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临床教学设备 显微成像分析与示教系统 教学机考教室更新升级 儿童电子支气管镜训练与考核系统 高仿真综合模拟新生儿模拟病人采购合同公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 11000025210200143810-XM001-002
二、合同名称: 友谊医院临床教学设备购置 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5210200143810-XM001
四、项目名称: 友谊医院临床教学设备购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95号
联系方式: 63139390
供应商(乙方): 北京捷纵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友谊医院临床教学设备购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331.5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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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临床教学设备购置-北京捷纵伟业-202.9.29.pdf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名称:友谊医院临床教学设备购置项目货物名称:儿童电子支气管镜训练与考核系统等买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卖方:北京捷纵伟业商贸有限公司Q29_日签署日期:2025年月_日1CON202509030合同书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买方)就友谊医院临床教学设备购置项且(项目名称)中所需儿童电子支气管镜训练与考核系统等(货物名称)经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以0701-254106140778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北京捷纵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合同特殊条款c.合同一般条款d中标通知书e.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f.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货物明细表2CON202509030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国别
生产广商
数量
单价
总价

1
胸、腹部检查智能模拟训练系统(学生机)
巨成
JC-D301S
中国
营口巨成教学科技开发有限
8
40000
320000

2
显微成像分析与示教系统(生物显微镜)
SOPTOP
RX50D010
中国
宁波舜宇仪器有限公司
1
300000
300000

3
教学机考教室更新升级
康人
KR90009
中国
上海康人医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1
59000
59000

4
儿童电子支气管镜训练与考核系统
卡思德
KSD-ZQG-01
中国
苏州卡思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
861000
861000

5
高仿真综合模拟新生儿模拟病人
康人
S300.110.250
中国
上海康人医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1
310000
310000

6
中医医案诊疗思维综合训练系统
天堰
TY5009.2
中国
天津天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750000
750000

7
中医望诊教学实训考核系统
慧医谷
MJ-SX-TB2W
中国
慧医谷中医药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1
350000
350000

8
高仿真口腔综合训练评估系统
康人
K-188120
中国
上海康人医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5
73000
365000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3,3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壹万伍仟元整)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3,3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壹万伍仟元整)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3,3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壹万伍仟元整)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3,3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壹万伍仟元整)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3,3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壹万伍仟元整)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3,3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壹万伍仟元整)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3,3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壹万伍仟元整)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3,3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壹万伍仟元整)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3,3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壹万伍仟元整)

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一:《设备配置清单》。分项报价:设备费、装运费、包装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安装、验收、调试培训的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及总包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均已含在总价中,除此之外买方无需再因履行本合同而向卖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第三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卖方(回需要/口不需要)向买方提供银行履约保函卖方需要向买方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的,方应向买方提供保证责任最高限额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银行保函用干补伴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遭受的损失。履约保函的限额为人民市331,5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万壹仟伍佰元整)。买方要求卖方开具有效期为1年的银行履约保函。实方有权相据卖方实际的履约情况,在保函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要求卖方续保函。买方要求卖保函的麦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湖限内向头方提交符合买方有效期限要求的新时银仃腹约保函,省则,买方有权认定卖方违反本合同。方相业宣市财政支付流程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315,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壹万伍仟元整)。收到履约保函后,合同款项根据项目进度情况,按照北京市财政资金拨付比例向卖方支付。3买方每次付款前,方应向买方提供符合买方要求的发票,买方确认发票内容及金额无误后,向卖方支付款项。卖方未提供发票,或者提供发票的内容或金额有误的,买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代物的质保期为(012个月/024个月/网其他:60个月),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乙日起舁。5、因采购货物资金来源涉及北京市财政,所以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支付应符合北京市财政的支付程序,具体以北京市财政的支付程序为准,与之相抵触的条款无效。6、卖方应按如下约定提供质保服务:CON2025090303回卖方应购买原厂质保服务5年,并将卖方购买的原厂质保服务的相关资料提交买方确认口卖方应购买原厂质保服务/年,剩余质保服务年由卖方提供。原厂质保服务期内,卖方应将其购买的原厂质保服务的相关资料提交买方确认。7、卖方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北京捷纵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安华支行银行账号:3211401001003236058、买方开票信息如下:账户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珠市口支行营业室开户行账号:0200003109089210458纳税人识别号:121100004006886096第四条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因卖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卖方给买方造成了损失的,买方有权按照银行保函上的约定,要求提供银行保函的银行承担连带责任。如银行保函的保证责任最高选择不足以赔俏买方全部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第五条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本合同生效后,在买方指定的时间,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买方应在指定的交付时间前7天通知卖方交付时间和地点。实际交付日期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签收手续上载明日期为准。交付地址以买方通知为准。第六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CON2025090304(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买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9月29日日期:2025年卖方:北京捷纵伟业商贸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责元日期:202年9月29日5CON202509030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买方”系指采购人或购买货物的单位。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即中标供应商。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CON2025090306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合同号:装运标志:收货人代号:L目的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指定地点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等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L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交货方式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10天以前以邮件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快递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邮件通知买方。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邮件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8、保险CON20250903078.1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保险,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9、付款条件9.1付款条件见“合同特殊条款”。10、技术资料10.1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1、质量保证11.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1.2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最迟2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1.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60个月。12、检验和验收12.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文件中加以说明。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7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2.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2.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CON202509030813、索赔1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3.2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3.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3.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3.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己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繁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迟延交货14.1卖方应按照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4.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违约赔偿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1.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3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6、不可抗力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CON2025090309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28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7、税费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8、争端的解决18.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18.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涉及的争议的合同条款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9、违约解除合同19.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9.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19.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9.1.3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9.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9.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9.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9.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0、破产终止合同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CON2025090301021、转让和分包21.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1.2经买方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2、合同修改22.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由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的合同修改意见,并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签署。23、通知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4、计量单位2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适用法律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6、合同生效和其它26.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26.2双方均对因履行该合同、保修期内而获知的有关合同内容、另一方以及维保设备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仅能用于履行本合同规定之目的,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公开或泄露给第三方。前款保密规定在本合同期满后、保修期满后或因任何原因终止后仍然有效。一方违反前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予以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26.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廉洁条款27.1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且乙方不得向甲方人员或其家属提供任何酬金、礼物或其它有形或无形之利益,上述行为应被视为商业贿赂,一经发现并查实,双方当事人将受到相应的法纪、政纪处理:同时,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之后的所有业务合作。CON20250903011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11、质量保证:11.5本合同项下设备的质保期为(60个月/口年/口其他:),自设备安装完毕经买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买方使用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一旦设备发生问题,卖方保证在接到买方报修通知,电话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到达现场时间小于24小时,48小时内排除故障(不可抗力下除外),负责免费处理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一切问题。发生紧急事故,卖方须派专业人员在12小时内达到现场,及时维修并使设备恢复至正常使用状态。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二:《售后服务承诺书》。11.6质保期满后,卖方仍应保证提供及时的维修服务同时按照招、投标文件中有关配件价格、维修费用的约定,以市场最优惠的价格提供所需配件:如买方同意继续由卖方提供维保服务的,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维保合同:12、检验和验收12.5验收合格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买方出具检验合格单为准。自卖方指派专人安装并调试运行之日起至买方在双方约定的验收报告(文件)上签署“验收合格”字样之日止:12.6验收方式:由卖方指派专人安装并调试运行,至买方人员能够自主且自如的运用设备1个月内,设备运行无故障。验收标准为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工作由买方指定人员、卖方工程技术人员和使用科室指定人员三方共同进行:12.7卖方所应提供的相关文件或资料:验收期间卖方应提供本合同整套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的附件)、卖方所提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附件的整套复印件、所售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器械免)、产品合格证明(厂家产品合格证明或海关商检证明)、保修证明、使用说明书、设备维修手册等产品资料。此外,在验收期间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提供相应文件或资料。如卖方资料提供不全或卖方未能在验收期间依据买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则买方有权不在双方约定的验收报告(文件)上签署“验收合格”字样。13、索赔13.4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维保义务的,每出现一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或卖方提供的原厂质保服务发生延期维修的,每延期一口,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维保服务,或因延期维修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的全部损失。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没有对CON20250903012设备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前述违约金、委托第三方维修发生的维修费用等相关费用,买方有权按照卖方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要求出具保函的银行承担连带责任。质保期间设备的一切故障,更换零部件及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均由卖方承担。15、违约责任15.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且验收合格的,每迟延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本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迟延超过30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予以退货。卖方除返还买方已付款项外,还应赔偿因迟延交货或退货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15.3卖方向买方交付的设备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受,如买方同意使用该设备,则按质论价,如买方不能使用,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卖方负责更换、退货直至符合合同约定,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卖方不能更换的,按退货处理,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该损失。因上述原因造成逾期交付设备的,每延误一日,卖方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上述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买方按照卖方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要求出具保函的银行承担连带责任。15.4因卖方原因导致买方退货的,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设备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15.5如果因卖方的违约行为,买方终止合同的,买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第三方购买与本合同项下设备相同或类似的设备,卖方应对购买此类设备超出本合同约定价款的费用负责。15.6因设备质量问题或非因买方的原因造成任何事故损失或第三方损害的,均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给买方造成损失的由卖方赔偿损失,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18、争议的解决18.1合同履行过程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26、合同生效和其他26.2双方均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有关合同内容、设备信息等所有信息予以保密,仅能用于履行本合同规定之目的,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公开或泄露给第三方。前款保密规定在本合同期满后、质保期满后或因任何原因终止后仍然有效。一方违反前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予以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卖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附件三:《保密和网络安全协议》。13CON20250903026.3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陆份,买方执伍份,卖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CON202509030附件一:设备配置清单序号产品名称配置清单1胸、腹部检查智能模拟训练系统(学生机)1、胸部检查模型1个2、腹部检查模型1个3、听诊器1个4、学生机实验台1个2显微成像分析与示教系统1、主机1台2、成像系统1套3、电源线1根4、说明书1份5、合格证1个3教学机考教室更新升级1、主机1台2、电源线1根3、说明书1份4、合格证1个4儿童电子支气管镜训练与考核系统1、带软件便携工作站1台2、模拟支气管镜1支3、传感器1个4、传输数据线1套5、无线鼠标1个6、便携手提箱1个5高仿真综合模拟新生儿模拟病人1、模拟人1个2、控制端1个3、说明书1份6中医医案诊疗思维综合训练系统1、中医医案诊疗思维综合训练系统1套2、说明书1份藏7中医望诊教学实训考核系统1、台车1台2、主机1台3、显示器1台4、配件1套5、说明书份8高仿真口腔综合训练评估系统1、高仿真口腔综合训练评估系统1套2、说明书1份3、合格证1个15CON202509030附件二: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保证书1、我公司对所售出的产品实行60个月的免费保修,终身维修。如我公司所售出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在免费保修期内,我方负责免费更换易损件、五金件,负责产品的日常维修保养。保修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2、承诺对使用方提出的保修等质量信息,做到2小时内电话响应。如需现场维修的,正常情况下24小时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故障。紧急情况下12小时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故障。3、我公司在产品交付使用时,承诺对使用方产品维护管理人员进行培训。4、对所有已通过安装验收的产品,(回需要/口不需要)进行回访。如需要进行回访的,我公司每(回12个月/口24个月/口其他:)进行一次回访,了解产品使用情况,以便定期进行修理及维护。5、其他服务:(1)如在接到维修通知后48小时仍不能修复的货物,将提供与该货物同一型号的备用货物。(2)对使用方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货物或零配件损坏,免费维修。(3)无偿维修、搬运、拆装、改装、拼装本公司所供产品。6、我公司售后服务中心地址、电话、负责人和服务组织机构信息如下:售后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沙滩66号院1号楼商业1-2-(2)B区b217号负责人:黄亮售后电话及/或24小时服务热线:18210573900承诺方:北京捷纵伟业商贸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月日CON20250903016附件三:保密和网络安全协议第一条保密1、买方应遵守以下保密义务:(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指买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晓的卖方信息,无论卖方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无论是否标明保密或拥有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配方、模型、汇编、程序、设备、财务或金融信息和数据、商业计划、商业策略、市场计划、客户名单、价格表、成本信息、关于雇员的信息、发明描述、工艺描述、技术诀窍描述、新产品和新产品开放的信息和描述、可行和技术描述和文件、样品、设备、模版、产品和市场分析、研究、和未决或放弃的专利申请等。(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本合同的所有买方人员。(3)保密期限:本合同期限内。(4)违约责任:买方承诺对卖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公开、扩散,在买方内部仅限本合同相关人员使用,不得任意传播流通。2、卖方应遵守以下保密义务:(1)保密内容(包括业务数据和经营信息):是指卖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晓的买方信息,无论买方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无论是否标明保密或拥有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架构、硬件及网络信息、业务信息及数据、电子及纸质资料等任何技术和非技术的信息,也指与现有、未来和预计的产品和服务相关的任何方案。(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本合同的所有卖方人员。(3)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至永久。(4)违约责任:卖方承诺对买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向住何第三方泄露、公开、扩散,在卖方内部仅限本合同相关人员使用,不得任意传播流通。T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对方保密信息,亦不得以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4、任何一方披露以下信息,不属于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1)该信息在不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和其他保密承诺的情况下已经被公开或为公众所知:(2)该信息是本合同一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独立获得的,但该方明知第三方以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披露给自己的信息除外:(3)能书面证明本合同一方从对方处获得保密信息之前已经熟知该信息,且知悉时尚未对对方承担任何保密义务:(4)法律或者相关监管机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且在披露之前,披露方应尽快将需披露的内容、形式和条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二条网络安全CON20250903017卖方提供的货物、附属软件系统、服务实施应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3级基本要求,并在实施过程中或在维保期内需无偿向买方提供对安全漏洞的修复服务。因卖方未按买方的网络安全要求执行或实施服务,而造成买方不良网络安全事件、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三条信息集成卖方应确保所提供货物以及附属软件系统,按买方要求,如需与买方信息系统做信息集成或数据接口的,应免费提供集成开发服务,满足买方的信息集成要求:(1)业务字典需通过买方信息集成平台与主数据系统对接:(2)业务数据要求需按照买方标准接口定义通过信息集成平台进行对接:(3)业务数据需根据买方需求,支持但不限于数据库同步、视图、接口等集成方式开放:(4)支持HL7V3、HL7FHIR等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买方自定义标准接口对接;(5)支持各类传输访问协议,包括但不限于HTTP/HTTPS、TCP/IP、SFTP、SOAP/HTTP:(6)支持满足安全要求的数据存储及传输的加密/解密;(7)支持根据买方需要的数据或业务功能提供符合需求的API服务;(8)需按照买方需求与其它信息系统进行表示、数据、控制、业务流程等方式的集成。第四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违约方应赔偿、补偿和承担另一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而产生或者遭受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该另一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向任何一方承担或者被有权政府或行政部lol门要求承担的责任、费用、赔偿、罚款以及相关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损失、损害和费用。守约方的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每发生大事故,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18CON2025090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床教学设备 显微成像分析与示教系统 教学机考教室更新升级 儿童电子支气管镜训练与考核系统 高仿真综合模拟新生儿模拟病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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