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资产评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2025)



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351406

二、合同名称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资产评估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623652

四、项目名称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
地址:广东省_佛山市_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大厦504室
联系方式:0757-23838260
供应商(乙方): 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文晖路29号逸林苑11座401、402、403、404、405号
联系方式:137515386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资产评估服务
1(项)
266,000.00
266,000.00

合同金额: 266,000.00元,大写金额:贰拾陆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05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顺德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
2025年10月01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合同编号:HESHPGHT-2510-19779-0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资产评估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351406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乙方: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266000.00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陆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为陈村镇公有物业涉及土地有关价值提供参考。第1页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0020700资产评估服务对陈村镇公有物业土地有关价值进行评估工作。1项266000.0000人员要求:2服务开始时间:2025年10月5日¥266,000合计¥266,000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陆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按实际结算5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5年10月5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服务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0606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第2页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第3页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6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法定代表人:甲方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757-23838260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10-05合同履约截至日期:2025-10-31乙方(盖章):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上地估价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近良分理处银行账号:01208800008394法定代表人:件乙方联系人:洪学轩联系电话:18665536743合同签订日期:第4页合同编号:HESH-BTXY-2510-19780-0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合同补充协议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乙方: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丙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人民政府甲、乙双方于2025年月日就项目达成一致并签订《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351406,条形码合同编号:H-ESH-PGHT-2510-19779-0)(以下简称原合同)。原合同中的资产评估服务标的为丙方的公有物业,且原合同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服务实际委托方为丙方,由丙方指定甲方作为前述服务的采购方。据此,为明晰合同主体情况和合同付款方式等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特签订本补充协议,以供信守。一、合同主体情况经甲乙丙三方确认,丙方为原合同及本协议涉及的资产评估服务的实际委司托方,甲方作为前述服务的采购方,由甲方作为本次资产评估服务的项目负责单位,与乙方进行对接,负责提供资料、出具服务验收报告、支付服务费用等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原合同。二、合同付款方式原合同第三条付款方式,调整为以下内容:本次资产评估服务涉及266宗公有物业,按1000元/宗进行计算,按实际完成的物业评估数量进行结算,总费用不超过266000元。本项目委托评估费用:①甲方在乙方出具正式的土地估价报告后的1个月内支付采购合同价款的50%(即133000元);②甲方在土地估第1页价报告已备案并作为相应公有物业的补办出让材料报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补办出让后3个月内支付据实结算的服务余款(即余款=实际总费用-133000元);③委托费用支付前乙方须出具相应的发票。三、效力及其他1.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条款为准。2.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3.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执1份,均具相同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件馆丙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第2页合同编号:HESHPGHT-2510-19779-0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资产评估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351406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乙方: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266000.00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陆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为陈村镇公有物业涉及土地有关价值提供参考。第1页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0020700资产评估服务对陈村镇公有物业土地有关价值进行评估工作。1项266000.0000人员要求:2服务开始时间:2025年10月5日¥266,000合计¥266,000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陆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按实际结算5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5年10月5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服务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0606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第2页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第3页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6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法定代表人:甲方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757-23838260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10-05合同履约截至日期:2025-10-31乙方(盖章):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上地估价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近良分理处银行账号:01208800008394法定代表人:件乙方联系人:洪学轩联系电话:18665536743合同签订日期:第4页合同编号:HESH-BTXY-2510-19780-0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合同补充协议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乙方: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丙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人民政府甲、乙双方于2025年月日就项目达成一致并签订《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351406,条形码合同编号:H-ESH-PGHT-2510-19779-0)(以下简称原合同)。原合同中的资产评估服务标的为丙方的公有物业,且原合同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服务实际委托方为丙方,由丙方指定甲方作为前述服务的采购方。据此,为明晰合同主体情况和合同付款方式等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特签订本补充协议,以供信守。一、合同主体情况经甲乙丙三方确认,丙方为原合同及本协议涉及的资产评估服务的实际委司托方,甲方作为前述服务的采购方,由甲方作为本次资产评估服务的项目负责单位,与乙方进行对接,负责提供资料、出具服务验收报告、支付服务费用等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原合同。二、合同付款方式原合同第三条付款方式,调整为以下内容:本次资产评估服务涉及266宗公有物业,按1000元/宗进行计算,按实际完成的物业评估数量进行结算,总费用不超过266000元。本项目委托评估费用:①甲方在乙方出具正式的土地估价报告后的1个月内支付采购合同价款的50%(即133000元);②甲方在土地估第1页价报告已备案并作为相应公有物业的补办出让材料报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补办出让后3个月内支付据实结算的服务余款(即余款=实际总费用-133000元);③委托费用支付前乙方须出具相应的发票。三、效力及其他1.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条款为准。2.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3.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执1份,均具相同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陈村管理所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馆丙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第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评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