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FW2025-11218
二、合同名称:部分待报废行政国有资产评估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1218
四、项目名称:部分待报废行政国有资产评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方式:13912107257
供应商(乙方): 江苏兴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91471396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部分待报废行政国有资产评估
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1218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资产评估服务
项目预算: ¥2000.0
项目地点: 句容市石山头
采购单位: 江苏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姓名: 江苏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电话: 13912107257
固定电话: 051187706250
2.合同金额: 2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1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1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30 15:06
资产评估合同.pdf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委托方名称(甲方):江苏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受托方名称(乙方):江苏兴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书。一、委托评估目的:为江苏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拟资产处置提供价值参考。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江苏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拟处置的机器设备残余价值;评估范围:本次评估范围为江苏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拟处置的机器设备。三、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8日四、评估报告使用范围:1、评估报告使用人:委托方、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以及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资产评估报告仅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使用人使用。2、本合同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仅供江苏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拟资产处置提供价值参考,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约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3、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至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五、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资产评估申报表、权属证明以及其他评估所需的资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评估申报资料后日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若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资料,乙方提交报告的时间可以顺延。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一式肆份。提交方式:()邮寄:()乙方送达;)甲方指定专人到乙方住所领取六、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1、根据国家规定和此次评估实际情况,经协商收取评估费总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本约定书签字生效后,甲方须先预付评估业务费的,余款在乙方提交正式评估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约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与评估相关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并对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2、乙方评估人员到甲方现场工作,甲方应提供交通、通讯、食宿及必要的办公条件,并给予协助。3、乙方在评估工作中需甲方配合的,特别是在进行现场勘查或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时,甲方应指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及其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保证评估工作顺利进行。4、甲方应当根据评估业务需要,负责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甲方或者产权持有人应当对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5、按本委托合同之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评估服务费。6、甲方应当保证对乙方所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仅按照本合同所注明的评估目的使用,除按法律规定提供给政府有关部门外不得提供给第三方。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委托人或者其它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目的、用途及评估结论有效期内使用资产评估报告。7、未经乙方同意,资产评估报告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及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除外。8、因委托人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时,委托人应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对评估机构支付相应的评估业务收费。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2、遵守职业道德,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甲方及相关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3、乙方有义务主动配合甲方做好与其他中介机构的协调工作,指派具有合法资格的资产专业人员承办本项目,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甲方可对乙方评估人员中可能涉及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提出回避。4、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乙方返工,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服务费用和延长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时间等事项,必要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5、乙方在甲方履行其责任与义务的前提下,将按双方约定时间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若甲方不能按照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如正式审计报告等),乙方有权相应延长交付报告书的时间。6、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和评估机构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委托人要求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或其它非法干预评估工作的;委托人拒绝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执行评估业务所需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或者因委托人或其它相关当事人原因导致资产评估程序受限的,资产评估机构有权单方解除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委托人应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对评估机构支付相应的评估业务收费。九、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止履行和解除的情形:1、由于可能出现的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约定业务的如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报告,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或解除约定,但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2、本委托合同签订后,如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甲乙双方应视情况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3、本委托合同签订后,签约各方如发现相关事项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调整约定事项的,可以协商对委托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4、本委托合同签署后,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终止约定时,预付款抵作乙方的损失赔偿;对于已经完成的项目,甲方应按合同支付全部费用。由于乙方原因终止约定时,乙方须退回预收款。十、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1、甲方拒绝或未按期向乙方支付评估业务费,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不向甲方提供评估报告;2、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评估服务费用应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评估业务并且不退还评估服务费用。3、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提供资产评估所需的文件、资料,或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不真实,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4、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评估服务费的%支付。5、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出具评估报告所在地,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协商和解,协商不成则选择以下第2种解决方式(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一、其他事项: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遇特殊情况,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江苏兴瑞资1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经手人:(签字)经手人:(签字)电话:()电话:(025)83499946、13914713968传真:()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09410100100796197地址:地址:南京市珠江路48号新月大厦707室邮编:邮编:210005签订日期:2025年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