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天井山林场(广东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5)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355311
二、合同名称: 广东省天井山林场(广东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617653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天井山林场(广东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东省天井山林场(广东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地 址: 广东省_韶关市_乳源瑶族自治县天井山林场
联系方式:13727507390
供应商(乙方):广东周和律师事务所
地 址:西联镇芙蓉新城高铁站东南侧综合客运枢纽大厦19楼1912
联系方式:189278885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法律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50000.00元
合同金额: 5.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东省本级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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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三十。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东省天井山林场(广东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甲方联系人:曾东强联系电话:13727507390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10-16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10-15乙方(盖章):广东周和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西河支行银行账号:44711501040004175乙方联系人:李秦松联系电话:13827994665合同签订日期:-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