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普宁市广太镇石潭村村民委员会2025)



普宁市广太镇石潭村一户一宅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普宁市广太镇石潭村一户一宅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5281C037264292509021003

项目业主:

普宁市广太镇石潭村村民委员会

服务机构:

广州华地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普宁市广太镇石潭村一户一宅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编号:

445281C037264292509021003

合同总金额:

¥8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9月2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9月20日至2025年11月20日

服务内容:

1、耕作层土壤剥离地块的确定。根据拟征收储备土地项目勘测定界范围,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进行空间叠加分析,确定项目红线范围的耕地及水田分布与面积。 2、剥离土壤储存区的选址。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土地整治项目等安排,初步选择剥离后耕作层土壤的储存区。 3、土壤调查评价。充分利用当地最新的土地调查、土壤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成果,并结合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等成果,着重对拟剥离耕地进行质量评价。同时,在剥离区范围内结合图斑或耕作田块单元,选择土壤调查样点进行剖面取样和土壤理化性质监测,包括污染状况、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容重、PH值、有机质等,并开展储存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按要求编制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主要阐述耕作层剥离的项目的基本情况、区域选择、土方量计算、运输路线、组织方案、投资估算和资金保障等内容。 5、根据地方需求组织开展专家评审会。 6、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并提交成果。

合同附件

DOC_1970010203070500081_000.pdf

DOC_1970010203084400082_000.pdf

普宁市广太镇石潭村村民委员会 2025-10-10

普宁市2025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技术咨询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普宁市2025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技术咨询服务委托方(甲方):普宁市广太镇石潭村村民委员会受托方(乙方):广州华地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9月20日签订地点:普宁市委托方(甲方):普宁市广太镇石潭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玉标地址:普宁市广太镇石潭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445281C03726429Q受托方(乙方):广州华地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夏娜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大干围路38号第5工业区11之1东梯二楼213-2(仅限办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QJOA20受托方(乙方)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碧支行账户名称:广州华地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账号:360208450920017783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普宁市2025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及相关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普宁市2025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1且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技术咨询服务。2项目依据2.1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非农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37号)等相关文件。3工作内容3.1确定耕作层土壤剥离地块根据项目勘测定界范围,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进行空间叠加分析,确定项目红线范围耕地及水田的分布和面积。3.2剥离土壤储存区选址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土地整治项目等安排,初步选择耕作层土壤剥离后的储存区。3.3土壤调查评价充分结合并运用当地最新的土地调查、土壤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等系列成果,着重对拟剥离耕地进行质量评价。同时,在剥离区范围内,结合图斑或耕作田块单元,选择土壤调查样点进行剖面取样和土壤理化性质监测,包括污染状况、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容重、pH值、有机质等,并开展储存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乙方未取得土壤检测等资质,可自行选定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土壤检2测相关工作。3.4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区域选择、土方量计算、运输路线、组织方案、投资估算和资金保障等内容。3.5其他事项根据地方需求,组织开展专家评审会。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并提交相应成果4进度安排4.1在甲方按时提供项目开展所需资料,且确定所委托项目最终基础资料齐全的前提下,乙方按照以下进度开展本合同委托相关工作。4.1.1确定剥离地块后,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工作。4.2双方约定,乙方须按照广东省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开展项目工作,揭阳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必要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上述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5成果要求5.1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双方确定,最终成果提交为: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包括耕作层剥离现状图、项目分布图、剥离层断面图、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基本情况表等相关文本、图件、表格。35.2成果技术要求:符合广东省、揭阳市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6成果交付6.1成果交付形式及数量:纸质版成果与电子光盘一式三份。6.2合同履行过程中,必要时,甲乙双方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最终成果的构成,或交付的成果数量及形式进行调整。6.3甲方应按阶段就乙方交付的成果进行盖章确认签收,包括但不限于初稿、终稿签收单等材料。7成果验收7.1验收方式:以乙方提交编制成果文本至甲方确认的方式进行验收。7.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验收。8合同总价款及支付方式8.1按照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普宁市流沙南街道石泉美村民委员会公开选取水土保持编制服务中介服务机构中选结果,本合同技术咨询服务费及相应报酬含税总金额为:¥80,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8.2合同总金额已包含前期调研、资料收集、成果编制及其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设备、材料、雇员费用等。8.3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一期支付。4在乙方完成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会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80,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8.4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值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发生需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形,甲方需按税务局发票管理规定,向乙方提供重新开具发票文件,乙方收到甲方重新开具发票文件后的30日内,向甲方重新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并在开票后的10日内送达给甲方签收。如增值税发票发生遗失情况,且有证据表明是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发票丢失,乙方可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发票,但需甲方出具发票遗失说明,澄清乙方责任,以免对乙方造成税务风险。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发票遗失,甲方不得以发票丢失为由拒绝向乙方付款。乙方账户如有变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9双方的权利和义务9.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9.1.1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基础材料,及时协助乙方收集基础资料。同时,配合负责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内外部实施条件。9.1.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各阶段合同价款。9.1.3甲方有权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5报、审查、研讨等工作,并及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9.1.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接受乙方就本项目的咨询及沟通,接收对应成果文件的提交。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9.1.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有严重错误或有正当理由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履行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9.1.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等进行成果编制工作。9.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9.2.1乙方以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作为本项目开工的标志。9.2.2经双方协定,乙方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接受甲方就本项目的咨询及沟通。乙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9.2.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项目成果,对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9.2.4乙方应按国家及广东省、揭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进行工作。9.2.5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开展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咨询。69.2.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和工作情况。9.2.7对于已经提交成果验收的各阶段成果文件,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书面成果审查或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必要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书面报告说明成果修改的详细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9.2.8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及时征得甲方同意。10成果权属10.1甲方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10.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公开成果时,注明乙方为本合同项目受委托人,并可享有和甲方共同获得与本合同项目成果相关的荣誉证书及奖励的权利。11保密义务11.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11.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资料或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11.3保密期限:自成果文件交付后一年内。712违约责任12.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2.1.1如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项目发生变更后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则乙方工期可相应顺延。12.1.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足额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12.1.3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合同履行延期,导致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延后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害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1.4其它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3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13.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13.2发生了双方所不能预见的根本性变化,不利于合同继续执行。14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4.1甲方在审查中如对乙方提交的成果有异议时,应自收到成果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或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予以认可并确认。14.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负责处8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15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5.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向原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15.2期间发生的协调、诉讼费用由违约方承担。16其他条款16.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成果工作。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政策、技术规范、控制指标发生改变等非乙方主观原因所导致的项目返工、延期等情况,而造成项目工作量明显增加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情况协商相关补偿事宜。16.2若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终止或无法完成审批,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服务款。16.2.1乙方已启动项目并实施,而甲方在交付初稿前终止的,双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0%结算。16.2.2在乙方交付初稿成果后终止的,双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80%结算。16.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6.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来往的9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经双方协商认可后,均可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17名词解释17.1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7.1.1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的定义和解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行业、技术标准。17.1.2本合同中的书面文件是指:直接送达或通过邮局送达的挂号信、快递邮寄、传真的书面文件。17.1.3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均已履行完成其权利和义务并无任何遗留问题后自然失效。10(以下无正文)甲方:普宁市广太镇石潭村村民委员会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广州华地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5年月20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技术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