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服务 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大理白族自治州植保植检站2025)



一、合同编号: 4532900HT2025011470101
二、合同名称: 大理州植保植检站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三批)服务采购项目-1标段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2900JH202501147
四、项目名称: 大理州植保植检站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三批)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大理州植保站
地 址: 大理市太和街道普陀路6号
联系方式:0872-2286006
供应商(乙方):云南季季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倪家营社区居委会村东抽水站旁
联系方式:0871-6748100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理州植保植检站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三批)服务采购项目-1标段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23200
合同金额: 52.32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标段-季季丰大理州植保站52.32万元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服务采购.pdf

1标段-季季丰大理州植保站52.32万元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服务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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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采购编号:YNFZ-2025-C313/1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大理白族自治州植保植检站云南省财政厅制1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大理白族自治州植保植检站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普陀路6号邮编:671300法定代表人:电话:0872-2287816签订日期:2025年9月29日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云南季季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倪家营社区居委会村东抽水站旁邮编:650000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0871-67481004签订日期:2025年9月29日2甲方(全称):大理白族自治州植保植检站乙方(全称):云南季季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大理州植保植检站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三批)服务采购项目-1标段2.采购计划编号:DLZC2025-C3-00739-YNFZ-00293.项目内容序号服务要求防治面积(亩次)单价(元/亩次)总价(元)1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74742.97.00523200.30合同金额小写:523200.00元,大写:伍拾贰万叁仟贰佰元整注:总价超过预算价0.30元,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优惠0.30元,合同款价为523200.00元,包含飞防人工费、运输、转场、税收等费用。二、服务要求1.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2.服务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为止。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农药开展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4.植保作业前,甲乙双方根据农药标签说明、农作物生育期、病虫害发生危害情况协商确定各个农药的使用浓度,飞防的区域、高度、速度、药液量等飞行参数。三、植保作业时间合同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作业。四、双方应尽到的责任义务和注意事项(一)甲方责任义务1.植保作业前,普查作物生长发育和病虫害发生情况,确定飞防地点、次数、以及施药时间。2.确保待作业地块具备飞防作业条件,积极配合做好喷洒前的准备工作。3.3.协调相邻关系、处理边界纠纷。对地块周边存在构筑物、但不影响地块整体作业的,甲方应提前向乙方说明并由甲方现场工作人员向乙方操作技术人员指明。4.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做到信息对称,确保项目顺利进行。5.保证飞防中使用农药的质量合格。6.开展田间防效调查。7.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有“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得收受或变相接受乙方的回扣、礼金、礼品、宴请、娱乐等任何形式的贿赂,不得接受乙方请托或违反规定为乙方谋取好处,不得在履约验收过程中暗箱操作、降低标准。(二)乙方责任义务1.在提供飞防服务过程中需办理完备的飞防手续。2.避开蚕桑、牧草等非靶标作物,以及蜜蜂、鱼塘、电线电杆等,保障服务区内非靶标动植物及飞行安全。3.使用准备的农药,按照相关施用技术,采用智能遥控无人植保机从事喷洒作业,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作业,做好对派出的工作技术人员的管理,并对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负责,保障设备正常工作。4.按照甲方的植保项目对应所需的技术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做好喷洒作业记录。乙方按照规定作业流程进行作业,如出现漏喷当场指证,现场进行补喷。5.负责回收处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回收率达100%。6.完成飞防服务后,须向甲方提供飞防服务电子飞行图、服务区相关村委会或种植企业或合作社等服务对象出具的飞防服务证明。7.负责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问题。8.负责飞防设备、车辆及人员的所有安全管理。9.乙方不得贿赂或变相贿赂甲方及其有关当事人,不得向甲方当事人赠送礼金、礼品、礼券、礼卡、回扣等,不得宴请甲方当事人,不得邀请甲方当事人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不得请托甲方当事人谋取好处,不得通过“找关系”干扰甲方执行合同。如遇甲方当事人提出“吃拿卡要”等要求,及时向甲方纪检部门反映。4五、合同价款支付1.本合同所有款项均为人民币支付。2.乙方完成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国家统一完税发票并提供对公帐户,甲方及时付清货款。3.目前大春作物已经进入成熟至收获期,不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适期。该飞防服务计划在2026年实施。若2026年项目资金财政未结转或其他原因,无法实施项目的,采购人不再支付未实施的服务合同款项。1六、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由此造成的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3.除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的,乙方向甲方偿付货物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七、合同生效与份数1.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均履行完成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八、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监督部门反映,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2.本合同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管辖。3.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服务 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理白族自治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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