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供水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呼伦贝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HSZCS-C-G-250159-HT-2528295

二、合同名称:呼伦贝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办公新址(海拉尔区)供热 供水工程

三、项目编号:HSZCS-C-G-250159

四、项目名称:办公新址(海拉尔区)供热供水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呼伦贝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扎兰屯市迎宾大街5号
联系方式:13848097385
供应商(乙方):辽宁天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路33-31号17幢1-6-1
联系方式:150470096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呼伦贝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办公新址(海拉尔区)供热供水工程
1(项)
¥1,168,127.34
¥1,168,127.34
【无】

合同金额: 1,168,127.34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捌仟壹佰贰拾柒元叁角肆分
履约期限: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11月06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呼伦贝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办公新址(海拉尔区)供热供水工程施工合同(1).pdf
呼伦贝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09日

呼伦贝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办公新址(海拉尔区)供热供水工程施工合同呼伦贝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呼伦贝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辽宁天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呼伦贝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办公新址(海拉尔区)供热供水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呼伦贝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办公新址(海拉尔区)供热人供水工程2.工程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上级部门申请。5.工程内容:由热力、自来水相关单位给出对接点,将热源、水源接入呼伦贝尔市救助服务中心达到使用要求、建换热站一座,具体工程量以上传附件工程量清单为准。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如有工程量变更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并达到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含税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陆万捌仟壹佰贰拾柒元叁角肆分(¥1168127.34元)。2.工程款结算以竣工结算审计为依据,乙方同意竣工决算审计单位由甲方选定。五、履约保证金本工程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六、工程款支付方式1.本标段工程款以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工程款的拨付方式如下:工程款支付:签订工程合同后拨付总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三十,整体施工进度完成百分之八十,拨付至总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五十,工程全部内容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总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九十七,质保期一年后剩余百分之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甲方超出30日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维权索要工程款。乙方要向甲方出具正式票据。七、工程质量要求(一)乙方建设工程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要求:2.符合甲方磋商(谈判)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工程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工程质量的验收依据(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磋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质量满足要求的证明文件。八、对工程验收的约定(一)甲乙双方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阶段验收、总验收及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验收的条件和时间约定如下:整体施工内容全部完成,乙方自验工程质量合格后,甲方15日之内进行验收(二)如乙方未通过甲方组织的各阶段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如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甲方对乙方工程的监督(三)甲方及甲方委派的代表有权对乙方工程、材料及设施设备、服务等质量及管理进行监督,当乙方工程质量、材料及设施设备、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及授权代表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工程费用。(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磋商(谈判)文件对工程质量保证期、材料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作出明确要求的,适用磋商(谈判)文件对工程质量保证期及材料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的规定,如乙方在响应文件及磋商(谈判)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保证期及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作出更优的承诺、声明或保证的,适用乙方的承诺、声明或保证。九、违约条款(一)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承担违约责任。_(二)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乙方逾期交付工程的,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四)乙方交付的工程及设施设备、服务质量不符合质量规定或乙方未履行相应的工程质量保证期及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的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五)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六)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A失。十、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两种方式解决:(一)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4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单位、各执两份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三、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工程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2.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3.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4.甲方磋商(谈判)文件5.乙方响应文件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o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六、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甲方名称:(章)呼伦贝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甲方账户信息:060703100902645319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扎兰屯市支行吊桥分理处2025年9月22日乙方名称:(章)辽宁天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外投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乙方账户信息:2105014900450000015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大学城支行2025年9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热供水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