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车载定位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盐锡支队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FW2025-11718
二、合同名称:支队车载定位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1718
四、项目名称:支队车载定位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盐锡支队
联系方式:15358080820
供应商(乙方): 南京中交星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55161777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支队车载定位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1718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项目预算: ¥15600.0
项目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金惠西路118号
采购单位: 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盐锡支队
联系人姓名: 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盐锡支队
联系电话: 15358080820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5600.0
3.履行时间(期限): 2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30 10:56
合同扫描件.pdf
中星车联网盐锡支队车载单北斗终端换装服务合同采购方(简称“甲方”):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盐锡支队服务方(简称“乙方”):南京中交星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中交星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江苏省内主营两客一危、物流货运营运车辆的“江苏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江苏省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行业监管平台”及“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告监管与服务平台”数据及南京市交通运输执法局预约网络出租车数据对接运营服务商。公司自主研发的中星车联网主动安全监控系统平台软件,是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系统平台(第21批)”、“符合江苏省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技术规范要求平台(第一批)”。监控平台软件获得的检验检测报告如下:检报告编号MA检测报告编号201-0YP1-0007-5171JC2018PT221MA国家通信导航与北斗卫星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交通运输通信信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检测报告tionandTestingReport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平台委托单位:南京中交星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台类型:台类型台名称台名称准日部标796检测报告部标1077检测报告苏标检测报告依据《苏交运2018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甲方道路执法执勤车辆信息化管理和安全防控水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服务原则依据本合同发生的服务行为系企业间经济交往的有偿服务行为,乙方有权依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对其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收取相关的技术服务费用,甲方应按约履行技术服务费用的支付义务。二、产品定义1、监控平台:“中星车联网主动安全监控系统”平台是符合《JTT796-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1077-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平台技术要求》和苏交运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标准:《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平台技术规范》(T/JSATL11-2017)技术要求的监控平台。2、终端设备:终端设备符合《JTT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和苏交运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标准《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终端技术规范》(T/JSATL13-2017)的终端单北斗设备。3、技术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监控平台应用服务、终端设备安装售后服务、地市联网联控监管平台及其他行业监管平台的数据对接转发服务。具备车辆卫星定位智能实时监控服务平台系统提供高效的车辆安全管理手段,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支持实时定位轨迹回放等基础车载平台功能,显示车辆运行轨迹等。1/3中星车联网三、合同期限1、服务期自2025年9月17日起至2026年9月16日止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股东、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亦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3、合同期满,如甲乙双方还存在此项业务的关联交易,在甲方同意后,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条款可顺延并另行签订新合同。四、合同标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构成本合同标的。1、标的数量:52套(单北斗)2、终端更换服务费(含税):300元/台3、合同价格:3.1合同总价:壹万伍仟陆佰元整;(小写¥15600.00元。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耗材、税费、人工、保险、后期维保、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包含的所有风险和可能增加的一切费用、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甲方在上述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五、费用结算1、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并经甲方认可的相关部门审核验收通过后,甲方在收到7方相应正式发票和经甲方确认的安装设备明细单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台同内总金额。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如下:银行户名:南京中交星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X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银行账号:125908002510506六、系统售服1、终端安装:本合同生效后,根据甲方调度计划和甲方通知,免费上门安装(免费上门安装仅限本合同签订江苏省域内)。2、维保期限:自本合同约定全部设备安装完毕并经甲方认可的相关部门审核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提供免费维保。3、维保条件,按照乙方提供的操作方式正常使用的。对甲方故意损坏、未经乙方同意私自拆装或改装而出现的问题,不尾免费维保范围,甲方须支付上门费、维修费(费用根据实际损害程度而定,但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4、报修预约:甲方提前1天报修,乙方收到报修后24小时内(南京市区域内)上门维护,南京市以外36小时内上门维护。5、终端拆移甲方车辆报废更新,需要暂停或恢复该套系统技术服务的,提前24小时向乙方提交络端设各拆移机确认单》,及时通知乙方拆除回收和重新移装终端设备。乙方为中万免费提供拆/杨机2次/年,超过次数收取人工上门费用300元/台。6用方格系统配套终端设备手失、损坏的,按480.00元/套向乙方进行购买;甲方人为配件去失、损坏的,以乙方报价(但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为准进行购买。七、违约责任1本同生放后,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违约方应按照相关法律、用子招约责任守约方可向违约方追俏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金定贸、差旅费等。同园行过程中加乙方未按约履行义务,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仍禾整改到位的,则中力有权的方面超险木同,直接香托第二方履行乙方未履行完毕的全部义务,由此支出的费用由乙万承担,回时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甲方违约金。八、争议管辖大人同网行中方加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万所在地区的法阮起公。八、文本、附件及其效力2/3中星车联网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2、本合同经双方盖公章和签字后生效。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金惠西路118号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东路199号A27栋A338开户行中国银行无锡惠山支行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银行帐号507958200675银行帐号125908002510506税号12320000466013276N税号91320106MAIN4HCH3N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盐锡支队(甲方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南京中交星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8日13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载定位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