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材批量集采集配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幼教集团玖龙台幼儿园2025)



【延续合同】光明区2025 年度公办学校幼儿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采集配服务合同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GMCG2024000157
二、合同名称:【延续合同】光明区2025 年度公办学校幼儿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采集配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GMCG2024000157
四、项目名称:光明区2025 年度公办学校幼儿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采集配服务合同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幼教集团玖龙台幼儿园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观光路与光明大道交汇处南侧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富民工业区 57 栋1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光明区 2025 年度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采集配服务主合同GMCG2024000157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预包装类: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成品食用油类、乳制品(仅限发酵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2.生鲜食品类:鲜蛋、生鲜肉、冻品;3.调味品类。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78200
合同金额:12782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本合同期限为自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本项目属于服务项目,甲方可根据乙方履约服务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但累计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本次为第二次签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9-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9-30
九、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为GMCG2024000157第四标段中标人

附件:

4.光明区2025年度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采集配服务合同.pdf

1.玖龙台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会议纪要(深光教科院附属幼教集团玖幼会纪〔2025〕39号)(9.26,集采)(1).pdf

光明区2025年度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采集配服务合同律师审核意见.pdf

3.合同审批表.pdf

7.光明区2025年度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采集配主合同(第四标段).pdf

interface return error深光教科院附属幼教集团玖幼会纪〔2025〕39号玖龙台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年9月26日,玖龙台幼儿园负责人朱文静同志主持召开了园务委员工作会议。纪要如下:一、审议事项(一)审议《玖龙台幼儿园关于签订光明区2025年度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采集配服务合同》事宜会议审议通过《玖龙台幼儿园关于签订光明区2025年度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采集配服务合同》事宜,根据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工作部署,我园属于光明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第四标段:东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供应-1-商为深圳市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现申请与深圳市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签订大宗食材集采集配服务合同,一年经费预算为1278200元(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捌仟贰佰元整),其中教职工食材所需经费约349200元,从公办幼儿园运行经费(零余额账户)中支出,幼儿食材所需经费约929000元,从幼儿伙食费代收(基本账户)中列支。本项目属于长期服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现签订的是第二年合同,履约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支付形式:根据合同要求每月按照实际采购金额结算。会议要求后勤部严格按照区财政有关规定执行。主持:朱文静出席:陈梦桑、唐兰列席:叶海娃、邱媛、朱彩敏、刘艳华、邓功警、覃朝霞、张惠兰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幼教集团玖龙台幼儿园办公室2025年9月26日印发-2-广东同仁律师事务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6号物资置地大厦11层1106-09电话:82960086合同审核意见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幼教集团玖龙台幼儿园:广东同仁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园的委托,现应贵园之要求对《光明区2025年度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采集配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提出以下审核意见:一《合同》从性质上来说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因此需符合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要求,例如招投标、评审、公告、备案等,本所现仅对《合同》出具审核意见,对于本次服务采购应开展的流程不作审查及评价,从客观上也无法作出评价。本所主要从合同本身,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可能的法律风险进行审查。二、经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对具体项目约定事项进行全面细致审核。通过分析主要法律风险,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背景资料,经审查本《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之规定,合法有效。在原有合同版本的基础上,本所律师已按合同的相关要件对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修订后的合同版本。三、《合同》双方意思表示自由,合同内容完整,不存在我国法律法规明文禁止及限制情形,合同条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并未发现重大法律风险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四、本审核意见仅供贵园签订合同参考,仅根据贵园提供的材料从专业角度发表看法和意见,在不能排除有关材料的局限性的情况下,我们的判断和意见也可能存在相应的局限性。广二律务所A2025年9月28日interface return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批量集采集配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