费参与针对该项诉请的应诉抗辩或和解。如乙方由于经济或其他原因不能针对该项诉请进行应诉或和解,甲方有权应诉或进行和解,其支付的赔偿款及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9.10如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或-12-任何依本合同约定使用该软件或行使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乙方应尽力用相等功能的且非侵权的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取得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第十条知识产权归属双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10.1甲方拥有本项目的使用权。10.2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之单位。第十一条软件后续改进双方确认:11.1乙方应当在软件中预留升级以及与其他系统对接的接口以及空间,确保软件的后续发展空间以及甲方不同业务部门系统的互联互通。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乙方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规定的项目。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03%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1地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30日内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和报酬并依甲方的指示退还或销毁所有的基础性文件和原始资料,甲方同时有权要求-13-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甲方损失的,不足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12.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据实赔偿不足部分。12.3一般性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除非本合同另有专门规定,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10%的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经守约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20%的金额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据实赔偿不足部分。第十三条联系人1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项目联系人信息如下:13.1.1甲方项目联系人:姓名:王宝琛身份证号:******************职务:信息科联系电话:17669609948电子邮件:snqrmyyzhb@163.com13.1.2乙方项目联系人:姓名:孟泉城身份证号:******************职务:项目总监-14-联系电话:15153129362电子邮件:jiayuchina@163.com13.2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3.2.1开发过程、后期维护、培训等事项的接收与通知;13.2.2协调和沟通项目进度。13.3相关事项通知项目联系人的,视为已通知该方;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第十五条附件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附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5.1技术背景资料:;15.2可行性论证报告:;15.3技术评价报告:;15.4技术标准和规范:15.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15.6招标文件、标书:内容以招投标文件为准;15.7其他:7-15-第十六条通知事项16.1通知的地址为:本合同首页记载的地址。如一方改变通知地址的,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16.2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邮件被退回视为通知方履行了通知义务。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17.1因协议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及诉讼的其他部分。17.3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解决争议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审计费、差旅费等。第十八条不可抗力18.1此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以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可以免除责任;但遭受该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使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造成的任何延误或损失减少到最小。18.2此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接受政府行政指令而无法履行的,接受政府行政指令的一方可以免除责任。第十九条附则-16-19.1招标文件、标书与本合同如有冲突,按照有利于甲方的解释执行。19.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条补充条款无甲方(盖章):青岛市市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青岛市市南区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后源委托代理人(签名):签订时间:2025年9月12日签订地点:市市南2山东中联佳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盖章)健菜法定代表人地印世6033278802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2025年日7片7061签订地点:市-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