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电梯设备保养 乘客电梯采购合同公告(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100-FW2025-06513
二、合同名称: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电梯设备保养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06513
四、项目名称: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电梯设备保养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方式:18605110360
供应商(乙方): 江苏明宇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565128972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电梯设备保养
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06513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项目预算: ¥8000.0
项目地点: 长江路7号
采购单位: 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姓名: 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电话: 18605110360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8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29 16:31
合同.pdf

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电梯设备保养合同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电梯设备保养合同甲方: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乙方:江苏明宇电梯设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工程地点:镇江市长江路7号编号产品名称产品型号1载重层/站/门(扶梯提升高度)台量单价(元/年/台)保养金额(元)1乘客电梯三星10/10/1024000.008000.00合同总额¥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包含电梯责任保险费用注:本合同总额含乙方按合同签订时现行法规开具完税发票所应缴纳的税款。如因政策及法律法规变动引起的税种或税率的变化,双方同意乙方有权根据届时适用的税种或税率调整本合同总价下所含税款,从而相应调整价格。2.合同期限乙方对上述设备的服务期限为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3.付款3.1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起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2)服务到期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起10日内支付剩余同价款的50%。3.2甲方应以转帐方式,按照以下账户信息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不以转帐方式或未按乙方指定帐户及帐号付款的,乙方均不予承认且有权向甲第1页共5页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电梯设备保养合同方追索。乙方指定帐户为:单位全称:江苏明宇电梯设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镇江谷阳支行帐号:5495726748773.3维保服务方式在本合同保养期内,乙方仅提供维保人工服务及易损件更换。对于更换零件费用或修理费用,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发票后的10天内支付或按季度支付相应修理费用。4.维保服务内容4.1例行维保工作按照国家规定,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不少于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其中包括对设备机件的安全及功能清洁、调整、检查及润滑。例行保养只涉及乙方的人工支出,任何有关设备部件更换的事宜均不属于例行保养的工作范围。乙方不负责保持、修理及更换轿厢、外厅及扶梯等外围设备的外观及卫生(如轿厢装潢、照明、扶手带、梯级表面、栏杆等)若由于乙方在维保工作过程中损坏上述部位之外观时,乙方有义务免费修复。4.2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乙方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服务热线通知乙方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使乘客困于设备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5.甲方权利义务5.1按照国家规定,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管理的权利。若甲方属于受托管理该等设备的情形,甲方应履行使用单位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若上述设备属于共有但未办理合法委托管理手续的,则由甲方履行和承担使用单位的义务和责任。第2页共5页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电梯设备保养合同5.2建立健全电梯设备管理制度,对乙方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确认。5.3甲方必须严格按用户手册正确使用、管理设备及附属设施,妥善保管设备钥匙,并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设备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落实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拱的《电(扶)维护保养服务单》上签字确认。5.4如存在因违规操作或不能提供满足设备运行的机房环境、消防和卫生设施或由甲方另行聘请维修人员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损坏或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产品损坏需要调换配件的,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维修费和配件费。5.5甲方应提供符合设备设计正常运行的动力电源和接地系统。5.6除乙方按照本合同提供例行维保工作外,甲方应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不少于每月一次的自行检查,留有记录;需对上述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留有记录。如果甲方管理人员发现设备有任何异常运行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5.7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电梯技术资料。5.8保养时,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5.9为维护乙方的技术专利,所有被更换的零部件,甲方应交由乙方回收处理。5.10若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甲方有权向乙方公司投诉,热线电话:15005280690。6.乙方权利义务6.1按合同约定收取维修保养服务费。6.2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发现需更换的一般易损零件,在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及时更换;更换产生的费用甲方在更换后10天内或乙方同意按季度付款到乙方账户,否则乙方有权拆除已更换的零件。其他情况下,乙方需向甲方报价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及收到付款后更换零件。6.3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将积极配合甲方通过政府对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6.4乙方维保人员在进行维护保养或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在现场按要求设置安全标识,做好有效防护。第3页共5页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电梯设备保养合同6.5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安全、记录等监督检查。6.6由于乙方维保不当造成产品损坏的,乙方应对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6.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对设备进行装饰、翻新、修理或更换,否则乙方对设备的安全运行不承担任何责任。6.8未经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因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而停止运行的设备,否则乙方对因此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不承担任何责任。6.9对于乙方在本合同保养期内提出需要更换或维修的零件或设备,若甲方明确不同意更换或维修的,乙方对因此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不承担任何责任。6.10任何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火灾、水灾、雷击等)或因甲方管理不善(机房、井道渗水、盗窃等)对产品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1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电梯救援应急演习,并进行相关安全教育指导。+7.违约责任7.1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的付款期限和金额向乙方支付维保服务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为未付应付款项金额的百分之一计算。若甲方在乙方发出书面催款通知书后仍未支付款项,则乙方有权暂停服务,且免除保养责任,直到所有款项完全付清后继续向甲方提供服务。若甲方在乙方发出二次书面催款通知书后仍未支付,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2个月的保养费作为违约金。7.2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对电梯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而造成电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甲方可延迟支付维保服务费直至乙方恢复维保服务。7.3除不可抗力和本合同约定事由外,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合同,违约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终止合同协议,否则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本合同维保服务费的30%作为违约金。8.其他第4页共5页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电梯设备保养合同8.1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8.2本合同的一方将合同的义务或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就义务的转让还须得到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该转让无效。8.3本合同的服务范围不包括对设备的重大维修、改变设备现有结构和性能,或增加新功能。如有需要,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协议。8.4如合同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相互谅解的原则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8.5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由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电梯检测部门备案壹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单位名称(甲方):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名称(乙方):江苏明宇电梯设备有限公司地址:镇江市长江路7号地址:镇江市丁卯桥路160号5楼电话:85956001电话:0511-89984028传真:传真:0511-89984038邮编:邮编:21200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镇江谷阳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549572674877甲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_日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设备保养 乘客电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