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智能化小蚕共育室 小蚕共育室采购合同公告(珙县上罗镇人民政府2025)
珙县上罗镇保平村集体建设智能化小蚕共育室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
YBSXES(2025)0106
项目名称:
珙县上罗镇保平村集体建设智能化小蚕共育室项目(二次)
合同签订时间:
2025-09-28
合同金额(元):
358191.81
项目业主名称:
珙县上罗镇人民政府
施工企业名称:
珙县诚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附件:
小蚕共育室项目合同.pdf
珙县上罗镇保平村集体建设智能化小蚕共育室项目(主要合同条款)i施工合同甲方(发包人):珙县上罗镇人民政府乙方(承包人):珙县诚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9月珙县上罗镇保平村集体建设智能化小蚕共育室项目施工合同甲方(发包人):珙县上罗镇人民政府乙方(承包人):珙县诚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珙县上罗镇保平村集体建设智能化小蚕共育室项目。2.项目地点:珙县上罗镇保平村。3.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及施工总承包方式。4.工程承包范围:招标图纸及清单所含全部工程内容。5.项目建设内容:1、小蚕共育室主体建设: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面建筑面积184平方米,(其中小蚕共育室121.5平方米,小蚕催青室18平方米,储桑室44.5平方米)层高3.4米,楼平面积202.73平方米,楼平水圈高0.6米,(注:门面水圈加高0.7米)。2、小蚕共育室附属建设:彩钢棚建设面积91.8平方米,滴水高不低于3.5米,轻钢结构,彩钢加隔热顶,彩钢棚右边纳米围挡26.4平方米,15公分C25混凝土彩钢棚地面硬化91.8平方米、房子四周散水硬化,挡土墙高1.2米。院坝18公分C25混凝土硬化75平方米。院坝两边展板长14米、高2.6米、厚0.24米。花台绿化(高0.4米、宽0.4米)。主体和附属工程以满足实际需求为主。第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1.签约合同价为:¥:358191.81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捌仟壹佰玖拾壹元捌角壹分)2.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为:(1)发包人只支付到承包人公司基本账户,拒绝向任何第三方支付,其开支的使用应接受发包人的监管;(2)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款支付周期为:完成工程进度分别达到50%、100%后,可申请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但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80%);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完成结算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工程造价审核金额的97%(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移交、履行了缺陷责任期(质保期为1年),同时工程资料完整成册,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及建设业主后,无息支付剩余3%工程余款(质量保证金)。第三条:合同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20日。2.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0日。3.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第四条:甲方乙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予以乙方相关配合。甲方负责协调并提供施工现场内用水、用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水电费用和使用期间安全由乙方负责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将全部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工程已完成未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项目有关规定及相关程序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进行监督、检查;乙方不按程序施工,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施工。2.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项目经理为:张知博;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川2512019202008150;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川建安B(2020)1081595联系电话:13458817134;乙方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签订合同及项目管理等相关事宜,代表乙方履行合同。乙方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2个日历天,特殊情况应按甲方要求按时到达施工现场。乙方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10000元的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甲方最终许可,每少出勤一天扣除1000元,并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可进行施工。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第五条:监理人名称: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第六条:施工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清单进行施工,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第七条:质量标准与检查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2.甲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工程涉及隐蔽工程的,必须经相关责任主体部门验收合格计量后方可继续实施下一步工序。未经相关责任主体部门验收人员验收的隐蔽性工程,就进行下一步工程的,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后果。第八条:竣工验收1.乙方自检验收通过并保证验收质量合格后,按照甲方工程验收流程申请验收。2.甲方工程验收实行村级初步验收、镇级复查验收、行业部门验收、县级抽查验收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3.甲方在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彻底予以整改,并经自检合格后重新申请验收。乙方承担全部整改经济损失。第九条:安全责任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镇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刑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甲方概不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出现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出现安全事故等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违约金(10000元/次),并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第十条:质量保证期与质量保修范围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若行业主管部门不组织专项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自镇级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量保修范围为:质保期内工程所有设备设施(除自然灾害、人为损害)。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无偿保修且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进度款和质保金中扣除。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要求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2.缴纳方式: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3.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甲方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1.甲方责任:甲方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工,工期可予以顺延。2.乙方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处以违约金(1000元/天),违约金不足以弥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损失。3.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里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要求1.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购买现行规定的所有保险。乙方承诺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若因乙方的责任,发生乙方未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材料款项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影响工程进度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款进行监控管理或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或个人,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同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以代付金额10%的违约金,所代付金额和违约金将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甲方有权把乙方列入甲方的不良记录名单,同时报建设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市场禁入处罚。甲方将不允许乙方参与甲方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红线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原因超出红线范围引起的纠纷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解决。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完整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资料(含竣工图纸和竣工结算书等),否则,甲方将视乙方违约并处以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延误天数×1000元/天=延误违约金;违约金将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据实赔偿。4.乙方若在办理往来信函、证明资料及进度款、工程款等请款手续中用章不规范、用章造假(包括使用伪造印章、签名或提供不实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50000元违约金,并可按有关规定报建设行政(行业)主管部门,甲方将把乙方列入甲方的不良记录名单,同时报建设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市场禁入处罚。甲方将不允许乙方参与甲方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乙方若提供虚假竣工资料,经项目行政(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将对乙方处以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次数×10000元/次=延误违约金;违约金将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据实赔偿。5.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安全、环保等措施不到位,或施工进度不达标等问题,被县级及以上部门通报处理,乙方需承担违约金:2000元/次,违约金将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第十四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名称:珙县诚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同.公地址:地址:珙县巡场镇龙翔路45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0831-8790592传真:传真:0831-879059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珙县支行帐号:帐号:22488801040010805开户行行号:税号:税号:日期:2025年9月28日日期:2025年4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体建设智能化小蚕共育室 小蚕共育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